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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0746
  • 发布机构
    蒙自市司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1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300931500000

蒙自市司法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蒙自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蒙自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级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五、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蒙自市司法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一部分 蒙自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设,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国家有关部门和省州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征求市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规章草案的办理。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检查、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市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制建设,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和管理司法所。

5、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参与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

6、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和监督管理律师、公证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

7、规划和推进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8、承担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                                     

9、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蒙自市司法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设内设机构8个和政治处、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机关党委,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法治调研与督察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技信息科;派出机构11个,分别是11个乡镇(街道办)司法所;下属事业单位1个:蒙自市公证处。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党建,强队伍。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及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政法工作条例》,逐步形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努力建设对党忠诚、服务人民、践行法治、公正廉洁的政治机关和模范机关。

2、抓统筹,聚合力。充分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职能作用,加强对本地区法治领域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的协调,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协调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推动完成2020年依法治市各项工作。

3、抓重点,出实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继续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见效。进一步整合法治宣传、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推进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宪法学习宣传为“龙头”,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促进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立足经济建设主战场,围绕“三大攻坚战”、民营企业、项目建设等开展法律服务。探索发展涉外法律服务,更好服务对外开放。

4、抓稳定,守底线。以维稳安保为主线,切实防范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再犯罪,严防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特大事件。全面加强重点对象教育管理和转化,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组织开展大排查、大调处、促和谐等专项活动,着力加强人民调解与“三调联动”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导律师依法代理涉黑涉恶案件。

5、抓改革,求突破。立足现有条件,调整优化机关和基层司法所人员力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团结融合。深刻把握《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精神,落实具体改革措施。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推动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探索解决律师调查取证难、会见难等突出问题,推进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行为。

6、抓基础,补短板。加快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尽快投入使用。最大力度争取人员、经费等支持,有效保障基层基础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开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 35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4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4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1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26.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26.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0.31万元,下降1.2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本年项目支出预算中未含中央和省级政法机关转移支付资金补助经费,仅预算本级财政补助业务经费,2019年预算项目支出中含中央和省级政法机关转移支付资金补助经费,故本年财务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826.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26.4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26.49万元(本级财力826.4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0.31万元,下降1.2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本年项目支出预算中未含中央和省级政法机关转移支付资金补助经费,仅预算本级财政补助业务经费,2019年预算项目支出中含中央和省级政法机关转移支付资金补助经费,故本年财务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26.4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2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1.4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4.15万元,增幅9.33%,主要原因:因机改人员变动大等原因,人员经费增加47.56万元,公用经费增加16.59万元;项目支出7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4.46万元,下幅49.82%,主要原因:本年项目支出预算中未含中央和省级政法机关转移支付资金补助经费,仅预算本级财政补助业务经费,2019年预算项目支出中含中央和省级政法机关转移支付资金补助经费,故本年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

   公共安全支出--行政运行(2040601款)支出592.24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机关人员工资以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1.04万元,其原因为增加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即机改人员变动大等原因。

公共安全支出--基层司法(2040604款)业务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宣传教育、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社区矫正、刑释安置帮教工作等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5万元,其原因为本级财力资金紧张,压缩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普法宣传(2040605款)业务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依法治市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等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5万元,其原因为上年预算安排未细化到普法宣传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法律援助(2040607款)业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等方面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万元,其原因为上年预算安排未细化到法律援助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社区矫正(2040610款)业务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等方面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万元,其原因为上年预算安排未细化到社区矫正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法制建设(2040612款)业务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法制建设等方面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万元,其原因为机改后法制建设职能职责从市政府办划转到市司法局,从2020年起法制建设经费预算在市司法局。

公共安全支出--信息化建设(2040613款)业务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等方面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万元,其原因为上年预算安排未细化到信息化建设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事业运行(2040650款)支出34.6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以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59万元,其原因为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未预算。

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司法支出(2040699款)1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司法救助等方面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73.3万元,其原因为本年该功能科目预算未含中央和省级政法机关转移支付资金补助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款)0.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0.1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50805款)75.2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证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款)48.6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证处人员住房公积金基本支出。与上相比增加3.35万元,其原因为公积金基数。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751.49万元,项目支出75万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增加64.1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74.46万元。其原因为一是增加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即机改人员变动大等原因,故基本支出增加;二是本年预算未含中央和省级政法机关转移支付资金补助经费,故项目支出减少。

工资福利支出(301款)6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款)12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19万元,项目支出61.0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03款)支出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资本性支出(310款)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采购预算资金22.65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92万元,较上年减少2.88万元,下降8.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蒙自市司法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蒙自市司法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0次,共计接待2000人次。

其原因为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费支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蒙自市司法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1.42万元,较上年减少2.38万元,下降1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42万元,较上年减少2.38万元,下降1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

其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数。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含扶贫项目)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为我局各科室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法律援助办案所需经费等。

3、公共安全支出,为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工作的业务支出(含人员工资、日常运行公用支出、事业支出、专项业务支出等)。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为我局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为我局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6、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我局正常运转、开展工作的行政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等日常用运行公用经费,以及办公用房物业管理、修缮、按规定可提转工会的工会经费等项目经费。

7、基层司法业务支出,指主要用于基层司法所等基层开展业务工作经费开支。

8、其他司法支出,指除以上几项支出外的属于司法方面的经费,如按照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标准安排的业务(办案)经费、业务装备经费及开展刑释安置帮教工作等项目的经费。

9、结转下年为我局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法律援助办案、普法宣传项目所需经费等。

1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业务(办案)、业务装备、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管理、人民调解、刑释安置帮教、司法救助及业务用房建设等项目支出。

12、“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3、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办公设备购置、办公用房水电、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司法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3.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59万元,其变化原因为:因体制改革,职能职责增加,政府法制办和蒙自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划转蒙自市司法局,相应日常公用运行经费和增加人员的公务交通补贴经费等增加,故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蒙自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5张表)

 

第三部分 蒙自市司法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监督索引号  53250300931500111

 




附件【蒙自市司法局2020年预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