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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1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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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老寨苗族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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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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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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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老寨苗族乡卫生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
蒙自市老寨苗族乡卫生院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蒙自市老寨苗族乡卫生院2019年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蒙自市老寨苗族乡卫生院2019年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蒙自市老寨苗族乡卫生院2019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蒙自市老寨苗族乡卫生院组建于1958年,属蒙自市卫生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医疗、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院前急救、巡回医疗、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预防保健、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计划免疫、卫生技术培训,乡村医生业务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合作医疗组织与开展,卫生监督与卫生信息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蒙自市老寨苗族乡卫生院编制14个,规格比照为副科级事业单位,领导职数1个(正职1个),内设4个科室,现有领导职数1个(正职1个),实有人数13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为了让我院2018年工作开展有新的保障措施,在业务水平及服务质量上有更大的提高,从而使我院方方面面的工作有新突破,进一步开创全乡医疗卫生工作的新局面,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1.以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依靠医疗技术进步,为人民健康和经济建设服务”的基本方针,以解决农民“看病贵、看病难”为目标,以完善乡村公共卫生服务为任务,抓住全市卫生体制改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机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让卫生院成为人民放心信任的医院,并逐步走上“利民富院”的道路。
2.为提高医院员工和在医院就诊的病人、家属及社区居民的身心健康水平,使我院现代医疗机构从过去单一的医疗型向促进健康、提高生命质量的医疗预防保健型转化的现代医疗服务模式。促进我院从当前以疾病为中心模式向以健康为中心模式的转变。
3.加快人材资源的引进和培养步伐,改变过去等人上门的做法,在人才引进方面主动出击,到人才中心及社会界招聘急需的医疗技术人。要加大现有医疗技术人才的培养,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人才培养计划,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使在职的技术人才得到快速成长,并形成了合理的人才梯队,为医院下一步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4.争取一切可以争取到的资金,投入到单位的基础设施建设及人材队伍建设中来。
5.强化乡医管理,建立健全我镇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在2017年的工作中我们要从卫生院的公共卫生人员到每个乡村医生抓起,进一步提高人员业务素质,一切以“增强防治重大传染病能力”“降低两个死亡率”“规范老年人及慢性病管理”为目标,结合本乡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6.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经济效益。把“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作为提高医院竞争力不可缺少的手段,强化医院“窗口”服务,规范服务。从制度上实行奖罚,使医院的服务水平提高到新的高度,真正把我院建设成为一个能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中心卫生院。
7.做好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病致贫返贫工作,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入户随访工作。
8.完善加强农村卫生工作,进一步做好初级卫生保健和乡村卫生一体化工作,继续巩固和完善初级卫生保健的各项指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9年3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1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29.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9.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18年预算收入为129.5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14万元,变动情况:退休人员未纳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9.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9.3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9.37万元(本级财力129.3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2018年预算收入为129.5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14万元,变动情况:退休人员未纳入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9.3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018年预算收入为129.5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14万元,变动情况:退休人员未纳入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5.5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98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基数变动和人员增加。
2.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98.81,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66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动和人员增加。
3、2100399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5.7万元,与上年一致。
4、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9.3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8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动和人员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3.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29.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是因为退休人员工资未纳入预算。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29.37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29.37万元。比上年减少是因为退休人员工资未纳入预算。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9.3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2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是因为退休人员工资未纳入预算。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29.37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29.37万元。比上年减少是因为退休人员工资未纳入预算。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29.37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29.37万元。比上年减少是因为退休人员工资未纳入预算。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蒙自市老寨苗族乡卫生院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无变化。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蒙自市老寨苗族乡卫生院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蒙自市老寨苗族乡卫生院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0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原因分析:0;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无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蒙自市老寨苗族乡卫生院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无。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无。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蒙自市老寨苗族乡卫生院国有资产总额485.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2.95万元,固定资产250.56万元,在建工程172.17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无
(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蒙自市老寨苗族乡卫生院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五)“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老寨预算公开(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