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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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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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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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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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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民政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301331400000
蒙自市民政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蒙自市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蒙自市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蒙自市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蒙自市民政局是蒙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蒙自市委办公室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自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蒙室字〔2019〕28号)执行。
1.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3.负责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
4.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6.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负责经营性公墓的管理。
8.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10.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落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蒙自市民政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社会事务科(行政审批科)、区划地名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
局属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蒙自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蒙自市社会福利院、蒙自市救助管理站、蒙自市殡仪馆、蒙自市殡葬管理所、蒙自市老年公寓、蒙自市公墓。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市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和市委“151”工作思路,围绕《中共蒙自市委关于制定蒙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及的“主动顺应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的“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等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抓实7方面工作。
1.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项目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一是跟进中大达安·滇南国际医养综合体项目建设和蒙自市健康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二是推进蒙自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面向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的老年人建设1000张家庭养老床位、提供2000人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运用蒙自市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开展“政府监管、机构服务、老人点单”等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不断提升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三是选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幸福食堂示范点,探索蒙自市社会福利院公建民营模式,提高公办养老机构老年人生活品质。四是完成养老项目的招商引资和固投。
2.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巩固殡葬改革成效。一是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制定公益性公墓建设方案和管理办法,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有关单位、乡镇(街道)为成员的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专班,严格按照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市民政局牵头,携民投公司,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公益性公墓土地、方案编制、资金申请等具体工作,确保今年完成3个公益性公墓建设并投入使用。二是加快推进殡仪馆项目建设。加强与发改部门对接,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议书,完成项目一、二期可研编制和专家评审,用地手续报批等工作,于2月前开工,年内完成投资6000万元;通过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特许经营权融资等形式解决项目建设缺口资金问题。三是加强对殡葬服务及收费行为行业监管。对违法违规服务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移交市场监管部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是坚持整治违规土葬。督促各乡镇(街道)全面抓实火化及骨灰入公墓安葬政策的宣传落实,召开市级殡葬改革推进会,坚持不懈打击违规土葬行为,稳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3.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一是持续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与临时救助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申请过渡期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二是强化对低收入人口的监测预警,对发现的困难群众及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三是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效能,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对因灾因病因残遭遇突发困难的群众,给予先行临时救助。四是充分利用社会救助联席会议信息沟通机制,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和共享信息,实现大数据信息闭合、提高救助精准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不断推进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
4.健全完善基层自治制度,基层治理提质增效。一是持续指导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健全完善自治制度。二是加强为民服务站标准化建设、管理。依法依规,严格做好村(居)委会成员补选工作。结合实际,指导乡镇(街道)科学、规范合理设置新社区、调整村委会、社区范围。三是积极支持配合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和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严格推动村级小微权力制度运行,加快推进村(居)减负增效。
5.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未成年人六个保护有效落实。一是发挥市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作用,找准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症结,实时召开协调会、商讨会,及时打通工作堵点、解决工作难点,使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路畅通,彰显亮点、抓出实效。二是加强与各成员单位职责无缝对接,持续抓实家庭巡访力度,掌握儿童最新基本情况,实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排查、精确认定、精准保障”,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一人。三是持续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行为,着力推动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形成强制报告制度人人知晓、参与,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通过各方密切配合,系统推进“六大保护”,切实做到家庭保护竭力、学校保护倾力、社会保护助力、网络保护致力、政府保护强力、司法保护有力。
6.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办妥社会事务专业事。一是做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管理和实时提标工作,以务实的举措提升残疾人保障能力。二是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为有需要的居家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好服务。三是规范救助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使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四是持续巩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成果,推进婚俗改革,规范开展婚姻登记,通过举行集体婚礼,让结婚成为所有新人幸福生活的新起点。
7.强化党建引领,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发展。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以党建引领,推动蒙自行业协会商会发展,让社会组织成为参与社会治理和经济发展的蓬勃力量,持续巩固团结社会新阶层人士成果。二是全力实施“善行蒙自”行动,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让慈行善举成为蒙自人民群众追崇的文明新风尚。三是打造社工站示范点。不断壮大社工和志愿者队伍,详细严格设置社工站示范点建设标准,落实监管督导职能,全力打造“社会工作+民政”服务品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8人。在职实有4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8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2辆(为下属单位车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380.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80.8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3001.74万元对比减少620.91万元,减幅20.69%。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预算中城乡低保、特困市级承担比例调整,故预算经费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80.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80.8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80.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3001.74万元对比减少620.91万元,减幅20.69%。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预算中城乡低保、特困市级承担比例调整,故预算经费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80.8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8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5.03万元,与上年773.84对比增加111.1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度养老保险、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二是测算申领职业年金人数比上年增加3人;项目支出1495.80万元,与上年2227.9万元对比减少732.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救助类项目经费255.0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857.97万元。原因分析:本年度社会救助资金测算按《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州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0〕38号)测算市级承担比例,救助类项目经费减少。养老类项目经费332.67万元,比2022年批复数增加7.73万元,该项目含高龄保健补助312.67万元,蒙自市老年人幸福食堂补助经费10万元,居家养老服务上门服务补助经费10万元,本年度领取高龄保健补助人数增加,故预算经费增加。殡葬类项目经费300万元与2022年保持一致。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201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支行242.83万元,主要用于蒙自市民政局人员工资以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080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30.95万元,主要用于老乡干、原大队离任干部补助。
