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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0802
  • 发布机构
    蒙自市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1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301376400000

 

蒙自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蒙自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蒙自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级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五、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蒙自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

2. 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参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 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 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州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5. 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落实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 负责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 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8. 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9. 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 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机构设置情况

蒙自市医疗保障局于2019327日成立,下设所属事业单位2个:蒙自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及蒙自市医疗保险审核中心,于2019420日成立的。

蒙自市医疗保障局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蒙自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承担市本级城镇职工、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经办服务工作。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3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编制33名。

蒙自市医疗保险审核中心的主要职责:负责参保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费用结算的审核服务工作。承担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险相关服务工作。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编制结构为:专业技术人员编制3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州级下达蒙自医疗保险参保目标任务为39.87万人,实际完成40.42万人,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01.38%。全年预计完成101.4%,完成参保人数40.43万人。

1. 全市城镇职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88人次,发生医疗费用241.00万元;城乡居民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57人次,发生医疗费用190.00万元。接收跨省异地就医城镇职工237人次,发生医疗费用246.00万元,结算统筹基金报销157.00万元;城乡居民330人次,发生医疗费用312.00万元,结算统筹基金报销120万元。

2. 全市城镇职工省内异地就医33874人次,总费用支出3,335万元,统筹支出1,509.00万元;城乡居民省内异地就医1009人次,总费用支出1,796.00万元,统筹支出668.00万元。

3. 为支持企业发展,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调减574家参保企业涉及16696人,调减基数3,956.40万元,减少医保费用480 .00万元。生育保险已调减708家涉及23168人,调减基数5,875.50万元,减少医保费用105.80万元。共为企业减轻负担586.00万元。

4. 进一步深化付费方式改革,确保基金收支平衡。2019年我市5家定点医疗机构由州级统筹推进DRGS付费改革,下一步我们将早谋划、早落实,积极推进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纳入DRGS付费改革工作中。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蒙自市医疗保障局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9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事业编制36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848.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848.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情况,因我单位属机构改革新设,无上年度数据可对比。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4,848.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848.1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848.13万元(本级财力14,848.1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情况,因我单位属机构改革新设,无上年度数据可对比。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848.1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84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54.92万元,项目支出2,893.21万元。

上年对比情况,因我单位属机构改革新设,无上年度数据可对比。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基本支出11,954.92万元,主要用于: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45万元,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0.16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15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14万元;

210卫生健康支出11,879.10万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932.61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279.57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308.81万元、2101501医疗保障管理事务358.11万元;

221住房保障支出29.37万元,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

项目支出2,893.21万元,主要用于210卫生健康支出,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0.00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9.40万元、2101202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138.50万元、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1,195.31万元、2101599 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848.1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84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54.92万元,项目支出2,893.21万元。

上年对比情况,因我单位属机构改革新设,无上年度数据可对比。

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11,954.92万元,主要用于:

301工资福利支出11,917.60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21.21万元、30102津贴补贴185.79万元、30103奖金10.10万元、30107绩效工资3.17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15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7.14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844.68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308.81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8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29.37万元、30114医疗费367.50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7.32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2.00万元、30202印刷费0.20万元、30211差旅费2.00万元、30216培训费0.20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2.4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30.36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6万元。

项目支出2,893.21万元,主要用于:

301工资福利支出200.00万元,为30114医疗费支出;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7.00万元、30203咨询费3.00万元、30204手续费0.30万元、30207邮电费1.70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0.90万元、30211差旅费2.00万元、30216培训费0.80万元、30226劳务费5.00万元、30228工会经费9.0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00万元;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63.21万元,为30307 医疗费补助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采购预算资金6.96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00万元。因我单位属机构改革新设,无上年度数据可对比。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

蒙自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万元。

因我单位属机构改革新设,无上年度数据可对比。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含扶贫项目)

