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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0461
  • 发布机构
    蒙自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2-26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301376500000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负责全局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分管部门科室及部门;副局长在局长的领导下协助局长工作,并对局长负责,按分工管理好有关科室及所属单位工作。具体安排运作无军籍职工、双拥、退役士兵安置等等一系列工作。承办上级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央有关机构改革工作部署和州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提前组建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通知》(红机改发电〔2018〕1号)要求,经2018年11月28日征求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及成员意见,报经2018年11月29日中共蒙自市第三届委员会第75次会议研究,同意组建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作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核定行政编制8名,人员由市人社局分别从市人社局、市民政局进行转隶;核定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3个:办公室、拥军优抚科、权益维护科;主要职责是: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市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以及军队有关职责等整合划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原市民政局所属的事业单位蒙自市革命烈士陵园、蒙自市人民政府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整体划转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的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查督办、应急值班、信息公开、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和重要会议文件。拟订市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拟订退役军人事务财务规章制度、编报退役军人事务经费预决算,监督退役军人事务经费管理。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及后勤服务管理保障等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群团、党风廉政、教育培训新闻宣传及发布和队伍作风建设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来信来访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重要来信来访批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及有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普法宣传工作。

移交安置科(军休管理服务科、就业创业科)协调落实就业创业,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组织实施分配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和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负责接收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负责移交地方的1至4级伤残军人(含精神疾病类军人)接收安置。负责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承担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待安置期的教育管理。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年度计划。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移交安置、服务管理和退役安置补助经费申报下拨负责落实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和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的住房保障和遗属生活补助经费核拨工作。管理军休服务保障单位。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指导、中介服务等工作,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待遇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社会保障、退役合审核发放工作。

拥军优抚科(褒扬纪念科)负责协调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政策落实。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和伤亡抚恤相关工作。指导实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身份核定和数据更新、动态管理。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建设、服务管理。承担烈士褒扬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工作,承担烈士评定的审核有关事项,组织实施英雄烈士纪念活动,实施烈士祭扫活动服务保障。负责机关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表彰及奖励工作,承担蒙自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蒙自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协调落实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协助做好本市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完成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蒙自市革命烈士陵园承担烈士褒扬和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保护、烈士评定审核等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蒙自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负责军地双方上级职能部门审核认定军休干部接收安置,组织军休干部学习各级政府有关文件和过党的组织生活。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4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 8人,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2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13.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13.8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25.38万元对比,增加888.43万元,增长72.5%,主要原因是随着机构改革后工作职能业务的发展和完善,人员经费及项目开展经费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13.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13.8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13.81万元(本级财力2113.8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25.38万元对比,增加888.43万元,增长72.5%,主要原因是随着机构改革后工作职能业务的发展和完善,人员经费及项目开展经费的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13.8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1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5.80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702.78万元对比,增加73.02万元,增长10.39%。主要原因是随着机构改革后工作职能业务的发展和完善,相关的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338.01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522.60万元相比,增加815.41万元,增长156.03%,主要原因是随着机构改革后工作职能业务的发展和完善,相关的项目经费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8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社会保障缴费。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3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2.2080804-优抚事业单位支出43.2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支出工资、办公经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及烈士设施保护、维护、管理业务经费支出。

3.2080805-义务兵优待233.2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及立功授奖。

4.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154.0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市级城镇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补助。

5.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683.7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6.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431.8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无军籍职工的离退休费。2080903-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87.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支出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公车购置及运维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公用支出、办公费支出。

7.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121.00万元,主要用于符合政府安排工作待安置期间退役士兵生活补助经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两保接续经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经费。

8.2082801-行政运行112.5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支出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公务接待费、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其他公用支出。

9.2082804-拥军优属106.00万元,主要用于双拥节日慰问工作经费、双拥模范城创建经费。

10.2082850-事业运行55.2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支出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公用支出。

11.2082899-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干部工作经费、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生活补助经费。

12.2210201住房公积金20.6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住房保障支出。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40万元,较上年19.00万元减少0.6万元,下降3.1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为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20万元,较上年9.50万元减少0.3万元,下降3.1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3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减少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从简精办原则,完善了接待审批程序,严格控制接待费,预算数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20万元,较上年9.50万元减少0.3万元,下降3.1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减0.00万元,增长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0万元,较上年9.50万元减少0.3万元,下降3.1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从简精办原则。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义务兵家庭优待经费:绩效目标为对全市符合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家庭发放补助,保障现役军人享有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待遇。

2.义务兵立功优待经费:绩效目标为向符合政策的优待对象补助,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绩效目标为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适应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需要,扶持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规范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的发放管理工作,促进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健康发展。

4.符合政府安排工作待安置期间退役士兵生活补助经费:绩效目标为向符政策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者提供生活补助,积极适应新时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

5.市级城镇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经费:绩效目标为向符合政策的城镇重点优抚对象发放生活困难补助,解决城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发放生活困难补助,解决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实际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6.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生活补助经费:绩效目标为向符合政策的企业军转干部发放生活补助,扎实有效的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7.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两保接续经费:绩效目标为积极适应新时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切实把退役士兵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8.双拥模范城创建经费:绩效目标为总结经验,部署任务,凝聚力量,持续巩固双拥模范城成果,推动全市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蒙自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巩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的良好局面。

9.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经费:绩效目标为积极适应新时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切实把党和国家关心关爱退役士兵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积极开展退役士兵就业培训、召开现场选岗会。

10.烈士设施保护、维护、管理业务经费:绩效目标为用于烈士陵园烈士家属接待费保障、烈士墓维护、烈士陵园水电及维修、纪念馆讲解人员、管理人员劳务等相关支出。弘扬烈士精神,抚恤优待烈士遗属,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11.双拥节日慰问工作经费:绩效目标为春节、八一建军节向驻蒙部队进行慰问,巩固军政军民团结,推进军政军民深度融合,提升人民群众对军民和谐发展的认同感。

12.自主择业干部工作经费:绩效目标为向符合政策的军转干部提供就业指导培训、会议、慰问、学习、档案资料和其他服务管理。推进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稳定和发展,维护军队和地方的政治稳定。

13.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补助经费:绩效目标为向符合政策的出国参战民兵民工进行补助,解决好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生活困难问题。

14.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经费:绩效目标为向符合政策的自谋职业退役士兵进行补助。拓宽退役士兵安置渠道,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积极鼓励、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促进国防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如:职工工资、日常的办公经费等。

4.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02万元,与上年16.07万元对比,减少0.31%,与上年基本保持一致。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6张表)

 

 

监督索引号53250301376500111



附件【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2021022410130225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