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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669
  • 发布机构
    mzscszhzfj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2-27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301133400000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4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起草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2、行使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公用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和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5、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城市道路范围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取消和监管工作。会同公安机关、市住建、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对城区沿街商铺的“门前五包”责任制实施监督管理;
  6、宣传贯彻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管理全市文化市场及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精神产品和文化娱乐活动,依法对文化经营单位和文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保护合法经营,制止和查处文化经营中的违法行为;
  7、依托“智慧城市”信息平台,承担市数字化城市综合执法职责。
  8、增加职责:
  (1)负责环卫、公共绿化、公共照明、市政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维护、修缮、改造工作。
  (2)承担城市绿化管理责任。承担城市的公共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及设施的管理责任。
  (3)承担城市公园管理责任。负责管理市属公园,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标准。负责市属公园有关服务规范和秩序管理工作。
  (4)负责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城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与营运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蒙自市委办公室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蒙室字[2019]48号)、《中共蒙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有关体制机制事项的批复》(蒙编[2022]76号)文件精神,同意在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加挂蒙自市城市管理局牌子,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主要行使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公用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环境保护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将蒙自市住建局负责的市政公用设施(含道路、园林绿化、环卫、路灯、公园、公厕等)的维修、维护、修缮、改造和管理职责划转至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蒙自市城市管理局)。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设4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应急管理科、执法监督科;
  所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蒙自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2、蒙自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3、蒙自市市政管理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机关文电、信息、档案、统计、保密、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督查督办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城市综合执法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拟订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参与全市重大执法行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组织城市综合执法方面的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活动。负责计算机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经费、财务、装备、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编制财务预决算工作。指导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福利、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管理权限内的干部任免、考核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2、政策法规科(行政处罚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组织起草贯彻执行行业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公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 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其他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受理、处置各类来信来访、市长信箱等渠道的举报投诉的受理和回复工作,指导各大队办理信访案件。负责城市综合执法方面的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承担和参与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法律顾问等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大案要案查办或督查督办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查、复合和听证工作,组织行政许可听证。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及执法证件的申领和管理工作。
  3、应急管理科。负责行业领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市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负责拟订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城市道路范围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取消和监管工作。会同公安机关、住建、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对城区沿街商铺的“门前五包”责任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组 织城市管理重大执法行动执法人员的调度安排工作。
  4、执法监督科(加挂市政监管科牌子)。负责对行政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负责“12319”呼叫业务的受理、分解、下达派遣指令、责任认定、跟踪督办及相关工作。承担对城市综合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不依法行政或处罚不当的行为做出纠正或查处。牵头督查本系统重大执法行动。新增主要职责:负责市政工程及环卫、公共绿化、公共照明、市政道路、公园、公厕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维护、修缮、改造工作;负责园林绿化的管理、运营安全,承担城市的公共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及设施的管理责任;负责市属公园有关服务规范和秩序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数字化管理等工作;负责城区园林、绿化、路灯、环卫作业方面的综合统计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一是推进市容环境整治提升。围绕目标任务,稳固店牌店招和不文明养犬治理成果,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整治占道经营,加大执法力度,着力在抓稳固、抓深化、抓创新、抓长效上下功夫,推动市容环境品质提升。二是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监管机制。探索建立网格化+智慧化环卫平台,在道路保洁、垃圾转运、考核管理等过程中逐步探索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使工作责任更加明确,管理考核更加高效,奖惩落实更加规范,进一步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向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方向发展。三是提升园林绿化品质。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完善考核方法,细化考核标准,提升工作效率,全面提高建管养一体化管理水平。四是常态长效开展市政设施运维管护。对市政道路设施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确保道路完好率98%以上。做好路灯设施管养,确保亮灯率常年达96%以上。
  2、对城镇道路停车收费乱象开展常态化治理,最大程度扩展停车位,缓解“停车难”问题。加快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停车泊位供给,利用价格杠杆和资源优化配置来提高停车位使用效率,逐步形成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停车为辅、占道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格局,建立依法管理、规范服务的停车管理体系。
  3、对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引入运营,推进共享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蒙自市互联网租赁调动自行车运营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制定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细则,明确经营主体的管理责任,对投放电动车的合格性、安全性进行严格把控,积极配合经营主体,投入力量,加强管理,做到定期维护、安全保养。同时,根据市民需求及科学布点需要,合理划定停车区、临停区、禁停区,推广运用电子围栏等新技术,督促经营主体进行实名制管理,对乱停、乱放行为加强监管和引导,对违规行为纳入使用者个人诚信档案,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增加用户体验、增进后续服务。
  4、积极配合市住建局加快推进垃圾中转站新建及提升改造工程建设。改扩建生活垃圾中转站12座,2024年3月前完成城区3座生活垃圾中转站改扩建工程,2024年底全面完成9座乡镇中转站共18个车厢箱体更换工作。新建生活垃圾中转站3座,争取于2024年启动。分别是位于迎春北路、南开学校东南侧,日处理50吨;位于贲古路与余兴路交叉口西北侧,日处理100吨;位于大树寨南边,日处理50吨。
  5、加快推进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进度。一是开展规范封场(永久封场)前期工作,多方筹集资金于2024年完成现状调查、风险评估、可研、环评编制、立项、地质勘察等前期工作。二是加强渗滤液处理设备监管,严格按照环保相关规范要求,高标准、严要求进行渗滤液处理工作。三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隐患排查力度和应急联动应对能力,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充分利用监控设备实时观察,及时上报、处置突发事件,全力保障垃圾填埋场各项工作稳定运行。
  6、继续加大建筑垃圾处置工作巡查整治力度。抓好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管理,严格落实建筑垃圾运输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遗撒、擅自倾倒等的违规行为。同时积极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确保建筑垃圾运输规范有序运输。
  7、持续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辖区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清洗、使用情况的检查频率,促进油烟净化设施正常高效运行。在前期广泛排查、摸清全市餐饮单位底数和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探索开展餐饮油烟净化器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安装试点工作,结合实时监控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相关工作方案,为推行餐饮油烟排放线上实时监控打下基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3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95人。在职实有8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5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26辆,超编20辆,超编车辆为市政管理中心作业车辆,非公务用车。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783.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783.3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745.90万元对比,增加了8037.4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新增下级单位市政管理中心,增加行政运行公用经费,人员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783.3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783.3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83.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745.90万元对比,增加了8037.4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新增下级单位市政管理中心,增加行政运行公用经费,人员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783.3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783.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3.30万元,与上年1695.90万元对比,增加了67.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新增下级单位市政管理中心,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8020万元,与上年50万元对比,增加了797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新增下级单位市政管理中心,项目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7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用支出为主和其他保险费用支出;卫生健康支出150.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互助费用支出、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用支出为主和其他保险费用支出;城乡社区支出9298.3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协勤人员劳务费及工作经费支出;住房保障经费支出107.9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0.85万元,较上年减少2.15万元,下降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85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5.2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5次,共计接待350人次。
  减少原因: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8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减少原因:租用车辆退回,车辆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1.65万元,与上年与上年对比减少33.2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行政人员退休1人,导致工资、绩效减少。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绩效发放。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资产总额1168.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9.98万元,固定资产628.1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1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7.9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28.5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1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3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7张表)
  

 

  

 

  监督索引号53250301133400111


附件【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doc
附件【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4年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