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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0388
  • 发布机构
    蒙自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2-16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300755700000

   

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

  (2)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3)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4)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5)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村中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6)增强企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方式,方便群众办事。

  (7)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知道村名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8)加强乡对村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资产财务的指导和监管。

  (9)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利工作服务中心为主要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的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财政所。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农村能源、农业机械、畜牧善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具:承担乡村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负责农机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开展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处置重大疫情应急事件;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和合同管理、农村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农村统计调查等服务性工作。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电影、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景区、文物普查保护、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医疗救助、优抚安置、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4.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耕地保护、园林绿化、村镇公用设施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5.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承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水资源、野生动植物等开发利用及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火巡护、处理山林权属纠纷等服务性工作。

  6.水利工作服务中心。承办农村饮用水和节水用水、水利工程、水资源保护及节约用水、人畜饮水安全;负责渔业环境、水质、气象、水产资源监测、试验、示范及推广、水产品疫病监测预报防治工作;承办防汛抗旱及水土保持等服务性工作。

  7.财政所。承担编制财政预决算、金融工作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负责对财政资金实施监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管理等相关服务性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是鸣鹫镇发展历史上具纪念意义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镇人民政府紧紧围绕市委三届二次全会和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按照“1336”工作思路,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全乡经济社会保持了健康发展的态势。

  1.持续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发展。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管控,持续推进“口罩文明”行动,规范做好个人防护、日常监测。面对国内外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根据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第一时间制定镇级疫情防控专项排查方案,组织成立党员先锋模范志愿服务队,到镇辖区各关键路口、公共场所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排查工作,对往来车辆、群众开展口罩佩戴、疫苗接种、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常态化疫情防控管控措施,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得到提高,累计排查社会车辆6000余辆,群众30000余人次,劝散斗牛、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等群众聚集性活动20余起;强化各类物资保障,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资金14万元,用于改善卫生院医疗办公条件和做好口罩、消毒液等各类防疫物资的储备和发放,全力保障在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安全;坚决扛起“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政治责任,抽调精干力量,派遣9名民兵和2名干部职工组成强边固防突击队,奔赴河口、金平支援边境疫情防控工作;建立“日报告”工作制度,明确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定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外出返乡人员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情况,联合派出所对全镇范围内外籍人员进行摸排,组织40名外籍人员开展疫苗接种;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加大为民办实事力度,组织干部职工进村入户开展疫苗接种宣传工作,采取主动上门服务和车接车送等方式,为行动不方便和路途较远的群众开展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做到应种尽种,今年以来,累计有序组织群众接种疫苗3万余人次,为人民群众构建一道坚实的生命安全风险屏障。

