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0462
  • 发布机构
    蒙自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2-26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301336200000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卫生健康局机关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和市有关卫生健康、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改革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文化建设、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4、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牵头《烟草控制框架条约》履约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6、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7、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8、推进蒙自市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体医融合等健康政策。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10、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11、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2、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3、承担蒙自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4、负责管理蒙自市计划生育协会机关。

15、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疾控中心主要职能: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进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卫生学监测,对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病、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中毒等发生、分布和发展规律进行的流行病学监测。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健康环境的建立和人群健康行为的形成。并制定预防控制对策。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要职能:为妇女儿童身体健康提供保健服务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婚前保健、医学检查、咨询与人员培训及研究  妇女青春期、孕产期、更年期心理卫生保健 新生儿、儿童保健及疾病筛查、营养发育监测与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不孕不育症诊治及研究及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辅助受孕、生育指导、避孕、节育方法使用与知情选择计划生育科学研究。对妇女保健资金、计划生育服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管理。

市人民医院主要职能:为人民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小儿外科、儿童保健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医疗美容科、精神科、传染科、结构病科、地方病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疗科、运动医学科、职业病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临终关怀科、健康体检。

市中医医院主要职能: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医疗护理、西医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医疗美容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针灸推拿科、中医美容科、中医骨伤科。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能:1、负责辖区内社区卫生诊断,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监测,预防接种,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预防。

2、辖区内妇女儿童保健、老年人保健。

3、负责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负责社区现救护,慢性病筛查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精神病管理,转诊服务。

4、负责社区内残疾人的康复,疾病恢复期,家庭和社区康复训练指导等。

5、负责卫生知识普及,个体和群体的健康管理,重点人群与场所健康教育,宣传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等。

6、负责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更新、管理。

7、承办上级卫生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镇卫生院主要职能: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医疗、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院前急救巡回医疗、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预防保健、卫生防疫、 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计划免疫、卫生技术培训、乡村医生业务培训、卫生员业务培训、接生员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合作医疗组织与管理、卫生监督协管与卫生信息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设有:办公室、医政医管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综合监督科、防治艾滋病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健康教育所、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医医院、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个乡镇卫生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公共卫生工作。全面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对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肺结核、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计生特殊家庭人口等实施全覆盖签约和履约服务,不断提高签约对象满意度。深化等级医院创建,基层医疗机构全面推进等级医院创建工作。按照省、州下达的妇女保健任务指标,结合全市工作实际,抓实抓好妇幼健康管理工作,保障母婴健康,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大艾滋病母婴阻断工作力度,以降低孕产妇死亡为中心,以提高孕产妇管理及产科质量为重点,不断优化妇幼卫生工作环境。

2、继续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承诺制及网上办证。深化“三项制度”和“奖优免补”政策落实,深入推进“一老一小”工作,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3、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开展财务大检查,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基本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务督导、重大资金支出情况、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执行情况、财务督查通报整改情况、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执行《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的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4、继续推进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继续推行“逢血必检”原则,深入分析各乡镇(街道)疫情情况,在疫情较重的乡镇对16周岁以上的人员实现全员检测,同时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加强高危人群的检测。继续做好入户随访工作,动员未治疗人员入组,做到发现与转介无缝对接,避免流失。中西医协同治疗,提升综合服务水平,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生活质量,确保“三个90%”和消除母婴传播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5、深化健康教育。一是加强基层健康教育业务培训和指导,夯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普工作。二是深入推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以示范单位和健康家庭创建为核心,强化慢性病管理,培育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三是加大控烟、禁烟力度,以无烟医疗卫生单位为榜样,进一步营造公共场所、工作场所无烟氛围,推进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工作。

6、全面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众参与”与“常消毒”同步落实,强树健康文明生活新风尚。

7、创新发展中医药事业。一是推进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按照蒙自市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中医药硬件设施建设,打造中医治未病中心、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培训中心、中医药健康产品展示中心、中医康复中心及中医失眠诊疗中心“5大中医健康管理平台”,创建有特色优势的中医诊疗中心和中医临床质控中心,全面推广中医诊疗方案和中医适宜技术,提高基层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水平。二是加大中医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力争到2022年市中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比例不低于50%,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20%。三是进一步强化中医药产业发展。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和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为契机,依托丰富的中药材资源优势,加强与中科院植物所、云南省中医药大学、省中医院等高校科研机构合作交流,扩大云南道地药材育苗种植基地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9个;差额供给单位2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8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52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829人。在职实有71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99人,财政差额补助313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64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362人。

