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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0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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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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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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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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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1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301133400000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1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按照“三定”方案核准的职能职责,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等部门承担的与城市综合执法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权划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原城市管理局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将原市城市管理局实施的违法违规建设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划入市自然资源局实施。目前,我局行使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公用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环境保护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同时,新增了文化市场方面的管理,依法对文化经营单位和文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机构设置情况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机关文电、信息、档案、统计、保密、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督查督办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城市综合执法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拟订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参与全市重大执法行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组织城市综合执法方面的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活动。负责计算机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经费、财务、装备、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编制财务预决算工作。指导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福利、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管理权限内的干部任免、考核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2、政策法规科(行政处罚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
作,组织起草贯彻执行行业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公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 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其他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受理、处置各类来信来访、市长信箱等渠道的举报投诉的受理和回复工作,指导各大队办理信访案件。负责城市综合执法方面的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承担和参与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法律顾问等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大案要案查办或督查督办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查、复合和听证工作,组织行政许可听证。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及执法证件的申领和管理工作。
3、应急管理科。负责行业领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市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负责拟订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城市道路范围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取消和监管工作。会同公安机关、住建、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对城区沿街商铺的“门前五包”责任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组 织城市管理重大执法行动执法人员的调度安排工作。
4、执法监督科。负责对行政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负责“12319”呼叫业务的受理、分解、下达派遣指令、责任认定、跟踪督办及相关工作。承担对城市综合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不依法行政或处罚不当的行为作出纠正或查处。牵头督查本系统重大执法行动。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打好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收官之战,城市精细管理水平实现新提升。
(1)是落实门前“五包”,取缔“马路市场”
打造五条“门前五包”示范街,对存在违规现象的商户进行清理宣传,对门前五包示范路商户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957份。2020年取缔早街、世发街、龙井路、文澜西路等四个“马路市场”,设置了马站亭、大树寨两个临时疏导点,清理占道经营(流动摊贩、出店经营等)现象28618起,处罚78起。
(2)是规划非机动车停车位,整治乱停乱放
持续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进行了治理,共治理乱停乱放车辆3790辆,2020年,共计先行保存乱停乱放非机动车777辆,抄学城市管理条例684人,罚款129300元,施划停车位9869平方米。
(3)是拆除违规广告,规范管理秩序
对违规室外广告牌进行拆除整改,2020年,共拆除127块。其中,强制拆除111块,拆除面积6210.685平方米;自行拆除16块,拆除面积977.4平方米。
(4)是规范文明养犬
发布《蒙自市文明养犬的通告》,组织人员到社区进行宣传;安装设置文明养犬警示牌44块、清便工具清洗点4个、清便工具箱4个,建设一个流量犬只收容站。2020年以来共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2505起,处罚携犬只外出未牵系不文明养犬行为71起,其中警告17起,罚款28起,圈套收容流浪犬16条。
(5)是打造主题示范街区
改造示兴盛路、文萃路主题示范街区商铺门面及门头店招,2020年,完成145家商户门头店招改造。结合“文明蒙自”主题、“蒙自因我文明”主题,进行特色化的改造建设,全方位提升兴盛路创文宣传工作质量、提升兴盛路创文硬件实力。
(6)是充实城市管理力量,加强城管卫生监督员队伍建设。
招聘530名城管卫生监督员,对标对表开展市容秩序整治工作。
2.坚持和健全治尘长效机制,蓝天保卫战夺得新胜利。
(1)是开展建筑及施工工地扬尘专项检查。2020年以来,我局日常巡查过往建筑拉运车辆6389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147起,处罚金额265250元;日常巡查施工工地1344次,处罚21起,罚款5244431.15元;制止、扑灭露天焚烧行为350起,处罚4起,罚款2500元;清理建筑垃圾27000余方,处罚9起,罚款14700元。
(2)是强化秸秆焚烧管控。2020年,我局共制止、扑灭露天焚烧行为251起。
(3)是开展油烟、噪音整治行动。对餐饮店、酒吧、烧烤摊、娱乐行业等进行检查。2020年以来,共回复信访件228件,噪音检测60余家。处罚18起,罚款41100元。
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宣传工作情况。
2020年,发放宣传资料6297份;加强与社区、小区联系合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进社区、进小区、进企业活动,提高市民城市综合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知晓率。
4.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做好依法治市工作。
(1)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我局权责清单进行再次梳理,梳理公示行政处罚权584项。二是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审核,2020年,审核各科室、中队报审行政处罚案60件,对送审案件中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组织召开集体讨论研究7件。
(2)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工作。一是严格按照程序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做好《蒙自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和《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起草工作。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规范性文件3件,清理意见已按时报市政府办。
(3)是组织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按照一般程序办理并结案的行政处罚案卷抽取21份,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开展评查。
(4)是做好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申领和管理工作,完成我局执法人员信息在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工作。组织9名人员参加红河州2020年度第一批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通过8人,通过率88.9%。
5.加快城管信息化建设,“智慧城管”转型取得新进展。
(1)是依托智慧蒙自平台,共受理市民反映各类问题共计2698件,处理智慧蒙自平台接报件9769件,办结率98%,及时率85.61%,满意率100%。
(2)是开展了渣土车管理系统的培训工作,将山水公司渣土车纳入智慧城管监管平台进行管理。对渣土车进行严格监管。
(3)是完成蒙自市综合执法局信息化平台建设,对各个案件进行归并汇总保存,加快办案效率和案件回复及时率。
6.创新和加强“网格化管理”,城管执法队伍展现新作为。
(1)是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工作。成立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中队和智能监控中心,规范办案程序,统一办案流程。
(2)是建立城市精细化标准体系。全面推进以市容网格单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运作模式,构建“基层单位、中队和工作人员”三级网络组织体系,将管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责任科室、中队和具体责任人。
7.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城管系统党建跨出新步伐。
(1)是党组坚持党建统领,围绕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旗帜鲜明的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亲自主抓。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机关支部书记认真抓好落实,层层传导压力,不折不扣地把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
(2)是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经济工作和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抓好理论武装学习。
(3)是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加大机关党建工作力度。组建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疫情防控应急战斗队,到疫情防控一线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坚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持续开展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工作,走访慰问老党员5人,发放慰问金2500元。
(4)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基层各部门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
8.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强化责任落实。
(1)是建立完善日常巡查督办机制,采取不定时巡查督查,监督指挥平台时时监控,真正达到全方位,全时段监控到位。
(2)是对工作岗位上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人员着装、在岗在位、是否遵守交通规则、是否文明执法等行为进行监督,并作了公示、通报,以绩效挂钩,有效约束了执法队员和协勤人员的不良行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 13人,事业编制53人。在职实有5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418.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18.8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217.66万元对比,增加201.1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其他人员经费、项目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418.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18.8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18.84万元(本级财力1418.8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217.66万元对比,增加201.1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其他人员经费、项目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18.8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18.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8.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1.18万元,主要原因:其他保障经费增加;项目支出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执法工作经费、执法装备专项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5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五险费用支出;城乡社区支出1289.0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协勤人员劳务费及工作经费支出;住房保障经费支出51.2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5.65万元,较上年减少4.35万元,下降9.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2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500人次。
减少原因: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6.45万元,较上年减少4.05万元,下降1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45万元,较上年减少4.05万元,下降1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原因: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二、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增加,导致工资、绩效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6张表)
监督索引号53250301133400111
附件【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1年预算重点.docx】
附件【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202102100325096622021022502130211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