  2.持续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抓实重点项目稳步推进,围绕“生态乡村、美丽乡村、休闲乡村”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分步实施杨柳河、老鸣鹫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提升一期建设工程、高速公路收费站到集镇路段进行提升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蒙自市人居环境提升工程(一期)等4个重大项目,项目总投资约4805万元。完成初心讲习所提升改造、舍所坝村委会二条冲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等11个重点项目,投资549.24万元。抓实农业产业发展,2021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4.5万亩,其中:小春粮食面积1.4万亩,大春粮食面积3.1万亩;完成杂交玉米、地膜玉米、杂交稻、水稻旱育移栽、水稻条栽、配方施肥等增产技术7.77万亩;完成烤烟种植8110亩,万寿菊种植面积突破10000亩;发展樱桃种植达1800亩,挂果面积超过1000亩,2021年带动群众增收1000万元;引进拜瑞公司,采取“扶投公司+农业龙头企业+村民小组+农户+基地”的就地产业脱贫模式,选取优质新品种苹果,采取水肥一体,矮化密植栽培技术,建成大石板村委会菲克村、大永胜村矮化密植苹果基地323亩,年收益达30万元;推进中草药产业发展,带动农户种植金银花1900余亩,受益群众110户,致富增收600万元,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加速发展;引进鹏欣养殖集团,投资1.7亿元建设鸣鹫镇能繁母牛养殖中心,同步谋划建设8个智慧养殖小区;温氏养猪基地建成存栏3000头,出栏6000头;大力发展现代蔬菜种植基地,引进森森农场种植高标准大棚蔬菜,流转土地110亩土地以“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运行,推动产业发展规模和发展质量不断提升,有效带动农户致富增收,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推行水量计价收费,安装水表1700个,实现92个自然村全覆盖,群众水资源保护意识进一步提升;严格落实河长制,深入开展“清河行动”4次;严守耕地红线,拆除违建菊花池3个;召开“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座谈会4次,邀请35名公职人员、企业家回乡参与家乡规划编制工作,为家乡建设出谋划策,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持续推进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组建动态监测帮扶工作队6支、队员107人,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防贫动态监测,今年以来,纳入动态监测98户309人(其中,脱贫监测户52户184人,边缘易致贫户17户56人,突发严重困难户29户69人),通过帮扶和救助,消除风险3户12人,累计申请精准防贫救助基金23户33.12万元,构筑了“动态监测帮扶”+“精准防贫救助”双重保障,实现兜底全覆盖;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政策,累计申请扶贫资金1123万元,实施扶贫项目9个;扎实做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监督,落实扶贫项目资产长效运行和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后续管理工作,累计共清查资产项目114个,涉及扶贫专项资金1.54亿元,形成资产1.52亿元;整合市镇干部力量,坚持市、镇、村各级帮扶力量不减,保持全镇13家单位职工结对帮扶干部队伍和20名驻村队员稳定;强化贫困群众发展内生动力,围绕解决精神贫困,落实扶贫扶志扶智长效机制,依托“清洁家园 荣誉超市”等平台,引导贫困农户克服“等、靠、要”思想,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今年以来,累计发放积分19.62万分,兑换物资22.5万元;加强瑞隆牧业公司合作,利用“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发展模式,投资3000万元建设戈租德千头肉牛养殖基地发展养殖规模化肉牛养殖产业,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持续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完成家庭农场申报16个,其中种植业(水果、蔬菜、中药材)12个,养殖业(生猪、绵羊)4个,其中鸣鹫镇红色樱桃家庭农场被评定为2021年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请上级乡村振兴项目资金200万元建设猛拉村饲草加工厂,进一步盘活村级集体经济,为下一步舍所坝牧场项目建成使用奠定坚实饲草储备基础。

  4.持续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我们始终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实抓紧,“按照“第一年达标提质、第二年塑造品牌、第三年示范引领”的总体工作思路,坚持从百姓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出发,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强化思想引领为核心,以立德铸魂为指引,以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多措并举高位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长效常态。今年以来,累计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20余场;抓好农村移风易俗,健全村规民约,成立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全镇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制定上墙63个自然村,达到了全覆盖;积极开展创文氛围营造,在集镇及蒙文公路沿线、高速路口及各村委会所在地制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团结、道德模范、新时代好少年等宣传广告栏、广告牌、墙体喷绘等400余处,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创文工作中;结合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用好“清洁家园荣誉超市”功效,最大限度发挥群众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主体作用,累计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18次;投资18.4万元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先后完成集镇及道路沿线植绿补绿树木花草2400余株,清除垃圾死角400余处,清理户外小广告1500余张,清理清运垃圾600余吨;加强窗口行业单位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人性化,今年,积极争取上级资金50万元对镇为民服务大厅进行翻新整修,及时制定完善文明用语、行业规范,设置禁烟标识,建立健全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和志愿服务岗,努力提高窗口行业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开展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文明礼仪培训1次,硬件软件“两手抓”提升办事群众满意度。

  5.持续推进社会民生事业不断改善。扎实做好稳岗就业,建立鸣鹫镇劳务输出工作站,加大外出务工政策和岗位宣传力度,今年以来,累计转移就业10886人,转移率77.21%,发放贫困劳动力一次性奖金269人26.65万元;大力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妥善安置不能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110人,发放补贴85.87万元,有效拓宽就近就业渠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成功挂牌,民生福祉显著提升,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原则,对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特殊困难群体实行动态管理,今年累计新申请低保21户36人,因死亡、超标等原因累计停发低保99人,发放低保金382户785人253.51万元,特困人员生活补助552人51.7万元,临时救助113人9.18万元;重点落实困难残疾人补贴和重度残疾人补贴政策,累计为2633人发放两项补贴19万元;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组织召开退役军人座谈会,发放参战退役人员、烈属、伤残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各类优抚对象定期补助金及春节、建军节慰问金53.6万元;开通激活电子医保14155人;收缴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9226人,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9134人,参保率分别达88%、99.1%;发放雨露计划138人48万元;有序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委托市民政事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公益性公墓一座,共安葬遗体14具,依法取缔违规私售墓碑农户2户;依法推进控辍保学工作,与6个村委会签订了控辍保学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和劝返工作机制,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20份,实现全镇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动态清零;给予中小学9万元工作经费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实施抗震安居房提升改造任务94户,持续巩固住房安全保障;完成9座公厕验收工作,任务完成率达100%,农村人居得到有效提升。

