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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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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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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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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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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政府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
2、负责涉及市级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4、负责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负责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5、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6、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和红河州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7、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推动建立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
8、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质量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生产环节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9、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组织开展生产环节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0、负责统一计量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发展规划,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1、负责统一标准化管理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商品条码工作,承担企业产品(不含食品)标准备案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建设。
12、负责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13、负责辖区内《特种设备目录》中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职责,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4、依法查处违反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15、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省、州、市政府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决策部署,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16、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协调和明确政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并检查、督促、考核监管责任的落实;定期分析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市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综合协调食品安全检测、评价及其信用体系的建设工作;综合协调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送工作;组织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处和应急救援;指导各乡(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工作。
17、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审查和备案有关工作;组织监督实施保健食品标准、技术规范与化妆品卫生标准、技术规范,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规范管理;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
18、负责监督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依法监督管理特殊药品;负责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19、负责监督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并组织实施质量规范认证,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20、开展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食品的生产、流通、消费、使用环节监督管理相关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查处相关的违法行为。
21、指导乡(镇)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食品的生产、流通、消费、使用环节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22、承办蒙自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有: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服务科、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食品生产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等13个内设科室,下设执法大队和各乡镇市场监管所等13个派出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蒙自市市场监管工作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一是做好企业“多证合一”和个体“两证合一”新旧执照的换发工作。二是做好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抽查工作,保证检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三是依法开展市场主体清理,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四是简化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程序,推行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提高网上登记注册率。
2、全面加强市场主体监管,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加强重点行业监管,强化商标广告监管执法,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积极开展商标品牌和名牌产品培育,继续强化计量工作,深化加油站、商店超市、大型集贸市场等重点领域的计量管理。
3、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重点打击无证生产、销售、安装、使用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继续加大对违规充气、非法生产、制造、销售、使用、安装、无证作业、无注册登记、超期违规使用特种设备案件的查处力度。有针对性地对重点企业、重点设备、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普查和跟踪回访。
4、强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加强市场巡查,对取证企业和高风险食品小作坊加大巡查频次,积极开展食品及药品经营户检查工作,不断提高食品检测水平和综合监管能力。
5、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强化执法办案。实现大要案件数量上的提高和办案领域的突破,力争从查处农资违法、无照经营等简单案件向办理商业贿赂、公用企业不正当竞争等复杂案件拓展,树立市场监管执法权威。二是开展多层次、多方面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解决突出矛盾和复杂问题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4人,其中:行政编制118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1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17人。
离退休人员7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6人。
车辆编制15辆,实有车辆1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98.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98.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8.24万元,主要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98.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98.7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98.74万元(本级财力1798.7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8.24万元,主要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98.7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9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5.27万元,项目支出173.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减少178.24万元,主要基本支出中工资和福利支出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为1371.5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工资和福利支出及公务用车运行、交通补助等公用经费。本科目为2019年新增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2019年预算为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市场监管相关业务经费。本科目为2019年新增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执法(项)2019年预算为10万元,主要用于打击传销、非法集资等执法经费。本科目为2019年新增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为76.0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工资和福利支出。本科目为2019年新增科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为3.04万元,主要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本科目预算较上年减少124.39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将退休人员工资支出纳入社保基金发放,不再纳入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2019年预算为177.43万元,用于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的缴纳。本科目较上年增加3.42万元,由于缴费基数变化导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9年预算为4.21万元,用于现有遗属生活补助的发放。本科目较上年增加1.62万元,由于本年遗属人数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为106.46万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本科目较上年增加2.05万元,由于缴费基数变化导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类2019年预算1466.25万元,为基本支出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43.2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019年32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81万元,项目支出173.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57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2019年预算4.21万元,为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34.98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798.74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798.7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8.24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98.7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79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5.27万元,项目支出173.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减少178.24万元。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178.24万元,主要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减少。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351.71万元,主要由于本年在职实有人数及离退休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年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73.47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度将开展业务、执法相关经费纳入基本支出预算,本年纳入项目支出预算。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3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1.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勤俭节约的原则,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相同。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3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运行维护费3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1.5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按照厉行勤俭节约的原则,减少公务用车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5.3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2019年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安排政府购买服务事项。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1.0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增加41.5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办公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有资产总额2090.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8.72万元,固定资产1782.38万元,无形资产109.23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项目资金173.47万元。2019年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各项目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便于考核,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相关内容完整。2019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部门将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无。
(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反映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包括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医疗器械等方面付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运行的支出。
2、市场监管管理专项(项):反映本部门用于开展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如行政许可食品安全事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领域的支出。
3、市场监管执法(项):反映本部门依法卡站各类执法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专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本部门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 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 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 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 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0300941400111
附件【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预算公开报表2019040902194669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