车辆编制40辆,实有车辆3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890.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890.9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006.0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1789.20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2216.83万元,主要是卫生健康局(本级)项目经费增加2252.83万元,其中:卫健局业务补助资金增加3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配套经费增加42.44万元、计划生育奖优免补补助资金增加11.89万元、2021年新增预算项目关爱失能、解五老困难老人项目经费5万元、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补助资金13.5万元、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经费50万元、疫情防控经费600万元、2021年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经费1500万元等;市中医院中医药(民族医)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增加34万元;市疾控中心项目经费减少7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预防性体检、卫生检测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890.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890.9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890.97万元(本级财力11890.9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006.0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1789.20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2216.83万元,主要是卫生健康局(本级)项目经费增加2252.83万元,其中:卫健局业务补助资金增加3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配套经费增加42.44万元、计划生育奖优免补补助资金增加11.89万元、2021年新增预算项目关爱失能、解五老困难老人项目经费5万元、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补助资金13.5万元、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经费50万元、疫情防控经费600万元、2021年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经费1500万元等;市中医院中医药(民族医)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增加34万元;市疾控中心项目经费减少7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预防性体检、卫生检测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1890.9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89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98.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89.20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2692.6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16.83万元,主要是卫生健康局(本级)项目经费增加2252.83万元,其中:卫健局业务补助资金增加3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配套经费增加42.44万元、计划生育奖优免补补助资金增加11.89万元、2021年新增预算项目关爱失能、解五老困难老人项目经费5万元、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补助资金13.5万元、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经费50万元、疫情防控经费600万元、2021年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经费1500万元等;市中医院中医药(民族医)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增加34万元;市疾控中心项目经费减少7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预防性体检、卫生检测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5(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15.76万元,主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08(类)05(款)02(项)2021年预算数为1.6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6.90万元,主要是蒙自市人民医院离休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3. 208(类)05(款)05(项)2021年预算数为846.8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84.49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缴费基数增加。

4.208(类)05(款)06(项)2021年预算数为181.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16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缴费基数增加。

5.208(类)08(款)02(项)2021年预算数为2.62万元,主要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与上年相比增加0.24万元,主要是按文件规定增加伤残抚恤费。

6.210(类)01(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362.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72.7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7.210(类)01(款)99(项)2021年预算数为1622万元,主要用于业务费、工作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经费、2021年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经费等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530万元,主要是2021年增加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经费1500万元,业务费增加30万元。

8. 210(类)02(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2338.29万元,主要用于市医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49.80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9. 210(类)02(款)02(项)2021年预算数为411.78万元,主要用于中医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77.6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10. 210(类)03(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297.96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4.1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11. 210(类)03(款)02(项)2021年预算数为2515.54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51.9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12. 210(类)03(款)99(项)2021年预算数为113.18万元,主要用于乡医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9.70万元,主要是2021年新增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经费,2020年无此预算。

13.210(类)04(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683.44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19.1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经费增加。

14. 210(类)04(款)02(项)2021年预算数为256.98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8.57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15. 210(类)04(款)03(项)2021年预算数为563.85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支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30.2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16. 210(类)04(款)08(项)2021年预算数为142.4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2.44万元。

17. 210(类)04(款)09(项)2021年预算数为66万元,主要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万元,主要是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18. 210(类)04(款)10(项)2021年预算数为605万元,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2020年无疫情防控经费经费的预算。

19. 210(类)06(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4万元,主要是中医药(民族医)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增加。

20.210(类)07(款)16(项)2021年预算数为76.45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4.7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1.210(类)07(款)99(项)22021年预算数为119.3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计划生育事务奖优免补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1.89万元,主要是奖优免补资金增加。

22.210(类)13(款)99(项)2021年预算数为40.8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救助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23.210(类)16(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万元,主要是增加关爱失能、解五老困难老人项目经费5万元。

24.2021年预算数为13.5万元,主要用于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补助资金,2020年无此项目预算。

25.221(类)02(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553.9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较与上年相比增加57.1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6.47万元,较上年减少6.11万元,下降7.4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5.33万元,较上年减少2.95万元,下降7.7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260次,共计接待约4500人次。减少原因主要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原则,按公务接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1.14万元,较上年减少3.16万元,下降7.1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14万元,较上年减少3.16万元,下降7.1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7辆。减少原因主要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经费  核实认定离岗乡村医生工作年限,落实补助资金,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功能定位,转变乡村医生服务模式,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助、养老和培养培训政策,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监管,建立激励机制,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计生宣传员绩效奖励经费 为鼓励计生宣传员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按计计生宣传员的工作量考核,兑现给计生宣传员的奖励金。全市计生宣传员105人,根据工作量考核,进行绩效奖励。

(三)重性精神病人救治经费  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病人救治管理工作,有效遏制和预防重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四)农业、城镇人口独生子女保健费经费  对全市农业、城镇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

(五)失独家庭特别扶助补助资金  对全市失独家庭(伤残、死亡家庭)补助特别扶助助金。

(六)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市级配套经费  全市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小学、初中、高中、专科、本科阶段教育奖学金。

(七)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补助资金  对全市失独家庭的一次性抚慰金。

(八)麻风病防治经费  通过开展强化麻风病防治行动,使医务人员及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识麻风病,懂得麻风病防治基本知识,最大限度地早期发现隐藏病例,给予规范联合化疗,以控制传染源,缩短患者发病和治疗延迟期,避免畸残。同时,切断传播途径,达到降低麻风患病率与发病率,确保蒙自市基本消除麻风病危害目标顺利实现 。

