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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0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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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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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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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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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301133300000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责任。
2.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编制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拟订产业发展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屋转让、房屋抵押、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负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工作。
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市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级机关房改补贴资金的审批。
5.指导城市建设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公共绿化、市政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维修、维护、修缮、改造工作。
6.承担城乡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保护工作。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和垃圾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设计和推广。
8.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采集上报工程造价信息。
9.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1.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的责任。指导勘察设计活动,拟订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的规章制度和政策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和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指导和组织震后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
1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13.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制定城市建设档案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城建档案工作并参与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建设项目规划档案资料管理。
14.承担城市绿化建设、管理责任。负责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审核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承担城市的公共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责任。
15.为生产生活正常提供市政工程设施管理维护保障;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负责城镇排水、污水处理项目的规划、筹建、运营、督管工作。收集处理城镇生产、生活污水;开展好污水再生利用,改善水环境质量,提高城镇环境质量。
16.满足城镇居民及单位生活、生产用水需求。负责做好供水范围内供水设备的维修与维护,严格做到维修及时、服务到位,让用户满意。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做好供水管网及相关设施的建设。
17.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监察科、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科、村镇建设科、城市建设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勘察设计科、城乡风貌管理科。所属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
1.蒙自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2.蒙自市城建档案室(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3.蒙自市工程质量和消防管理监督站(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4.蒙自市建筑管理站(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5.蒙自市房地产管理处(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6.蒙自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7.蒙自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8.蒙自市排水管理处(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9.蒙自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经济,促投资,助力经济发展。一是持续探索,全面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始终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以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为目标,积极探索化解路径,拟研究制定符合市场行业的促进政策,以政策促进市场平稳,持续健全规章制度。拟研究制定符合市场行业的促进政策,积极推动向重庆市、成都市、东北、西北地区继续推介蒙自“城市名片”。强化预售资金监管,持续巩固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成果,继续深化房管云服务平台开发和优化升级,用活保交楼专项借款。二是补短强弱,推进建筑业企稳快增。在企业资质管理上扶持企业做大做强,重点对总承包三级晋升二级进行业务指导,发掘规上企业纳统入库,不断壮大产业规模,进一步提高建筑业产值入库入统质效。
2.抓项目,补短板,着力优化城市功能。切实增强“项目为王”的意识,不断提升项目谋划质效,积蓄高质量发展动能。一是优化路网提升城市通勤效率。新建小他冲进村、春天花园东侧18米共2条市政道路,完善和平一期内部路网建设。二是持续推进城市更新居住品质提升三年行动。高效推进城市体检工作,补齐城市建设短板、解决“城市病”问题。启动2024年16个老旧小区259幢4191户61万平方米改造并完成总工程量的60%。扎实推进东大街历史文化街区改造,2024年5月投入运营。加快组织老旧小区改造带动城市更新项目二期实施,完成红河大道(大沙地村至银河路)南侧雨污管网分流改造。有序推进新建燃气管网建设10公里,供水管网27公里、污水管网35公里;改造供水管网15公里、污水管网15公里、雨水管网15公里。三是优化审批服务。就项目建设手续、验收手续加强一次性告知和办理指导,提升办理效率,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建设和竣工验收后及时投入使用。四是实施明义、乾煜2个燃气储备站搬迁项目。
3.抓实事,惠民生,切实增进民生福祉。一是提质城乡风貌,切实改善居住环境。2024年计划实施通站大道景观工程、启蒙大道两侧景观绿化工程等10个绿美城市项目;计划建设富平壹號府邸一期、宏申壹号院等11个绿美社区项目;计划新增或改造绿地面积12万平方米;计划新建或改造阳光壹号院带状公园、光合森林带状公园等30个游园;筹备历史文化名镇新安所、传统村落碧色寨、历史文化街区东大街等老城片区活化利用保护3个项目。二是健全完善住房制度。完善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加大民心家园二期建设力度。2024年5月底完成剩余32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竣工投入使用后可一次性提供500套作为青年人才公寓;实行“简装”形式交付保障房房源,严格配租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完善住房保障档案,提高保障性住房入住后期管理,营造和谐小区。三是抓实城乡污水治理。加快推进污水处理水资源再生利用工程,解决旱季城市绿化、道路浇洒等杂用水及城市景观水体补水用水问题;加快滇南中心城市大屯海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厂区建设及管网建设,力争2024年12月投入生产运行;加快推进草坝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建设,力争年底投入生产运行;加快完成蒙自市环长桥海截污治污工程项目建设;加快对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城市排水防涝储备项目的前期谋划,确保项目可行落地。四是持续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力争2024年4月底前完成凤凰中转站改造建设并投入运营;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13户、抗震改造208户,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85%。
4.抓安全,保稳定,守牢行业发展底线。一是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对前期所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安全隐患逐项整改到位,防止久拖不改、改后反弹。二是着眼工程通病治理。加强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建筑建设项目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统一和规范我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三是全力预防安全事故。深入开展以施工现场高处坠落、坍塌、机械伤害、起重伤害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平稳可控。四是大力提升物业管理能力。持续推行蒙自市物业服务履约考评制度,制定《蒙自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蒙自市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细则》,使管理有法可依,群众有法可循,有效提升整体物业服务质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8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05人。在职实有126人,其中:行政人员27人(含机关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99人(含事业工勤人员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1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4辆,其中公务用车4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105.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05.9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5320.3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10320.30万元,减少原因是机构改革,划转出下属事业单位两个,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都相应减少;二是政府性基金减少5000万元,减少原因是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资金减少了。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105.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105.9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05.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5320.3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一般公共预算减少10320.30万元,减少原因是机构改革,划转出下属事业单位两个,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都相应减少;二是政府性基金减少5000万元,减少原因是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资金减少了。