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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0954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1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300930800000

 


 

 

蒙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蒙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蒙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蒙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2、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3、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4、了解和掌握市内及周边地区民族、宗教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掌握全市民族、宗教的情况和动态,研究发展趋势,提出协调工作建议,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5、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6、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7、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政策及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宗教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

8、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9、指导乡镇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能,及时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问题。

10、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宗教人士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11、承办蒙自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蒙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设有: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宗教科共3个科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      

一是 以增加人民福祉为根本,全面落实“民心满意”工程

结合创建示范工作,围绕重点实施的教育惠民工程、卫生惠民工程、低收入群体安居工程、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城市交通服务提升工程、城区空气质量改善工程、双创提质工程、文化惠民工程、智能便民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大惠民工程”,让各族群众共建共享创建成果,实现“民心满意”。

二是 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为载体,全面落实“精神家园”工程

我市把“爱我中华”和“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等民族团结教育内容和民族基本知识纳入中小学教学计划,进一步强化各民族青少年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统一安排部署,统一检查落实。

三是 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水平

坚持把加强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开展对涉及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化解工作,坚持定期或重要时期组织统战、公安、信访、民宗、民政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分析工作形势,解决存在问题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正确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坚决打击一切危害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的违法行为,对搞民族分裂和暴恐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不论什么民族、信仰何种宗教,坚决依法惩处与打击。

四是 建立“共建共享”机制,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九进”活动

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目标,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警)营、进医院、进家庭等“九进”活动。全市完成创建示范机关36个,示范企业3个,示范社区15个,示范乡(镇)11个,示范村16个,示范学校24个,示范军(警)营1个,示范医院1个,示范宗教活动场所20个,示范家庭100户。

2、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一是 强化宣传培训,严格依法管理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积极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如:《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加强宗教和宗教思想传播管理,通过举办各类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培训班,极大提高了广大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法律意识,积极引导他们坚持爱国爱教,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 依法规范经堂教育

严格按照“七个一”要求进行规范管理,通过实施市级领导“包保”片区、定点挂钩联系宗教场所制度,加强城区清真寺经文班的管理,经堂教育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三是 始终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

坚决遏制非法乱建、新建宗教建筑物、大型露天造像等违法乱建行为,加强审批审核报备程序,制止乱拆乱建,防止佛教商业化倾向问题;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定期普查、按时年检,对“新、改、扩”建宗教活动场所,严格按照“事前报批、事中监管、事后检查”的程序逐级审批;加强宗教活动管理,按照“事前申报、事中协调服务、事后总结通报”的要求,教育引导信教群众文明有序参加活动。

四是 坚决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

要加强调查研究,特别要注意研究境外敌对势力渗透倾向,牢牢掌握抵御宗教渗透工作的主动权。要切实加强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工作,把抵御渗透同加强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相结合,同解决信教群众实际困难相结合,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相结合,形成宗教界、信教群众与党和政府共同抵御渗透的局面。

3、抓好局机关自身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部署要求,坚持抓民族宗教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并重、提升业务能力与转变机关作风同步,在履行“一岗双责”、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服务基层群众、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等方面,深入推进主体责任落实。一是全力落实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地;二是突出政治纪律,抓实理论知识学习;三是 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遏制流于形式;四是从严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五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确保“四风”不反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7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12.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2.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8万元,上年结转68.6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4.82万元,下降13%,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局2018年有在职人员16人,2019年只有在职人员13人,减少了3人,其中2人退休,1人调出,因此减少了人员经费。二是减少了彝学会出书经费3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12.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2.31万元,上年结转68.6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2.31万元(本级财力312.3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4.82万元,下降13%,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局2018年有在职人员16人,2019年只有在职人员13人,减少了3人,其中2人退休,1人调出,因此减少了人员经费。二是减少了彝学会出书经费3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12.3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1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31万元,项目支出7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4.82万元,下降13%,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局2018年有在职人员16人,2019年只有在职人员13人,减少了3人,其中2人退休,1人调出,因此减少了人员经费。二是减少了彝学会出书经费3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2301款(行政运行)2019年预算数是202.2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养老保险等。与上年相比增加7.11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宗教教职人员养老保险2018年是在2012401款,2019年取消了2012401款,所以将宗教教职人员养老保险并入到2012301款中。