(一)离休干部统筹金历年超支经费

1. 数量指标: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参统离休人员。

2. 质量指标:按实际发生完成100%

3. 效益指标:保障离休人员健康,进一步完善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措施,适当扩大定点医疗范围,效果显著。

4. 满意度指标:离退休人员满意度。

(二)城镇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补助资金

1. 数量指标:蒙自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各乡镇显目位置宣传医保政策标语、医保征收政策宣传次数、为准确了解医保最新政策发放宣传单。

2. 质量指标:按实际发生完成,市医疗保险参保目标任务人数完成率。

3.效益指标:严格依法监管,医保管理更加规范;创新发展思路,医保工作扎实推进。

4. 满意度指标:行政事业参保人员、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破产企业参保人员。

(三)城镇职工特殊照顾人员医疗补助资金

1. 数量指标:为准确了解医保最新政策发放宣传单、医保征收政策宣传次数。

2. 质量指标:按实际发生完成、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率、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住院费个人自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退休干部,医疗费比例提高。

3. 效益指标:保障市属享受特殊照顾人员,严格依法监管,医保管理更加规范。

4. 满意度指标:市属享受特殊照顾人员。

(四)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特殊人群个人缴费补助资金

1. 数量指标:为准确了解医保最新政策发放宣传单、医保征收政策宣传次数、低保对象、1~2级残疾人、3~4级残疾人、村干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 质量指标:按实际发生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参保率。

3. 成本指标:医疗救助资金对低保对象(含城镇和农村低保)每人每年资助。

4. 效益指标:保障受益对象,严格依法监管,医保管理更加规范。

5. 满意度指标:低保对象、1~2级残疾人、3~4级残疾人、村干部。

(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兜底保障经费

1. 数量指标: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接受医疗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数、每个行政村的标准化卫生室、每个乡镇的标准化卫生院。

2. 质量指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参加率,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8种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确保建档立卡贫困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

3. 成本指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人均给予补助标准。

4. 效益指标:兜底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覆盖率。

5. 满意度指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

(六)医疗保险基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补助资金

1. 数量指标:医疗保险基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 质量指标:按实际发生完成,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

3. 成本指标: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

4. 效益指标:保障建档立卡人口缴费。

5. 满意度指标:建档立卡人口。

(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补助资金

1. 数量指标:城乡居民参保人数、医保征收政策宣传次数、为准确了解医保最新政策发放宣传单、。

2. 质量指标:按实际发生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参保率。

3. 效益指标:创新发展思路,医保工作扎实推进,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4. 满意度指标:城乡居民家庭保障。

(八)医疗保障局业务经费

1. 数量指标:蒙自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按工作实际、计划使用资金,利用各乡镇赶集天发放医保政策清单,各乡镇及参保率相对低下的自然村,显目位置宣传医保政策标语。

2. 质量指标: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

3.效益指标:工作的进度应符合党委、政府及社会的要求。

4.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程度。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0万元。因我单位属机构改革新设,无上年度数据可对比。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蒙自市医疗保障局2020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项目一:离休干部统筹金历年超支经费

项目二:城镇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补助资金

项目三:城镇职工特殊照顾人员医疗补助资金

项目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特殊人群个人缴费补助资金

项目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兜底保障经费

项目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补助

项目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补助资金

项目八:医疗保障局业务费

二、立项依据

(一)《关于印发〈蒙自县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蒙政发200279号)文件;

(二)《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关于2020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和下限以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红医保发201966号)文件;

(三)《关于贯彻中组发200213号文件的通知》、《关于调整提高我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部分退休干部生活和医疗补助标准的通知》(云组通20041号)文件、(云组通201641号)文件;

(四)《关于印发蒙自市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筹资工作方案的通知》(蒙政办函201943号)文件;

(五)《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实施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7142号)文件;

(六)《蒙自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蒙室字201946号)文件;

(七)《蒙自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蒙编办201950号)文件。

三、项目实施单位

蒙自市医疗保障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蒙自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和蒙自市医疗保险审核中心。

