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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0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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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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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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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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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300941400000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实施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提出有关政策、标准建议,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许可工作。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负责价格监督检查、物价执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管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蒙自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准则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4.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6.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职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和稽查执法。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17.负责指导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安全监管工作。
18.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按照《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机关设14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即: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登记注册科、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市场监督管理科、食品综合应急管理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食品餐饮监管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广告和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科、产品质量监管和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科、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科、机关党委;下设14个派出机构(副科级),即: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大队、蒙自市文澜市场监督管理所、蒙自市观澜市场监督管理所、蒙自市文萃市场监督管理所、蒙自市草坝市场监督管理所、蒙自市雨过铺市场监督管理所、蒙自市新安所市场监督管理所、蒙自市冷泉市场监督管理所、蒙自市芷村市场监督管理所、蒙自市鸣鹫市场监督管理所、蒙自市水田市场监督管理所、蒙自市期路白市场监督管理所、蒙自市老寨市场监督管理所、蒙自市西北勒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的市场监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1125”工作思路,落实市场准入基础性制度,着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着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长效机制,着力坚守安全底线,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 成立中小微企业之家。通过建立“两个清单”、提供“四帮十免”服务,着力构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集中解决小微企业共性需求,为小微企业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通过建立“中小微企业之家”,落实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精细化服务措施,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等工作模式,切实做到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语言规范、服务行为规范、服务纪律规范,推动市场主体快速增长。2021年,力争新增市场主体8000户以上,总量突破60000户。
2.建立包装产业园区。随着蒙自市加大对蒙自品牌创建和物流、电商产业的发展,蒙自品牌和系列产品已销往全国各地,对产品外包装的需求逐年上升。作为产品配套产业,外包装生产加工业具有耗能小、投产快、市场需求大的特点,从保障市场供应、提升产品档次,扩大税收来源等方面考虑,建议通过招商引资设立产品包装产业园区。
3.建立食品加工园区。为进一步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保障食品安全从源头抓起,打造蒙自的食品安全品牌,建成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以米线加工为主导,集公众监管与旅游观光、体验为一体的透明式食品产业园区,食品加工园区的所有食品实现统一检验,出具食品检验报告。
4.推进食品信息化监管。加快推进网络厨房建设,通过“互联网+监管”模式,实施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实现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力争在6月30日前完成420家中型以上餐馆的网络厨房建设、240家学校食堂网络厨房接入食品信息化监管平台,11月30日前完成城区第三方网络平台餐饮单位上线网络厨房建设。
5.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巩固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把畅通市场准入作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的首要环节,深化“证照分离”、商事主体登记制度、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突出抓好信用监管,实现由事后治理向事前防范转变,努力构建长效治本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6.注重源头防范。强化药品安全全程监管,提高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能力,着力防范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不断巩固质量安全稳中向好的基础。 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成立食品安全协会,通过协会引导提升食品行业的整体素质,推进全市食品安全工作。
7.优化市场秩序。扎实开展市场秩序突出问题整治,加大重点领域治理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统筹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扎实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8.抓实“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加强爱国卫生“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紧紧抓住蒙自市创文固卫工作契机,着力构建“市场管理、行政监督、经营自律、社会监督”的管理体系,主要落实“谁主办、谁所有、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高标准建立完善和巩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市委知慧城市建设“1127”工作思路,推进“智慧化”农贸市场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1人,其中:行政编制 71人,事业编制30人。在职实有12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20人。
离退休人员 89人,其中:离休89人。
车辆编制16辆,实有车辆1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27.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27.8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02.17,主要原因为本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27.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27.8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27.83万元(本级财力2427.8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02.17,主要原因为本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27.8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427.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4.3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7.3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社会保障缴费增加;项目支出323.4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综合业务监管项目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为1600.7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工资和福利支出及公务用车运行、交通补助等公用经费。本科目预算较上年增加337.7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为113.47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在职人员公用经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2021年预算为1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市场监管相关业务经费。较上年减少80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年减少办证工本费项目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执法(项)2021年预算为10万元,主要用于打击传销、非法集资等执法经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2021年预算为5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监管经费。较上年增加40万元,主要由于本年增加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为208.8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工资和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98.65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年新调入10名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为173.8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的缴纳。较上年增加30.16万元,由于缴费基数变化和人员增加导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为8.55万元,用于在职人员转退休职业年金的清算缴纳。本科目较上年减少21.36万元,由于本年预测退休人员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为112.4万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较上年增加4.62万元,由于缴费基数变化和人员增加导致。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为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00万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2021年使用专户资金用于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年无此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年无此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年无此项。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8.1万元,较上年减少3.44万元,下降8.2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8万元,较上年减少0.74万元,下降5.0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本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主要由于本单位坚持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3万元,较上年减少2.7万元,下降1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3万元,较上年减少2.7万元,下降10%。本年无购置公务用车预算,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
本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主要由于本单位在2020年报废并更换公务用车4辆,减少老旧车辆的运行维护支出。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无重点项目预算支出,因此不对本条进行说明。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反映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包括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医疗器械等方面付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运行的支出。
(2)市场主体管理(项):反映本部门用于开展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如行政许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领域的支出。
(3)市场监管执法(项):反映本部门依法卡站各类执法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专项支出。
(4)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本部门用于业务管理的项目支出。
(5) 食品安全监管(项):反映本部门用于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管支出。
5.“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 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 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 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 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8.63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50300941400111
附件【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x】
附件【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2021022009210775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