20802099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市民政局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经费。
2080501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4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2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4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5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12万元,主要用于市民政局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29万元,主要用于市民政局人员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801款抚恤-死亡抚恤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死亡家属遗属补助发放。
2081001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支出32.88万元,主要用于孤儿生活费支出。
2081002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支出312.67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老人保健支出312.67万元。
2081004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支出453.18万元,主要用于殡仪馆、殡葬管理所人员工资143.18万元,殡葬改革惠民文化补助支出270万元,殡葬改革经费30万元,无人认领的遗体接运、火化费用经费10万元。
2081005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169.84万元,主要用于福利院人员工资支出及正常运转支出。
2081006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蒙自市老年人幸福食堂补助经费10万元,居家养老服务上门服务补助经费10万元。
2081107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526.28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两项补贴支出。
2081901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9.52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081902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37.1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082001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6.24万元,主要用于临时困难人员救助支出。
2082002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58.35万元,主要用于救助站人员工资支出。
2082102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49.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082502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1.82万元,主要用于60年代精简人员补助支出。
2101101款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4.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2101102款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6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2101103款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1.9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款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210201款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57.11万元,主要用于蒙自市民政局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2.18万元,较上年增加13.06万元,增长33.3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蒙自市民政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蒙自市民政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18万元,较上年减少11.18万元,下降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8次,共计接待1600人次。
减少变动主要原因分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严控接待范围,严格审批程序,接待费预算数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蒙自市民政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1万元,总金额较上年增加24.24万元,增长144.6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较上年减少0.76万元,下降4.5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下属单位蒙自市社会福利院为方便接送供养老人到医院治疗需增加公务用车一辆,故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增加。同时蒙自市社会福利院需报废一辆旧车,公务用车总保有量不变,新车投入使用运行维护费用比上年节约0.76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市民政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省、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制定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制度》(蒙民政发〔2021〕111号),将绩效管理理念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对民政系统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进一步规范,有力推动各项民政资金更好发挥效益。2023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项目目标:通过按时足额发放农村低保,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该项目设置一级指标3个,分别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5个,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10个。受益人数7990人,实现补助标准5343元/年,实现按月100%社会化发放,达到群众满意度90%以上。
(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项目目标:通过城市低保资金的发放,保障城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该项目设置一级指标3个,分别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5个,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11个。受益人数1167人,实现补助标准700元/月,实现按月100%社会化发放,达到群众满意度90%以上。
(三)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项目目标:持续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设立情况:该项目设置一级指标3个,分别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7个,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20个。受益困难生活补贴人数2700人,重度护理补贴人数2600人,达到群众满意度90%以上。
(四)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资金。项目目标:持续实施高龄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设立情况:该项目设置一级指标3个,分别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5个,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10个。受益人数80-99岁约7153人,100岁以上约20人,实现80--99岁老年人每月50元,100岁以上老年人每月600元标准,达到群众满意度95%以上。
(五)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供养补助资金。项目目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乡统筹。设立情况:该项目设置一级指标3个,分别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5个,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9个。受益城乡特困人员830人,实现910/月生活保障标准,达到群众满意度95%以上。
(六)殡葬改革经费。绩效设立目标:对蒙自市户籍人口自愿实行火化并在公墓安葬的,给予丧属2000元/具的补助,特殊困难群体给予3000元/具的补助,对实行生态安葬的再奖励1000元/具的补助。通过惠民补助促进殡葬改革事业发展。设立情况:该项目设置一级指标3个,分别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6个,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15个。通过惠民政策实施有效推进殡葬改革,执行火化人员家属满意度达8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政府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红十字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民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5.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9.62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编制预算时机关运行经费含支付蒙自市社会福利院临时人员工资,本年此项补助预算调入人员类支出,故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蒙自市民政局资产总额2130.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53.29万元,固定资产1409.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47.91万元,无形资产19.0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5.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0.0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2.57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5万元(2021年已缴国库);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蒙自市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7张)
监督索引号53250301331400111
附件【蒙自市民政局2023年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