四、项目基本概况

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设立相应的医疗保障项目,为组织实施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保障制度提供资金来源和实施方案。

我单位所设立的项目为特定目标类的民生类,属本级使用的、按项目法分配的一次性项目,实施周期1年。

项目支出为卫生健康支出。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离休干部统筹金历年超支经费770.00万元:2020年度预算200.00万元。

(二)城镇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补助资金:2020年度财政拨款行政事业参保人员预测为11,870人,大病补保按每人每年259.00元计缴,计3,074,330.00元;破产企业:原蒙自彩印厂内退1人、退休81人,五交化退休7人,外贸公司退休5人,计94人,每人每年223.00元,计20,962.00元;原丝绸厂退休人员26人,原蒙自化肥厂退休人员64人,计90人,每人每年259.00元,计23,310.00元;云南999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内退24人、退休682人,计706人,每人每年175.00元,计123,550元。破产企业890人,计缴金额167,822.00元。总计缴人员12,760人,金额324.22万元。

(三)城镇职工特殊照顾人员医疗补助资金:市属享受特殊照顾人员14人,门诊个人账户补贴按每人每年3,000.00元,计42,000.00元;住院医疗补助支出20191~9月发生6,433.00元,2020年住院医疗补助支出按每人每年700.00元预算,计9,800.00元;两项合计5.18万元。

(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特殊人群个人缴费补助资金:

2020年度征收标准为每人每年250.00元,2020低保对象参保人员9,100人,市级财政应资助个人参保缴费每人每年130.00元,金额1,183,000.00元(医疗救助资金资助120.00元);1~2级残疾人参保人员1,600人,每人每年130.00元,金额208,000.00元(医疗救助资金资助120.00元);3~4级残疾参保人员2,500人,市级财政资助每人每年缴费125.00元,金额312,500.00元;村干部参保人员320人,市级财政资助每人每年250.00元,金额80,000.00元;总计金额178.35万元。

(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兜底保障经费: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参保人员59,200人,20191~9月住院医疗发生医疗救助532.00万元、兜底保障金62.00万元,合计594.00万元,全年预计发生医疗救助、兜底保障资金支出792.00万元计算。省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计355.20万元;省民政医疗救助每人每年10.00元,计59.20万元,合计414.40万元,差额377.60万元。即2020年市财政应配套建档立卡人口兜底保障资金377.60万元。

(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补助: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个人缴费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0.00元,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59,200人,市级补助标准(省级40%、市级60%)每人每年108.00元,计639.36万元。

(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补助资金:2020年征收标准在2019年度征收标准的基础上增加30.00元,为每人每年550.00元。20196月参保人员345,894人,2020年预算参保人员348,000人(其中红河学院参保学生3,000人),总计金额19,14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应配套资金每人440.00元,计15,312.00万元;省财政应该配套资金345,000人、每人77.00元,计2,656.50万元,省属大学生省财政应配套资金3,000人、每人110.00元,计33.00万元,合计2,689.50万元;市级财政应该配套资金345,000人、每人33.00元,计1,138.50万元。

(八)医疗保障局业务费:办公费7.00万元、咨询费3.00万元、手续费0.30万元、邮电费1.70万元、物业费0.20万元、差旅费2.00万元、培训费0.80万元、劳务费5.00万元、工会经费9.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0万元,合计30.00万元。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次下达2,893.21万元,其中:离休干部统筹金历年超支经费200.00万元,城镇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补助资金324.22万元,城镇职工特殊照顾人员医疗补助资金5.18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特殊人群个人缴费补助资金178.35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兜底保障经费377.60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补助639.36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补助资金1,138.50万元,医疗保障局业务费30.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抓好2020年筹资工作;

    (二)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

(三)加强基金监管,着力抓好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

(四)着力抓好医疗保障系统自身建设。

八、项目实施成效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坚持以改善民生为本,全面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

 

监督索引号53250301376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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