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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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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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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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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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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市级)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政府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
2.负责涉及市级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4.负责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负责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5.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6.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和红河州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7.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推动建立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
8.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质量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生产环节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9.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组织开展生产环节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0.负责统一计量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发展规划,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1.负责统一标准化管理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商品条码工作,承担企业产品(不含食品)标准备案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建设。
12.负责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13.负责辖区内《特种设备目录》中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职责,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4.依法查处违反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15.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省、州、市政府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决策部署,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16.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协调和明确政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并检查、督促、考核监管责任的落实;定期分析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市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综合协调食品安全检测、评价及其信用体系的建设工作;综合协调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送工作;组织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处和应急救援;指导各乡(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工作。
17.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审查和备案有关工作;组织监督实施保健食品标准、技术规范与化妆品卫生标准、技术规范,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规范管理;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
18.负责监督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依法监督管理特殊药品;负责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19.负责监督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并组织实施质量规范认证,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20.开展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食品的生产、
流通、消费、使用环节监督管理相关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查处相关的违法行为。
21.指导乡(镇)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食品的生产、流通、消费、使用环节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22.承办蒙自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有: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服务科、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食品生产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等13个内设科室,下设执法大队和各乡镇市场监管所等13个派出机构。
(三)主要工作
2018年蒙自市市场监管工作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一是做好企业“多证合一”和个体“两证合一”新旧执照的换发工作。二是做好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抽查工作,保证检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三是依法开展市场主体清理,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四是简化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程序,推行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提高网上登记注册率。
2.全面加强市场主体监管,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加强重点行业监管,强化商标广告监管执法,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积极开展商标品牌和名牌产品培育,继续强化计量工作,深化加油站、商店超市、大型集贸市场等重点领域的计量管理。
3.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重点打击无证生产、销售、安装、使用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继续加大对违规充气、非法生产、制造、销售、使用、安装、无证作业、无注册登记、超期违规使用特种设备案件的查处力度。有针对性地对重点企业、重点设备、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普查和跟踪回访。
4.强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加强市场巡查,对取证企业和高风险食品小作坊加大巡查频次,积极开展食品及药品经营户检查工作,不断提高食品检测水平和综合监管能力。
5.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强化执法办案。实现大要案件数量上的提高和办案领域的突破,力争从查处农资违法、无照经营等简单案件向办理商业贿赂、公用企业不正当竞争等复杂案件拓展,树立市场监管执法权威。二是开展多层次、多方面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解决突出矛盾和复杂问题能力。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实事求是、公开透明。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供给行政单位。
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41人,其中:行政编制125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12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4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7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2人。
车辆编制15辆,实有车辆20辆。
第二部分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76.98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976.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76.9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302.69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了项目经费的预算。
支出为1976.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4.63万元,占总支出的56.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03万元,占总支出的15.3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3.91万元,占总支出的22.96%;住房保障支出104.41万元,占总支出的5.28%。与上年对比减少199.2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为本年减少项目支出的预算。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6.9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9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6.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875.2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83.71万元,主要是上年执行数中包含住房公积金支出,本年预算中住房公积金列在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中。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2018年预算数为5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加42万元,主要将业务经费列支款项进行整合,减少了执法办案专项(项)、消费者权益保护(项)、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的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98.3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98万元,主要是由于本年事业人员减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91.0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9.02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127.4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50.79万元,主要是上年退休人员支出由社保基金发放,本年将财政统筹部分纳入预算中。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2018年预算数为174.0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2.64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提高。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8年预算数为2.5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19万元,主要上年执行数中含上年补发部分。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453.9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46.76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减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04.4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04.41万元,主要是上年将住房公积金调整到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中列支。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976.98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1976.98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509.46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99.71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28.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9.19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1976.98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09.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9.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9.19万元,资本性支出28.62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基本支出1976.98万元,财政拨款1976.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76.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509.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44.73万元、津贴补贴722.43万元、奖金37.06万元、绩效工资26.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4.01万元、住房公积金104.4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99.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7.64万元、印刷费13.73万元、差旅费13万元、维修(护)费8万元、培训费1.2、公务接待费13.77万元、劳务费19.6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0.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9.19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51.4万元、生活补助2.5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5.2万元。
资本性支出28.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28.62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976.98万元。预算收入共1976.98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76.98万元;预算支出共1976.9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4.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0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3.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41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收入预算1976.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76.9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302.69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了项目经费的预算。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76.9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976.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6.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875.24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2018年预算数为50万元。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98.31万元。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91.08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127.43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2018年预算数为174.01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8年预算数为2.59万元。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453.91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04.41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人员构成情况的变化导致各行政运行(项)的预算变化。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较上年执行数减加42万元,由于本年将业务经费列支款项进行整合,取消了上年的执法办案专项(项)、消费者权益保护(项)、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列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的变化是由于社保制度的改革,较上年相比产生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较上年增加是由于上年将次科目支出调整到行政运行项进行列支。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本年预算中未安排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将业务经费和纳入基本支出保运转经费中开支。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3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41.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41.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保障行政执法及市场规范管理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5.3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项,均为办公设备采购,预算资金28.62万元采购方式为政府集中采购,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公共预算内资金。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本年未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月31日,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有资产总额213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1.45万元,固定资产1877.12万元,无形资产1.63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9.49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加9.22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由于办公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市级)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未安排项目支出。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无州对下二级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 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反映工商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履行主要职能、开展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用于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支出。
2、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反映本部门用于开展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的项目支出。如企业注册登记、企业信用监管,个体私营企业管理、小微企业工作、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商标业务等领域的专项支出。
3、执法办案专项(项):反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 “红盾护农”、市场重大突发动物疫情防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 等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商品和服务监督管理,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治理商业贿赂,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广告业监管等领域的专项支出。
4、消费者权益保护(项):反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 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消费者协会投诉咨询处理系统、消费维权与监督等方面的专项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用于质量技术监督的基本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本部门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 医疗卫生支出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用于食品药品管理的基本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 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反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 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 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 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 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