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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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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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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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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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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301133400000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级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五、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一部分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城市管理的职责。负责国家及省、州、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并实施监督检查。
2、承担城市管理中市政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维护、修缮、改造及应急抢险的责任。协助和参与制定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燃气等与城市管理有关的专项规划。
3、承担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评城市管理执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职责。负责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燃气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构)筑物或设施。制定市政设施、燃气管理、城管执法的行业管理制度和规章。
4、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和维护经费的年度财务预算。负责市政设施、户外广告、城管执法、燃气管理的年度管理资金、维护资金、维修资金、专项整治经费的统筹管理和使用监督。依据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行政性收费用的征收管理工作。
5、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户外广告(店招)设置、挖掘城市道路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城市建筑垃圾拉运、处置等方面的许可、审批事项。
6、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基础设施、燃气管道等建成后的验收和移交工作。承担城市公用设施建成后移交后的日常管养和维修维护职责。
7、负责城管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参与全市性重大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负责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不依法行政或处罚不当的行为做出纠正或查处。
8、承担推进全市长效化、数字化、精细化城市管理任务。负责依托全市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对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和评价。负责“12319”呼叫业务的受理、分解、下达、派遣指令、责任认定、跟踪督办及相关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城管执法等方面保障工作。负责行业领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10、承办蒙自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机关文电、信息、档案、统计、保密、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督查督办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城市综合执法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拟订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参与全市重大执法行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组织城市综合执法方面的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活动。负责计算机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经费、财务、装备、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编制财务预决算工作。指导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福利、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管理权限内的干部任免、考核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2、政策法规科(行政处罚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
作,组织起草贯彻执行行业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公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 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其他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受理、处置各类来信来访、市长信箱等渠道的举报投诉的受理和回复工作,指导各大队办理信访案件。负责城市综合执法方面的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承担和参与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法律顾问等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大案要案查办或督查督办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查、复合和听证工作,组织行政许可听证。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及执法证件的申领和管理工作。
3、应急管理科。负责行业领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市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负责拟订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城市道路范围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取消和监管工作。会同公安机关、住建、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对城区沿街商铺的“门前五包”责任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组 织城市管理重大执法行动执法人员的调度安排工作。
4、执法监督科。负责对行政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负责“12319”呼叫业务的受理、分解、下达派遣指令、责任认定、跟踪督办及相关工作。承担对城市综合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不依法行政或处罚不当的行为做出纠正或查处。牵头督查本系统重大执法行动。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提高执法服务水平。
一是整合综合执法职责。重点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综合执法密切相关且需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领域推行综合执法。二是调整现有执法力量,改变内部机构设置,整合执法队伍,严格队伍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三是集中开展培训和学习,增强城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意识,提高执法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的执法队伍。
2、坚决治理城市管理顽疾。
保持对市容秩序整治力度不放松,持续保持对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以优化市容市貌、提升城市环境为目标,重点治理乱摆乱放、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招店牌违规设置、建筑垃圾和散装货物运输抛撒、噪声油烟污染、不文明养犬等城市顽疾,对城区主干道、公共场所、市场等重点区域、重要路段的流动摊点、店外加工、非机动车乱摆乱放、户外广告等影响市容市貌观瞻效果的现象进行集中清理整治,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实施专项整治、疏堵结合、严管重罚、常态管理等多管齐下,不断巩固创城工作成果,提升城市形象和品味。
3、加快推进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
一是建设规范的建筑渣土处置消纳场。根据我市建筑垃圾产生量及分布情况,科学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加快形成与当地实际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置能力。建设国有控股的建筑渣土处置消纳场,由蒙自市政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配合,在蒙自城区周边东西南北方向,采取征地或租用已停止使用废弃沙石料场的方式分别设置消纳场。二是建设建筑装修垃圾回收点。以统筹规划固定与移动、厂区和现场相结合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设施,在城区内适合的公共区域分别设置4-5处建筑装修垃圾回收点,尽可能实现就地处理、就地就近回收利用。三是规范管理模式。对建筑垃圾运输实行特许经营。结合《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配套制定《蒙自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对建筑垃圾运输实行特许经营。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委托国有公司——蒙自市市政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5家达到承运标准的企业,授权审批特许经营。蒙自市市政公司配合综合执法局对特许经营的渣土公司的运输进行统一监管。四是规范运输车辆和渣土运输管理。推进新型智慧渣土车,化解现有车辆存量问题,计划中标企业第一阶段每家订购新型智能渣土车辆30辆,并向社会吸纳改装车辆20辆。至2021年5月1日起蒙自市辖区内将停止使用旧型改装车辆,全面启用新型智能渣土运输车辆。五是规范建筑渣土和建筑装修垃圾处置核准工作,在处置过程中做好监督管理。
4、加大对《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市民群众法治意识。
狠抓宣传、运用和实践,始终把贯彻实施《条例》贯穿于城市综合执法工作全过程,以实施智慧城管建设为引领,以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攻坚”和城市精细化管理六大提升行动为突破,持续推进城管体制改革,有效推动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型,着力破解城市管理发展瓶颈,努力缔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切实构建起权责明晰、机制健全、设施完备,管理规范、执法严格、品质提升的城市管理新格局。
5、加快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建设运行。
依托“智慧蒙自”运营平台,探索“建筑垃圾大数据监控平台” 和智能管控系统建设。充分发挥数字城管晴雨表和风向标作用,科学分析城市管理案件上报和处置数据,及时总结问题发生规律和解决办法,为城市综合执法提供决策参考,逐步构建起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基层参与、市民互动的格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
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 13人,事业编制53人。在职实有6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6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2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217.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17.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1110.45万元对比,增加107.21万元,主要原因是;1、人员增加,2、创城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217.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17.6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17.66万元(本级财力1217.6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7.21万元,主要原因是;1、人员增加,2、创城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17.6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1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7.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7.21万元,主要原是;1、人员增加,2、创城经费增加。
项目支出1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无变动。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城乡社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费173.3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及工作费。与上年87.91万元相比增加85.48万元。城乡社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914.1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及办公费、协勤员劳务费支出。与上年895.17相比增加18.98万元。社会保障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事业单位离退休7600元。与上年3600元相比增加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22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支出,与上年79.39相比,增加0.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50.09万元,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的47.63元相比增加2.4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207.66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与上年1110.46相比减少367.64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综合执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0万元,较上年减少5万元,下降9.0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本部门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反对浪费。
(二)公务接待费
本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业务指导和友邻单位交流学习接待费,下降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500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部门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0.5万元,较上年减少40.5万元,下降1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5万元,主要用于执法车辆运行费,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1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变化原因: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含扶贫项目)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二、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3.39万元,与上年87.91万元对比增加85.48万元,增加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5张表)
第三部分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监督索引号53250301133400111
附件【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2020101204002751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