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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4104
  • 发布机构
    蒙自市地方税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9-29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地方税务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拟订地方税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税收收入计划,负责组织地方税收收入,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2)参与研究综合经济政策,提出完善地方税收管理的建议。

  (3)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组织落实税收征收管理规章制度。

  (4)负责组织落实地方税税源管理、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纳税评估、反避税、国际税收管理、税务稽查、地方税发票、票证管理规章制度。

  (5)负责办理地方税收减免及其他地方税涉税审批事项。

  (6)负责组织落实纳税服务规章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组织税收宣传,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

  (7)负责组织规定范围内基金、规费的征收工作。

  (8)负责组织落实本单位信息化管理工作。

  (9)承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和蒙自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基本情况

  (1)单位构成

  蒙自县地方税务局1994年7月成立,2010年12月因蒙自县撤县改市更名为蒙自市地方税务局。局机关内设7股2室,下设1个稽查局(机构保留,人员、业务上划红河州局稽查局),6个基层分局。人员编制133人。

  (2)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蒙自市地方税务局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职工130人,其中在职职工100人(包含2017年11月新入职1人),退休职工30人。

  车辆情况;车辆编制7辆,实有数12辆(其中5辆为待报废车辆已经封存)。

  (3)2017年取得的主要成效

  2017年是全面“营改增”后的第一年,受税制改革力度加大,结构性减收效应日益显现,欠税清缴困难,地方财力需求逐年攀升等因素的影响,地税税收收入形势异常严峻。面对严峻的工作形势,蒙自市地税务局牢固树立组织收入为中心的思想,多措并举群策群力抓收入。一是加强分析谋划,坚持周安排、月分析,将税收目标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二是深入开展税源调查,掌握税源动态,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三是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实施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改革,精细化推进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税源的监控清缴力度,从源头上避免税款流失。三是加强与住建、国土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在房产、土地交易中严格执行“先税后证”(先缴税、后办产权证)的管理制度,强化国地税合作,实施“以票管税”(领用发票前需出具完税证明),从环节上避免税款流失。四是推行一人一窗一机服务的便民办税举措,实现国地税收的共征共管,从服务上堵塞征收漏洞。

  2017年蒙自地方税务局各项税费收入累计入库131,674万元,同比增收12,791万元,增长11%。分收入种类来看:

  1.地方税收收入累计入库43,214万元按全口径同比减收19334万元,下降30.91%按可比口径(同比增收1,895万元,增长5.19%),其中:市级公共预算收入入库28,666万元按全口径同比减收12339万元,下降30.09%,按可比口径(同比增收2,947万元,增长13.66%),圆满完成各级任务。

  2.各项费款入库88,460万元,同比增收32,125万元,增长57.02%。其中征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4,344万元,医疗保险费33,142万元,工伤保险费1,443万元,生育保险费939万元,失业保险费1,3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5,970万元,职业年金7,491万元,残疾人保障金304万元,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1,562万元, 工会经费984万元, 地方教育附加945万元。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共设立3个部门绩效目标:

  1.预算配置科学

  根据总体安排,制定了部门中期支出规划,年度履职目标编制科学,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和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础信息完整,依据真实,目标明确。同时,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确保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不超过上年预算数。

  2.预算管理规范

  建立了行之有效的项目安排决策机制,保证部门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全过程公开透明。并已按照规定时限完成部门年度预决算信息公开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同时完善相关管理办法,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及处置。固定资产配置合理、账务管理规范、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处置规范。

  3.职责履行良好

  一是按照全市全省经济发展目标和财政预算安排,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牢牢抓住组织收入这个中心不动摇,把组织收入工作作为第一要务,全力以赴抓早、抓实、抓好组织收入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平安单位,加强综治维稳。强化绩效管理,以各项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运用科学的考核方式,引导广大地税干部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引领,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思想素质。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逐步建立加强党建的长效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干部队伍作风持续转变。充分运用“大数据”时代的资源优势,将信息技术更多地植入地税部门核心业务,深化涉税信息分析利用,建立涉税数据采集平台,加大外部涉税信息采集应用力度,积极推进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参与的信息交换和共享工作机制。

