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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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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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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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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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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司法局2022年预算公开
蒙自市司法局2022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蒙自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蒙自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蒙自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设,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国家有关部门和省州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征求市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规章草案的办理。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检查、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市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制建设,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和管理司法所。
(5)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参与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
(6)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和监督管理律师、公证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
(7)规划和推进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8)承担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治调研与督察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技信息科;派出机构13个,分别是13个乡镇(街道办)司法所;下属事业单位1个:蒙自市公证处。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蒙自市司法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组织实施《法治蒙自建设规划(2021-2025)》《蒙自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蒙自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一体推进法治蒙自、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二是实施《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积极推进乡村法治文化广场建设,争取到2025年实现乡镇(街道)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争取明年创建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三是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点律师管理机制,确保每名律师每年为挂联村(社区)群众开展不少于48小时的法律服务。四是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善机制,配齐配强人员,落实行政复议接待室、听证室、档案室等办案用房,积极推进规范化建设。五是按照司法部“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部署,扎实推进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建设,拟建设900㎡的社区矫正中心,进一步提升监督管理教育效能,逐步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智能化、精细化建设。六是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巩固和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确保到2022年行政村民主法治村创建达标率(县级考评)达到80%以上。七是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类民事纠纷,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1人。
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1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20.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20.6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4.29万元,增长13.86%,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支出,其中增加人员经费56.1万元,本年人员变动增加工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和住房公积金;增加公用经费68.19万元,本年公用经费中包含聘用辅警人员工资及参照公安标准提高辅警人员工资待遇部分。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20.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20.6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20.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4.29万元,增长13.86%,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支出,其中增加人员经费56.1万元,本年人员变动增加工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和住房公积金;增加公用经费68.19万元,本年公用经费中包含聘用辅警人员工资及参照公安标准提高辅警人员工资待遇部分。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20.6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2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5.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4.2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支出56.1万元,本年人员变动增加工资支出、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和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公用经费支出68.19万元,本年公用经费支出包含聘用辅警人员工资及参照公安标准提高辅警人员工资待遇部分;项目支出75.00万元,与上年对比相一致。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公共安全支出--行政运行(2040601款)支出685.49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机关人员工资以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1万元,增副6.36%,其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工资支出、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和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基层司法(2040604款)业务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宣传教育、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社区矫正、刑释安置帮教工作等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一致。
(三)公共安全支出--普法宣传(2040605款)业务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依法治市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等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一致。
(四)公共安全支出--法律援助(2040607款)业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等方面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一致。
(五)公共安全支出--社区矫正(2040610款)业务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等方面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一致。
(六)公共安全支出--法制建设(2040612款)业务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法制建设等方面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相一致。
(七)公共安全支出--事业运行(2040650款)支出120.3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以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3.22万元,其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事业人员5人,相应增加工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和住房公积金支出。
(八)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司法支出(2040699款)1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司法救助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一致。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款)95.2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证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6.48万元,其主要原因是增加事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及2022年申请退休人员职业年金24.96万元。
(十)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2210201款)44.5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证处人员住房公积金基本支出。与上相比增加3.59万元,其主要原因是增加调入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7.75万元,较上年减少0.57万元,下降2.0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蒙自市司法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没有增加或减少,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
(二)公务接待费
蒙自市司法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84万元,较上年减少0.18万元,下降1.9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77次,共计接待1768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蒙自市司法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91万元,较上年减少0.39万元,下降2.0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没有增加或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91万元,较上年减少0.39万元,下降2.0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减少变化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用车,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数。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为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工作的业务支出(含人员工资、日常运行公用支出、事业支出、专项业务支出等)。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为我局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为我局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5.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我局正常运转、开展工作的行政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等日常用运行公用经费,以及办公用房物业管理、修缮、按规定可提转工会的工会经费等项目经费。
6.基层司法业务支出,指主要用于基层司法所等基层开展业务工作经费开支。
7.其他司法支出,指除以上几项支出外的属于司法方面的经费,如按照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标准安排的业务(办案)经费、业务装备经费及开展刑释安置帮教工作等项目的经费。
8.结转下年为我局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法律援助办案、普法宣传项目所需经费等。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业务(办案)、业务装备、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管理、人民调解、刑释安置帮教、司法救助及业务用房建设等项目支出。
11.“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办公设备购置、办公用房水电、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司法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7.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8.19万元,增长97.9%,主要原因:一是聘用辅警人员工资及参照公安标准提高辅警人员工资待遇部分列入公用经费---劳务费中进行核算;二是增加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三是增加工会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蒙自市司法局资产总额1,20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87万元,固定资产1,112.6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7.13万元,无形资产4.8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4.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7.8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蒙自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9张表)
监督索引号53250300931500111
附件【蒙自市司法局2022年预算公开表2022021502433496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