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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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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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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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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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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300941400000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实施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提出有关政策、标准建议,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许可工作。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负责价格监督检查、物价执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管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蒙自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准则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4.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6.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职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和稽查执法。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17.负责指导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安全监管工作。
18.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按照《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机关设14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即: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登记注册科、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市场监督管理科、食品综合应急管理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食品餐饮监管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广告和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科、产品质量监管和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科、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科、机关党委。
所属单位14个,分别是:
1.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大队
2.蒙自市文澜市场监督管理所
3.蒙自市观澜市场监督管理所
4.蒙自市文萃市场监督管理所
5.蒙自市草坝市场监督管理所
6.蒙自市雨过铺市场监督管理所
7.蒙自市新安所市场监督管理所
8.蒙自市冷泉市场监督管理所
9.蒙自市芷村市场监督管理所
10.蒙自市鸣鹫市场监督管理所
11.蒙自市水田市场监督管理所
12.蒙自市期路白市场监督管理所
13.蒙自市老寨市场监督管理所
14.蒙自市西北勒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优化市场营商环境。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提升市场准入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落实好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激发市场活力,确保全市市场主体健康有序增长。以“审批更快、流程更简、服务更优”推动“放管服”改革走深走实,通过落实市场准入便利化改革措施,更好地服务各类市场主体,为全市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作出应有贡献。
2.持续强化市场安全监管。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推进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坚守食品安全底线,严格市场准入,不断推进健康县城建设,扎实开展“食安心”行动,完成餐饮服务等级评定年度得分≥75分,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率达100%,完善防蝇防鼠设施,防蝇防鼠设施合格率≥95%。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对送餐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进一步规范配送行为。创新监管方式,充分发挥“云智溯”平台作用,实施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监管信息化。开展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推进“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开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查验。加快“网络厨房”建设。推进和规范蒙自餐饮行业的文明经营,实现我市餐饮服务提供者“明厨亮灶”全覆盖,有效促使我市餐饮业食品安全公开透明程度全面提升。继续强化对药品市场监管,全面完成辖区药品监督检查全覆盖。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加强新冠疫苗、新冠检测试剂的监督检查,巩固专项成果,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持续确保人民群众的用药用械安全。坚守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强化对公众集聚场所、重点领域的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盛装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着力解决特种设备涉及城市运行安全和事关社会民生的突出问题,提升妥善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持证单位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重点生产使用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规范许可退出机制。
3.持续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规范市场竞争和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大力优化竞争环境。围绕教育、医药、电商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价格专项治理,加强涉企收费、电力和物流运输价格监管,整治违法违规价费行为。积极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强化直销企业监管,加大传销监测和查处力度。查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聚焦公用事业、原材料、建材、日常消费品等民生领域,着力规范行政垄断行为。做好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断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
4.持续抓好队伍建设能力提升。狠抓理论教育学习,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生活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必须推动党的建设向更高质量迈进。着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开展主题教育,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抓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加强小个专党建责任,确保在党的领导下发展壮大民营经济。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1人,其中:行政编制76人,事业编制35人。在职实有111人,为财政全额保障111人,其中行政人员84人,事业人员27人。
离退休人员103人,其中:离休103人。
车辆编制16辆,实有车辆16辆。实有车辆超编原因为,本单位在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县级食品快速检验车配备项目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17〕927号),按照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的统一要求,配置食品安全快检车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18.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18.9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21.89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年减少食品安全抽检、执法服装、公用经费补助等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18.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18.9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21.89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减少,导致工资福利、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预算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18.9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418.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5.5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8.65万元,上涨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导致预算增加;项目支出113.4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0.54万元,下降64.98%,主要原因分析本年较上年减少食品安全抽检、执法服装、公用经费补助等项目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为1422.5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工资和福利支出及公务用车运行、交通补助等公用经费。本科目预算较上年较少178.47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年在职行政人员较上年减少14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2023年预算为113.4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相关业务经费。为本年新增,主要是因为将上年主体管理(项)调整至本科目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为286.2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工资和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21.89万元,主要是因为新增加2名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为5.7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行政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为0.3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事业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为197.3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的缴纳。较上年增加20.05万元,由于缴费基数变化导致预算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为46.4万元,用于在职人员转退休职业年金的清算缴纳。本科目较上年减少7.72万元,由于本年预测退休人员较上年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3年预算为4.07万元,用于发放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由上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调整至本科目预算。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度预算76.64万元,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为本年预算新增科目。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度预算19.98万元,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为本年预算新增科目。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度预算79.12万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为本年预算新增科目。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度预算11.59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大病医疗保险补充缴费,为本年预算新增科目。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为155.51万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较上年增加40.79万元,由于缴费基数变化导致预算增加。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年无此项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76万元,较上年减少2.12万元,下降5.9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0团组0人次,较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16万元,较上年减少1.36万元,下降10.0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本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主要由于本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厉行节俭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1.6万元,较上年减少0.76万元,下降3.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万元,较上年减少0.76万元,下降3.4%。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
本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主要由于本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及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厉行节俭节约,逐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无重点项目预算支出,因此不对本条进行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反映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包括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医疗器械等方面付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运行的支出。
(2)市场秩序执法(项):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5.“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 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 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 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 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8.0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3.5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将临聘人员工资纳入人员经费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682.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44万元,固定资产1573.1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96.9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附17张表)
监督索引号53250300941400111
附件【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