22012304款(民族工作专项)2019年预算数是65万元,主要用于维持部门正常支运转、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民族宗教工作调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稳定等。与上年相比减少35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减少了彝族学会出书经费30万元,民族宗教工作经费减少了5万元。

32013404款(宗教事务)2019年预算数是10万元,主要用于宗教活动场所监督检查工作经费、宗教节日活动费、宗教场所维修费等。与上年相比增加10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8年宗教事务经费在2012304款中预算了5万元,2019年在2013404款中列支。

4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9年预算数是0.2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务费。与上年相比减少9.48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退休人员生活费中,财政负担的部分由单位预算,2019年退休人员生活费全部由社保预算。

5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是21.1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基本养老保险金。与上年相比减少0.49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我局2018年有在职人员16人,2019年只有在职人员13人,减少了3人,其中2人退休,1人调出。

62080801款(亡抚恤2019年预算数是0.96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蒙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1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31万元,项目支出7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4.82万元,下降13%,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局2018年有在职人员16人,2019年只有在职人员13人,减少了3人,其中2人退休,1人调出,因此减少了人员经费。二是减少了彝学会出书经费30万元。

基本支出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4.21万元,比上年减少11.8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我局2018年有在职人员16人,2019年只有在职人员13人,减少了3人,其中2人退休,1人调出,因此减少了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62.13万元,比上年减少98.46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将民族机动金、彝学会出书经费30万、民族宗教工作经费等列入基本支出中,2019年将以上3项列入项目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6万元,比上年减少9.57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退休人员生活费中,财政负担的部分由单位预算,2019年退休人员生活费全部由社保预算。

项目支出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5万元,比上年增长75万元,增长的原因是2018年将民族机动金、彝学会出书经费30万、民族宗教工作经费等列入基本支出中,2019年将以上3项列入项目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蒙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12.31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312.3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4.82万元,下降13%,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局2018年有在职人员16人,2019年只有在职人员13人,减少了3人,其中2人退休,1人调出,因此减少了人员经费。二是减少了彝学会出书经费30万元。

蒙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12.3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1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31万元,项目支出75万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减少119.82万元,减少34%,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局2018年有在职人员16人,2019年只有在职人员13人,减少了3人,其中2人退休,1人调出,因此减少了人员经费。二是2018年将民族机动金、彝学会出书经费30万、民族宗教工作经费等列入基本支出中,2019年将以上3项列入项目支出。三2018年退休人员生活费中,财政负担的部分由单位预算,2019年退休人员生活费全部由社保预算。项目支出增加75万元,增长100%,增加原因是2018年将民族机动金、彝学会出书经费、民族宗教工作经费等列入基本支出中,2019年将以上3项列入项目支出。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12.3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4.82万元,下降13%,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局2018年有在职人员16人,2019年只有在职人员13人,减少了3人,其中2人退休,1人调出,因此减少了人员经费。二是减少了彝学会出书经费30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是237.31万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减少119.82万元,减少34%,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局2018年有在职人员16人,2019年只有在职人员13人,减少了3人,其中2人退休,1人调出,因此减少了人员经费。二是2018年将民族机动金、彝学会出书经费30万、民族宗教工作经费等列入基本支出中,2019年将以上3项列入项目支出。三2018年退休人员生活费中,财政负担的部分由单位预算,2019年退休人员生活费全部由社保预算。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是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5万元,增长100%,增加原因是2018年将民族机动金、彝学会出书经费、民族宗教工作经费等列入基本支出中,2019年将以上3项列入项目支出。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蒙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蒙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蒙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

2019蒙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蒙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蒙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2.1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支出15.73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劳务费46.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养老保险。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减少98.2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将民族机动金、彝学会出书经费、民族宗教工作经费等列入基本支出中,2019年将以上3项列入项目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1日,蒙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国有资产总额10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7.19万元,固定资产26.22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鉴于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蒙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我局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我局退休人员工资和抚血金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为我局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七、“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0300930800111



附件【4308_201903211012462019040910522088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