  6.持续推进社会基层风险隐患治理。我们紧紧围绕镇党委提出的“提质提速、奋力跨越、建设绿色经济强镇”,以建设“平安鸣鹫”为宗旨,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今年以来,共办理“两抢一盗”案件3件5人,涉案金额8.83万元;开展专项行动3次,出动警力共80人次,车辆41辆次,处理交通事故188起,调解矛盾纠纷129起,调解率达90%;累计接访18批次,办结18件,办结率100%;处理各类基层各类矛盾纠纷56起,调解成功53起,调解成功率达94.6%,没有一起纠纷因调解不及时或不合法引起民转刑和民转非案件,较好地发挥了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以“构建平安法制鸣鹫,维护和谐稳定社会”为主题,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多部门相互配合,组织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月”宣传活动,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共计120余人次、分发安全生产、治安、交通、消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反邪教等宣传材料3000余份,积极推动“平安法制”鸣鹫建设,取得良好效果;按照“控制增量、摸清隐量、化解存量”要求,严格实行债务限额管理,完善债务报告和公开制度,多种渠道筹措资金,扎实推进“两清两防两化”工作,化解债务30万元,完成欠款投诉企业的清欠工作,政府债务规模逐步下降;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方针,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责任,扎实推进建设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危化矿山、商贸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综合治理,一年来,联合应急、派出所、食药、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7次,排查出安全隐患57项,相比去年同期下降12个百分点,完成大石板村委会8个废弃矿井封堵工作,从源头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7.持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进入新时代,实现新作为,对政府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以“党史学习教育”和“建党百年”为契机,从严从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担负起政府系统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自觉接受镇人大、镇纪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强化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年来,我们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58件,均已按要求办理答复完毕,协商率、满意率、办结率均为100%。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0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3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6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38人。在职实有6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4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财务总收入 1247.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47.2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3.2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247.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47.2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47.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3.2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47.2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47.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7.2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2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14.81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工资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10.7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其他人大事务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两会期间的会议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540.3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村委会工资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9.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村委会、村小组运转。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26.66万元,主要用于乡镇财政所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纪检工作的开展运作。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85.92万元,主要用于党委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9.科学技术支出-科学技术普及-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0.84万元,主要用于科普人员工作经费。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32.96万元,主要用于镇文服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新闻出版电影-电影0.18万元;主要用于老电影反映员补贴。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56.39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协管员补助。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81.79万元,主要用于鸣鹫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0.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支出部分。

  15.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31.08万元,主要用于规划中心人员工资。

  16.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 事业运行164.46万元;主要用于农服中心人员工资。

  17.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55.51万元;主要用于鸣鹫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人员工资。

  18.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土保持支出50.17万元;主要用于鸣鹫镇水利工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

  1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1.8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政府缴纳部分。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2.87万元,比上年增加9.97万元,增长15.8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1.79万元,比上年减少2.76万元,减少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70次,共计接待1032人次。

  减少原因:按照国家公务接待费管理要求,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在去年基础上缩减30.2%。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1.08万元,比上年增加12.73万元,增加44.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5万元,比上年增加15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08万元,比上年减少2.27万元,下降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原因:因为原有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过长,车况使用下降,在使用过程中有安全隐患,所以需要更换公务用车,因此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按照国家公务用车购置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原因:严格按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管理要求,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在去年基础上缩减8%。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4.6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5.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脱贫攻坚结束为2022年工作有效开展打下坚实基础,所以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13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80.58万元,固定资产775.7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6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63.84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5.5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2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表

  (附件19张表)

   

监督索引号53250300755700111

   



附件【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