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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0757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森林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2-09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市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市森林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市级)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市森林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蒙自市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森林公安机关肩负着法律法规赋予的21类森林刑事案件侦查以及治安、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处职责,同时还承担着森林防火的工作职责和任务,职能如下:

  (1)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森林及野生动植物案件的刑事执法、治安行政执法和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督查督办重特大森林案件。

  (2)掌握全市林区治安动态,指导加强林区治安防范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林业严打活动和区域性的严打整治,指导林区禁毒工作,负责信息情况的统计、报告。

  (3)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派出所工作。组织指导基层森林公安机关装备建设,负责全市森林公安警用装备计划的审核、申报和物资配发。

  (4)负责全市森林公安队伍管理,指导队伍建设;协助省州森林公安局管理全市森林公安民警警籍,承担全市森林公安民警授衔、晋衔的审核呈报;负责基层民警实战演练及业务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协管县、市、区森林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

  (5)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掌握全市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情况,负责信息情况的上报下达;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指导防火队伍建设。督察、督办重点火险区治理、生物防火工程建设、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按《关于规范县森林公安局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的通知》(蒙机编[2009]16号),蒙自市森林局为正科级单位,内设有办公室、法制室、刑事侦查中队3个内设机构和森林公安局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派出所为副科级内设机构。

  蒙自市森林公安局领导职数:设局长1名、教导员1名、副局长1名;内设机构设办公室主任1名、法制室主任1名、刑事侦查中队中队长1名、派出所所长1名。

  按《关于下达蒙自县森林公安局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蒙机编办[2009]1号),下达2009年蒙自森林公安局政法专项编制18名,2013年12月31日发《关于市森林公安局增设内设机构和增加领导职数的批复》(蒙机编[2013]42号),增加政治处、治安管理中队、技术中队3个内设机构。

  (三)主要工作

  (1).抓好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工作。不断加大对涉林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以涉及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等领域的违法犯罪为重点,坚持日常执法与专项严打相结合,加大刑事案件查办力度,始终保持林区治安的高压态势,不断树立森林公安执法权威。

  (2).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林业法治建设部署,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总要求,以解决执法问题为导向,推动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高。

  (3).抓好队伍建设。一是始终坚持政治建警。市森林公安局将采取日常教育与专项教育相结合,下大力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森林公安整体素质,提升战斗力。二是始终坚持从严治警。市森林公安局将从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制和部门领导干部带队伍的问责制入手,通过抓早、抓小、抓苗头,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积极拓展从优待警。认真落实民警公休、体检、住院看望等一系列从优待警政策,重大节日积极开展走访慰问困难民警家庭,及时开展民警心理健康减负教育,加大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维护力度,进一步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

  (4).协调检察、法院、司法局在查处破坏林木、林地资源类案件方面,进一步探索实现依法责令当事人生态恢复或损害赔偿的工作,力争此项工作开展形成常态化制度化

  (5).推动森林公安深化改革。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帮助,推动林业综合执法改革,招聘辅警20名充实森警队伍,缓解因警力不足制约工作开展的局面。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6).高位推进平安林区创建工作。加强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形成由市委、市政府总揽、市林业局牵头、综治部门指导、相关部门、乡镇配合的平安林区和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格局,积极推动理念、制度、机制、方法创新,在影响预防预测预警能力的症结点上出实招,不断提高森林公安生态保护和林区社会治理能力。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蒙自市森林公安局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一) 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强化控制手段,完善部门内部经费支出审批及控制制度,严格审核各项经费支出,坚决落实中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从严从紧编制各项支出预算。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充分体现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2、真实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过程必须以宏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实现本部门职能为依据,实事求是地编制收支预算,提高预算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完整性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必须实行综合预算、零基预算

  4、平衡性原则。部门预算应本着“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保证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5、重要性原则。根据本部门职能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部门预算,确保每一笔项目支出与实际工作相符合。

  (三)预算编制的方法

  2018年本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对森林公安局的各项要求和部署,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化和准确性,为预算执行和公开奠定扎实的基础。

  1、重视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3、突出工作重点。切实保证和落实重点支出需要,积极整合项目支出预算,压缩一般开支,不断优化支出结构。

  4、严格预算执行。加强对本部门预算收入管理,统筹安排各项资金,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1.部门编制7个。政法编制18名,实有人员21名。

  2.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3.实有车辆编制,因涉及警力快速反映配置,属涉密事项。

  

  第二部分蒙自市森林公安局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蒙自市森林公安局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市森林公安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341.8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34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收入314.07万元,占总收入的91.88%;商品和服务收入25.03万元,占总收入的7.3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2.7万元,占总收入的0.79%;与上年对比增加21.42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工资福利增加。

  支出为341.8万元,其中:农林水收入284.01万元,占总收入的83.09%;社会保障与就业收入37.14万元,占总收入的10.87%;住房保障收入20.64万元,占总收入的6.04%;上年支出515.81万元,本年比上年减少174.01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减少了业务房欠款。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市森林公安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8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74万元,其中基本支403.79万元,项目支出112.0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13(类)02(款)13(项)2018年预算数为284.0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60.67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2.208(类)05(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1.9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06万元,主要是增加退休人员工资。

  3. 208(类)05(款)05(项)2018年预算数为34.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3.97万元,主要是调整了基数。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市森林公安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41.81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341.81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14.07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5.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341.8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4.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森林公安局2018年基本支出341.8万元,财政拨款34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314.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9.03万元、津贴补贴160.17万元、奖金5.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34.4万元、住房公积金20.6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0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5.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79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0.75万元、抚恤金0.7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万元。

  五、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森林公安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341.8万元。预算收入共341.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1.8万元;预算支出共341.8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1.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64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森林公安局2018年收入预算341.8万元,其中:213(类)02(款)13(项)收入271.92万元,占79.55%;213(类)02(款)34(项)收入12.1万元,占3.54%;221(类)02(款)01(项)收入20.64万元,占6.03%;208(类)05(款)01(项)收入1.99万元,占0.58%;208(类)05(款)05(项)收入34.4万元,占10.06%;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41.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3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13(类)02(款)13(项)收入271.92万元,占79.55%;213(类)02(款)34(项)收入12.1万元,占3.54%;221(类)02(款)01(项)收入20.64万元,占6.03%;208(类)05(款)01(项)收入1.99万元,占0.58%;208(类)05(款)05(项)收入34.4万元,占10.06%;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41.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3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市森林公安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一)因公出国(境)费

  市森林公安局2018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市森林公安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5万元,增减变动原因为节约开支:运行维护费20万元,比2017年预算相同

  (三)公务接待费

  市森林公安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5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节约开支。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市森林公安局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森林公安局国有资产总额33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8万元,固定资产223万元,无形资产0.2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同级财政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各科室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费、接待费等日常部分。 

  三、项目支出:除基本支出外,用于保障林业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停车费、保险费、租车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费:指为保障我局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及其他费用等。



附件【(蒙自市森林公安局)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