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3-00217
-
发布机构蒙自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02-08
-
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301133300000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责任。
2.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编制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拟订产业发展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屋转让、房屋抵押、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负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工作。
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市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级机关房改补贴资金的审批。
5.指导城市建设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环卫、公共绿化、公共照明、市政道路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维护、修缮、改造工作。
6.承担城乡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保护工作。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和垃圾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设计和推广。
8.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采集上报工程造价信息。
9.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1.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的责任。指导勘察设计活动,拟订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的规章制度和政策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和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指导和组织震后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
1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13.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制定城市建设档案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城建档案工作并参与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建设项目规划档案资料管理。
14.承担人民防空的责任。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防建设需要,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组织拟订人民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计划和各项保障方案,依照规定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组织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设施的开发利用及平战功能转换。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与管理。指导人防抢险抢修,医疗救护,通信、交通运输,防化、消防、治安、运输等防空专业队伍的组织、训练。负责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并纳入国防和普法教育计划。依法筹集和管理人民防空建设经费,执行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和会计制度。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内部审计。战时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武装部的决定,发布有关人民防空的命令。及时开设指挥所,保障有效指挥。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的易地修建、维护、使用,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15.承担城市绿化建设、管理责任。负责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审核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承担城市的公共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及设施的管理责任。
16.为生产生活正常提供市政工程设施管理维护保障;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负责城镇排水、污水处理项目的规划、筹建、运营、督管工作。收集处理城镇生产、生活污水;开展好污水再生利用,改善水环境质量,提高城镇环境质量。
17.满足城镇居民及单位生活、生产用水需求。负责做好供水范围内供水设备的维修与维护,严格做到维修及时、服务到位,让用户满意。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做好供水管网及相关设施的建设。
18.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监察科、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科、村镇建设科、城市建设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勘察设计科、人防科、城乡风貌管理科。所属事业单位11个,分别是:
1.蒙自市市政管理中心
2.蒙自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3.蒙自市城市园林研究所
4.蒙自市城建档案室
5.蒙自市工程质量和消防管理监督站
6.蒙自市建筑管理站
7.蒙自市房地产管理处
8.蒙自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9.蒙自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10.蒙自市排水管理处
11.蒙自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着力推进绿美城市,显著提升城市品质。持续推动“生态宜居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提高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化、网络化水平,优化城市道路交通体系,完善主次路网级配,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构建合理的城市路网体系。
2.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有效解决群众住房问题。推进2023年棚户区改造任务数4300户;重点打造“人才公寓、蓝领公寓”,在民心家园二期在建公租房项目中单列800套住房重点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打造,采取多项措施有效解决各个群体人员住房问题;加快民心家园二期2190套保障房在建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工程尽快竣工投入使用;深入开展房屋定期体检,对达到规定年限的房屋,采取强制性安全鉴定措施,大力规范自建房建设,加大违法违规建设处罚力度,坚决防止违法改扩建行为;摸清农户2023年度改房需求,积极争取上级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指标,完成年度改造任务。
3.着力加强污染防治,大力改善城乡环境。一是加快推进蒙自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大屯海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计划2025年完成投产,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收集率达50%以上,改善滇南中心城市水环境质量。二是继续推进滇南中心城市智慧防洪排涝工程项目建设,城市排水防涝数字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程1个,新建雨水管网15公里。三是推进蒙自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收运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建设城区和乡镇垃圾中转站,补齐城乡生活垃圾中转设施短板。
4.着力加强行政审批,有力改善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耗时不超过45个工作日。优化用水、用气服务,依托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等平台,推进事项线上申办、协同办理,用水报装、用气报装(包含外线接入)耗时分别压缩至5个工作日和6个工作日。
5.着力强化管理体制,提升行业治理能力。一是搭建“房产超市”,结合线下交易大厅,全面整合房屋销售及租赁资源。对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二是修订《蒙自市物业管理办法》,完善履约考评工作及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评价机制,充分利用《云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息管理平台》,强化我市物业服务水平。三是深入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平稳可控。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1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47人。在职实有160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事业人员13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6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6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7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28辆,其中公务用车8辆,下属事业单位(市政管理中心)保留环卫作业车2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426.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26.2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4605.3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预算增加1662.63万元,主要是因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增;政府性基金减少16268.00万元,主要是因为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资金减少了。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426.2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426.2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426.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4605.3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预算增加1662.63万元,主要是因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增;政府性基金减少16268.00万元,主要是因为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资金减少了。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426.2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42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5.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1.57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基本工资使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7390.9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5066.9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棚户区改造的基金16268.00万元及蒙自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经费397.00万元,增加了市政一体化管护经费1653.55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和卫生健康支出。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74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与上年对比增加0.0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退休人员6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51.64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与上年对比增加2.40万元,增加原因是离退休人员调整工资。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5.09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与上年对比增加64.92万元,增加原因是提高了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1.03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职业年金。