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105.9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10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1.2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84.0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划出,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2954.7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436.2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棚户区改造基金5000.00万元、市政一体化管护经费8928.68万元及渗漏夜处理、垃圾处理经费500.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68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与上年对比减少0.0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行政退休人员减少1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70.99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与上年对比减少80.65万元,减少原因是事业离退休人员随下属单位划转出84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1.96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缴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63.13万元,减少原因一方面是在职人员与上年对比减少34人,另一方面是从2023年7月开始提高了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9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死亡后对无工作且已满50岁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补助。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30万元,减少原因是一方面是抚恤人员减少2人,另一方面是从2023年7月开始提高了抚恤金标准。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3.8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和退休行政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与上年对比增加1.65万元,增加原因是2023年7月开始提高了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9.5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和退休事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与上年对比减少31.20万元,减少原因一方面是退休和在职人员减少,另一方面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提高。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7.3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和退休行政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与上年对比减少37.65万元,减少原因是在职和退休人员减少。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3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和退休行政事业人员的大病保险缴费,与上年对比减少5.20万元,减少原因是在职和退休人员减少。
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79.2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43.67万元,减少原因一是行政人员增加致使人员经费增加12.18万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致使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55.85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5.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偿还2015-2016年省级规划示范村建设贷款本息。与上年对比增加65.00万元,增加原因是2024年调整了支出功能分类,把2015-2016年省级规划示范村建设贷款本息资金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调整至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196.37万元。主要用于下属9个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的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172.55万元,增加原因是调整功能分类,把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及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中的人员经费支出全部调整至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789.71万元,主要用于蒙自市污水处理一级A标厂生产运行经费、大屯海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经费、芷村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经费、七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生产运行经费及污水处理厂、滇南中心城市大屯海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欠款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11.07万元,减少原因是蒙自市污水处理一级A标厂生产运行经费减少219.00万元;水源保护地蒙自市芷村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经费增加60万元;蒙自市污水处理厂、滇南中心城市大屯海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欠款经费减少365.73万元;蒙自市七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生产运行经费增加39.20万元。
1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66.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43.84万元,减少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减少34人,二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及对企业的补助。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97.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7.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08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95万元,项目支出1998.7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71万元,项目支出9.00万元)。
资本性支出:7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7.00万元)。
对企业补助(费用补贴)支出87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7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蒙自市污水处理一级A标厂、水源保护地蒙自市芷村污水处理厂、蒙自市七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生产运行经费。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无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1.20万元,较上年减少1.64万元,下降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60万元,较上年减少0.82万元,下降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次,共计接待96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一是机构改革,职责职能划转,相应的公务接待减少;二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逐步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切实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60万元,较上年减少0.82万元,下降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0万元,较上年减少0.82万元,下降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2023年末下属事业单位保有公务用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原因:2023年3月机构改革,划转出非独立核算下属事业单位2个,随单位划转出公务用车3辆,报废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州级项目支出共有0项,安排项目资金0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本级)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市本级项目共有7项,其中:蒙自市污水处理厂一级A标厂运行经费,三级指标,指标值480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依据厂区运行情况分析;滇南中心城市大屯海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经费,三级指标,指标值660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2023年污水处理情况预估;水源保护地芷村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经费,三级指标,指标值240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依据2023年污水处理量;蒙自、大屯海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欠款经费,三级指标,指标值1259.71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关于《蒙自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及污水处理服务费用支付等事项的补充协议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蒙自市七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生产运行经费,三级指标,指标值150.00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依据预估年度污水处理量;省级规划示范村寨基础设施建设统贷项目专项资金,三级指标,指标值65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依据蒙自市融资债务收支使用及还本付息情况统计表;定额补助工作经费,三级指标,指标值100.00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依据单位上年度支出。
(三)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无对下转移支付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0.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下属非独立核算的9家事业单位日常运转,包括办公费、物业费、差旅费、培训费、水电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与上年对比增加50.00万元。增加的原因是:用于支付2020至2023年的物业管理费欠款29.00万元、2023年未报销给个人的差旅费6.00万元、2022至2023年办公费欠款15.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蒙自市住房和城组长建设局资产总额1516.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8.81万元,固定资产1377.5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55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99.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17.87万元,流动资产减少181.5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55万元,其他资产减少0.00万元。无偿划转出房屋建筑物5382.78平方米,账面原值190.95万元;无偿划转(划至市综合执法局)出清洁卫生车辆(扫路车)20辆,公务用车3辆,账面原值1096.02万元;无偿划转(划至市机关事务局)出小轿车1辆,账面原值32.54万元;无偿划转出(划至市发展和改革局)其他车辆2辆,账面原值71.82万元;处置公务用车(云G70086)1辆,账面原值15.08万元,处置收入0.1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1项,账面原值18.6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7张表)
监督索引号53250301133300111
附件【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