(九)干部保健经费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 “严管、厚爱”干部的要求,通过思想上关心、生活上关爱、政治上关怀,激励广大干部干事创业,提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十)除四害经费  通过开展除四害工作,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减少虫病传染病的发生。将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之内,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十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配套经费  针对居民存在的健康问题提供的健康保健服务,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居民可直接受益,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的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免费提供。

(十二)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配套经费  1、提高计划妊娠比例;2、提高农村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的知识水平,增强孕前风险防范意识;3、改善农村农村计划怀孕夫妇健康状况,降低或消除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因素,预防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十三)国家失独家庭帮扶项目配套经费  通过开展生产帮扶、精神慰藉、生活照料、爱心捐助、保险保障等活动,改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生活质量和生存环境,推动建立关怀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社会支持系统;整合社会资源,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有效帮扶模式,将帮扶工作覆盖到项目地区的所有目标人群。

(十四)慢性病非传染性综合防治示范市建设经费  建立慢性病综合防控保障机制,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支持的多种形式防控措施,减少慢性病非传染性疾病发病率。

(十五)卫健局健康扶贫家庭医生签约配套经费  实施健康扶贫工作,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服务,推进健康中国建设,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十六)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经费  对全市农业人口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奖励。

(十七) 疫情防控经费 新冠肺炎等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十八) 2021年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经费  统筹推进爱国卫生“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7个专项行动。

(十九)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补助资金   通过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引导和鼓励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逐步解决基层全科医生紧缺和无执业医师等问题,实现我州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全科(助理)医师,探索并逐步建立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吸引、稳定人才的长效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二十) 关爱失能、解五老困难老人项目经费  通过开展一系列帮扶关爱工作,完善老年人护理工作,让失能老人、解五老困难老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爱护,共享和谐社会发展成果。

  (二十一)麻风病项目经费  对蒙自市辖区内麻风病可疑者免费提供检查服务,对确诊的麻风病人进行免费治疗及全程督导管理,完成麻风病密切接触者的体检工作,完成线索访问工作。全面完成省、州《2017年麻风病防治工作责任目标》各项工作任务指标。

(二十二)登革热防治经费  有效控制输入性登革热病例,防止输入性登革病例引起当地感染病例发生。

(二十三)鼠疫防控经费  全面完成省、州《鼠疫联防联控工作责任目标》各项工作任务。

(二十四)结核病防治经费  全面完成省、州《2019年结核病防治工作责任目标》各项工作任务指标。

(二十五)手足口病防治专项经费  探索我市近几年的手足口病发生、发展的流行病学规律,有效控制手足口病的暴发和流行,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努力降低手足口病流行强度和疫情危害。

(二十六)饮用水质监测补助经费  监测点的设置充分考虑水源类型、水处理工艺、供水方式和规模等因素,按分层随机原则确定。优先选择农村饮水工程,其次是其它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我市抽取10个乡镇(每个乡镇抽取2个村)及3所学校,6个城镇末梢水作为监测点,全年共计98个水样。

(二十七)人禽流感防控经费  积极配合省州业务部门开展病例搜索、疑似病例核实、宣传教育,出现疫情后的疫区处理工作。

(二十八)计划免疫经费  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实施方案。

(二十九)碘缺乏病监测经费  积极配合省州业务部门开展水碘、盐碘、尿碘等监测工作、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三十)美沙酮项目经费  加强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工作人员培训,保证社区药物安全的前提下,为更多目标人群提供药物维持治疗,最大限度减少毒品危害或艾滋病的传播。

(三十一)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  利用3到5年时间建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卫生应急体系,提升卫生系统卫生应急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十二)精神疾病防治管理经费  配合《精神卫生法》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2014年)》,提高精神病防控能力,减少肇事肇祸的发生。

(三十三)流行性出血热防控经费  积极配合省州业务部门开展病例搜索、鼠密度监测、疑似病例核实、宣传教育,出现疫情后的疫区处理工作

(三十四)心脑血管疾病及肿瘤监测经费  动态了解蒙自市人群心脑血管病、肿瘤发病水平,有效识别、预防并控制心脑血管疾病、肿瘤及与之相关的危险因素,探索科学、有效的人群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筛查与干预工作模式,提高我市心脑血管疾病、肿瘤防控水平。

(三十五)中医药(民族医)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加快蒙自市中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蒙自县中医药事业发展,培养中医药人才队伍,为蒙自市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简便、价廉”的中医药服务。

(三十六)贫困、危急孕产妇救助项目专项经费  为确保母婴安全,提高人口素质,保障母婴健康,切实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负责非本地户籍孕产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发放蒙自市孕产妇基本公卫服务免费卡及首次孕检,并将孕产妇信息转介到该孕妇原户籍妇幼保健院,人均补助0.1元,预计2021年蒙自市常住人口50万人 。0.1元*50万人=5万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如:职工工资、日常的办公经费等。

4、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9.7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办公费、劳务费、委托业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办公经费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0.4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降低各项费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6张表)

 

 

监督索引号53250301336200111



附件【蒙自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10219032439409.xlsx
附件【蒙自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