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3.03万元,增加原因退休人员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3.2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死亡后对无工作且已满50岁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补助。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20万元,增加原因是以前年度不在此科目核算。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422.8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办公经费、人民防空警报系统升级经费等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59.28万元,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从人员经费调整至卫生健康支出科目减少人员经费59.93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194.57万元,主要用于房地产管理处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23.95万元,原因一是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专项经费减少10.00万元,二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从人员经费调整至卫生健康支出科目减少人员经费13.83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3.82万元,主要用于人民防空办公室人员工资、公用经费。与上年对比增加0.86万元,增加原因是调整基本工资使人员经费增加。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900.78万元,主要用于排水管理处人员工资、污水处理运行经费、路灯电费、维护费等一般行政性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467.00万元,减少原因是蒙自市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项目经费减少397.00万元;蒙自、大屯海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欠款经费减少197.49万元;蒙自市污水处理厂一级A标厂生厂运行经费增加33.00万元;滇南中心城市大屯海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经费增加100.00万元。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0022.0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管理中心人员、园林研究所人员工资;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一般行政性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698.98万元,增加原因一是市政一体化管护费增加1653.55万元,二是因调整基本工资使人员经费增加45.43万元。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494.36万元,主要用于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管理站、招标办人员工资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45.01万元,增加原因是调整基本工资使人员经费增加。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棚户区改造支出5000.00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支出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6268.00万元,减少原因是棚户区改造项目减少。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59.8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房屋征收中心人员工资、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30.3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蒙自市七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9.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58.72万元,增加原因是2023年调增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2.1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和退休行政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与上年对比增加22.15万元,增加原因是2023年医疗保险费从人员经费调出至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核算;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0.7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和退休事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与上年对比增加120.74万元,增加原因是2023年医疗保险费从人员经费调出至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核算;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15.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和退休行政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与上年对比增加115.00万元,增加原因是2023年公务员医疗补助从人员经费调出至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核算;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5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和退休行政事业人员的大病保险及生育保险费,与上年对比增加17.50万元,增加原因是2023年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从人员经费调出至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核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79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3.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190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55万元,项目支出11813.3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68万元,项目支出12.6万元)
资本性支出:56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65.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0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000.00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2.84万元,较上年减少0.68万元,下降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42万元,较上年减少0.34万元,下降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00人次,减少原因厉行节约缩紧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42万元,较上年减少0.34万元,下降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42万元,较上年减少0.34万元,下降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下属事业单位保有公务用车8辆,减少原因厉行节约缩紧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州级项目支出共有0项,安排项目资金0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本级)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市本级项目共有11项,其中:滇南中心城市大屯海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经费,三级指标,指标值660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2022年污水处理情况预估;省级规划示范村寨基础设施建设统贷项目专项资金,三级指标,指标值65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依据蒙自市融资债务收支使用及还本付息情况统计表;蒙自市污水处理厂一级A标厂运行经费,三级指标,指标值261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依据厂区运行情况分析;水源保护地芷村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经费,三级指标,指标值180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依据2022年污水处理量;蒙自市七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生产运行经费,三级指标,指标值110.8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依据预估年度污水处理量;蒙自、大屯海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欠款经费,三级指标,指标值1625.44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关于《蒙自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及污水处理服务费用支付等事项的补充协议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蒙自市渗漏液处理、垃圾处理市级补助资金,三级指标,指标值500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依据蒙自市渗漏液处理、垃圾处理市级补助资金实施方案及预算明细;市政综合管理一体化特许经营管理单位管护经费,三级指标,指标值8928.68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依据市政一体化特许经营管护协议书,(市容环卫作业、园林绿化、灯光亮化、垃圾处理等管护监督及考核);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资金,三级指标,指标值5000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依据蒙发改委(2015)175号关于小天鹅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人民防空警报系统升级经费,三级指标,指标值10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蒙自市人民防空警报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住建局业务工作经费,三级指标,指标值50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依据单位上年度支出。
(三)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无对下转移支付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
3、棚户区改造:简称棚改,是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作,目前我国棚户区改造主要包括城镇棚户区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国有垦区危房改造4类。
4、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的小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下属11家事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与上年对比无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2916.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0.35万元,固定资产2595.4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1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89.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59.0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629.9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19万元,其他资产减少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两轮摩托车一辆,账面原值0.5万元;处置三轮摩托车一辆账面原值0.55万元,处置收入0.01万元;报废长安微型面包车(云GA1352)一辆,账面原值3.78万元,报废收入0.1万元;报废两轮摩托一辆,账面原值0.5万元;报废松下投影机一部,账面原值1.82万元;报废4*2会议桌一张,账面原值0.45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7张表)
监督索引号53250301133300111
附件【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预算公开版2023020110050572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