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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0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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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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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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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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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
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
(2)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3)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4)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5)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6)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
(7)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8)加强镇对村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资产财务的指导和监管;
(9)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蒙自市委办公室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自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蒙办发[2011]85号)精神,鸣鹫镇人民政府行政设有人大、党委、政府三家行政党委,下属11个事业单位(农服中心、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水管站、林业站、兽医站、社保中心、文化中心、计生办、规划站、财政所、民政所)。目前新的“三定”方案正在编制中,机构调整工作还未完成。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是鸣鹫发展历史上最具纪念意义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按照“1336”工作思路,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全镇经济社会保持了健康发展的态势。
我们从“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坚持统筹安排,规范管理,严格控制各项财政支出。坚持集中财力保工资及时发放、保机构正常运转,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重点项目支出到位。加强专项资金的整合力度,全力支持“精准扶贫”行动计划实施。加强协调工作,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争取相关部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一是强化预算管理;二是按时按进度核拨预算单位经费,保证机构正常运转;三是增强财政支持“三农”力度,服务“三农”发展;四是全力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农户建房脱贫一批,发展产业脱贫一批。
2018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镇党委、政府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着力促进和谐、惠民生,促进我镇经济平稳增长,政府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4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4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3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 26人,事业编制35人。在职实有6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6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1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1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808.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8.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长98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预算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808.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08.6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8.67万元(本级财力808.6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98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预算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08.6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08.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8.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98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预算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93.5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村委会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与去年相比增加57.25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11.06万元,主要用于乡镇财政所人员工资及补助;与去年相比增加1.65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10.65万元,主要用于综治办人员工资及补助;与去年相比增加0.1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56.13万元,主要用于党委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与去年增加2.5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科学技术普及-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0.84万元,主要用于科普人员工作经费;与去年相比无变化。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24.25万元,主要用于镇文化站人员工资;与去年相比减少1.55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新闻出版电影-电影0.24万元;主要用于老电影反映员补贴,与去年相比增加0.24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16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及养老保险收缴工作,与去年相比无变化。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8.92万元;主要用于社保中心人员工资;与去年相比增加22.4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4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医保缴纳;与去年相比减少20.59万元,主要由于退休工资划归人社局管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1.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去年相比增加15.93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0.31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补助;与去年相比无变化。
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机构11.86万元,主要用于计生办人员工资;与去年相比增加0.63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3.16万元,主要用于村镇规划中心人员工资;与去年相比增加6.6万元。
农林水支出-农业-事业运行158.97万元,主要用于农服中心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与去年相比增加25.68万元。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25.87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站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与去年相比减少1.8万元。
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土保持19.27万元,主要用于水管站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与去年相比减少0.96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9.1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政府缴纳部分;与去年相比增加9.5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808.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98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工资福利支出678.7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129.6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相关项目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相关项目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相关项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政府采购项目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08.67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808.67万元。与上年相比预算收入增长98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所以预算收入增加。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08.6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808.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8.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预算总支出增长98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所以预算总支出增加。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与上年相比部门收入增长98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所以预算收入增加。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与上年相比总支出增长98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所以预算总支出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项目支出预算变化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5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无变动的主要由于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委实施办法,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但由于2019年我镇将全镇脱贫,工作力度大,下乡次数增加,所以三公经费支出无变动。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预算无变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3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无变动;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与2018年预算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全镇脱贫出列任务重,下乡次数增多,主要用于保障脱贫攻坚下乡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公务接待费预算数55万元,与2018年预算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镇两会召开,州级脱贫攻坚现场会召开,各挂联单位下乡扶贫、联席会议等工作次数增加,所以公务接待费无变动。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国有资产总额4045.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01.53万元,固定资产1042.79万元(房屋构筑物849.75万元,汽车97.92万元,其他固定资产95.12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4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无
(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监督索引号53250300755700111
附件【蒙自市鸣鹫镇2019年预算公开2019040909544494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