  二是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引导广大地税干部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引领,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两个责任”落实工作、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内容。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及市政府各项工作要求,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职责使命,始终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积极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充分激发改革创新的强大动力,紧紧围绕实现税收现代化的工作目标,做好各类保障性工作。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我单位2017年共计取得收入2564.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8.02万元,其他收入636.85万元;2017年全年支出合计2529.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928.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0.48万元,项目支出207.54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 蒙自市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47万元,支出决算为9.49万元,完成预算的65.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9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6万。

  省财厅另文下达的“三代”手续费:157.54万元,已按照规定,专款专用,全部支用完毕。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提高预算编制质量、规范预算执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监督管理,我局认真执行《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务管理行政法规,不断完善各种财务制度,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有《蒙自市地方税务局经费财务经费管理办法》蒙地税发〔2017〕50号;《蒙自市地方税务局差旅费管理办法》蒙地税发〔2017〕49号;《蒙自市地方税务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蒙地税发〔2014〕136号;《蒙自市地方税务局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蒙地税发〔2014〕105号;《蒙自市地方税务局培训费管理办法(试行)》蒙地税发〔2014〕126号;《蒙自市地方税务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蒙地税发〔2014〕132号;《蒙自市地方税务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蒙地税发〔2014〕135号等办法,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内控机制管理。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部门绩效自评,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指示精神,建立健全“花钱问效”的绩效预算管理机制、提升政府效能。通过部门绩效自评,进一步做实绩效目标,根据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形成多维度绩效指标,将绩效指标细化为堵塞征管漏洞情况、房地产交易信息传递准确性、契税等税收计划完成率等内容,保证项目绩效指标设置规范、合理、可衡量。通过项目绩效自评,进一步纠正对绩效管理理解上的偏差,建立更加全面科学的绩效指标体系。督促在预算编制中,将资金申请、绩效目标和具体指标统筹考虑,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责任契约机制,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的严肃性和约束力。推动单一的预算绩效管理向全方位的绩效预算转变,逐步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覆盖所有预算资金”的绩效预算管理新体制。

  (二)自评指标体系

  自评指标体系设置了:目标、各项目标的具体内容、完成各个目标内容的任务和具体措施、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等内容。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学习财政厅印发的《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根据绩效自评的范围和对象,确定纳入绩效自评的年度预算项目。拟定组织实施方案,将纳入绩效自评的项目分配到对应的预算申报部门,下发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明确开展绩效自评的指标体系、工作流程、工作时限、自评结果应用等内容,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

  对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及项目特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等要素,补充设计个性指标,按规定填报相关表格。通过集中讨论,总结经验和问题,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实施结果与部门绩效目标吻合,实现了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方面都达到了预算编制时设定的目标要求。通过项目的实施,以各项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运用科学的考核方式,引导我局地税干部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引领,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思想素质。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逐步建立加强党建的长效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干部队伍作风持续转变。提高地税部门履职能力,依法治税能力、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全方位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地税干部队伍,树立良好的地税形象,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为蒙自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为全年税收工作的顺利完成起到了推动作用。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单位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整改措施:在年初进行预算编制时候,加强预算管理相关知识的学习,按照文件精神和上级要求,结合往年情况,统筹全局,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政策变化等影响收入增减变动因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

  (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设置还不够合理、不够全面,有的指标难以获取考核评价所需的资料。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对各个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进行及时整理、归纳、分析,将其作为改善我局预算管理工作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依据。同时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加强项目监督。使项目效用最大化。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绩效自评工作中树立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原则,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绩效自评工作由财务处牵头,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配任务组织实施。绩效自评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对绩效自评工作中要性的认识,将绩效自评思想融入工作细节,争取事半功倍。强化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为预算管理提供坚实保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蒙自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9月26日



附件【附件9.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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