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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0728
  • 发布机构
    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2-07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市级)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和市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4.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9.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11、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3、组织拟订全市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蒙自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省、州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6.承担市干部保健委员会和市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17.承办蒙自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蒙自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疾控中心主要职能: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进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卫生学监测,对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病、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中毒等发生、分布和发展规律进行的流行病学监测。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健康环境的建立和人群健康行为的形成。并制定预防控制对策。

  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要职能:为妇女儿童身体健康提供保健服务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婚前保健、医学检查、咨询与人员培训及研究 妇女青春期、孕产期、更年期心理卫生保健 新生儿、儿童保健及疾病筛查、营养发育监测与指导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不孕不育症诊治及研究及流行病学调查 医学辅助受孕、生育指导、避孕、节育方法使用与知情选择计划生育科学研究。对妇女保健资金、计划生育服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管理。

  市人民医院主要职能:为人民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小儿外科、儿童保健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医疗美容科、精神科、传染科、结构病科、地方病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疗科、运动医学科、职业病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临终关怀科、健康体检。

  市中医医院主要职能: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医疗护理、西医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医疗美容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针灸推拿科、中医美容科、中医骨伤科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能:1.负责辖区内社区卫生诊断,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监测,预防接种,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预防。2.辖区内妇女儿童保健、老年人保健。3.负责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负责社区现救护,慢性病筛查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精神病管理,转诊服务。4.负责社区内残疾人的康复,疾病恢复期,家庭和社区康复训练指导等。5.负责卫生知识普及,个体和群体的健康管理,重点人群与场所健康教育,宣传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等。6.负责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更新、管理。7.承办上级卫生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镇卫生院主要职能: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医疗、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院前急救巡回医疗、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预防保健、卫生防疫、 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计划免疫、卫生技术培训、乡村医生业务培训、卫生员业务培训、接生员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合作医疗组织与管理、卫生监督协管与卫生信息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设有: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医政医管科(蒙自市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基层卫生科、、妇幼健康服务科、政策法规与食品安全监测科、防治艾滋病综合科、计划生育发展指导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健康教育所、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民医院、中医医院、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个乡镇卫生院。

  (三)主要工作

  1、稳定投入,经费保障到位。2017年,蒙自市卫计系统年初共获得市级财政预算资金11716.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81.13万元,项目支出635万元。市级财政预算资金比2016年度的9095.05万元,增加2621.14万元,增长28.82%。各项专项和配套经费及时到位,2017年度按照各项目要求,共安排计划生育专项经费203.24万元,比2016年度的176.89万元,增加26.35万元,增长14.9%。截止2017年9月,市级配套资金已全部到位。

  2、深化改革,提升服务能力。一是措施有力。制定出台了《蒙自市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蒙自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蒙自市卫生局关于县级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加成销售和调整服务价格的通知》《蒙自市2017年度县级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幅控制指标》等改革方案。二是积极推动医联体建设。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建立以市人民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的紧密型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三是实施分级诊疗方便群众就医。

  3、加强监管,保障用血安全。大力宣传志愿无偿献血工作,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到9月底,全市自愿无偿献血率达100%,人数达6493人次,献血量达到206.89万ml。血科主任参加的血液工作会,规范了血液的发放、使用、储血点条件、职责、收费等,对全市用血机构人员进行了培训。

  4、突出重点,建和谐平安医院。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完善的医疗纠纷预警机制及应急预案,遇医疗纠纷时由相关部门按照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条例处理。

  5、建管并举,稳推项目实施。涉及重点项目建设2个,即市人民医院扩建工程、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工程。

  6、规范采购行为,有效降低就医费用。政府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在省级药品采购平台进行采购。认真开展实施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阳光交易及“两票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编制药品采购, 2017年1月-10月30日网上采购药品1327.57万元。

  7、严密部署,深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是完成新安所中心卫生院创建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前期申报准备工作,等待验收。二是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是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截至2017年9月30日,全市城乡累计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41.76万份,规范化电子建档率96.82%

  8、紧盯目标,抓实妇幼健康。一是结婚登记人群自愿婚检率达到 78.54%(任务75%)。二是已婚育龄妇女非意愿怀孕保护率73.15%、生殖健康服务率98%,均达到要求。三是乡镇卫生院、村级均配有专职药具管里和发放人员,全年药具应用率达90 %以上。

  9、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工作能力。一是传染病发病率稳中有降。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报告率达100%,及时率达100%;全市共报告甲乙类传染病9种814 例,发病率: 189.44/10万。二是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及时开展卫生应急处置及聚集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演练和处置工作。三是积极开展示范区创建工作。于2012年7月启动省级慢性病综合示范区创建工作,于2013年5月顺利通过省级评估,取得省级示范区称号。四是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

  10、措施有力,强化行政执法。一是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单位重点工作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检查、总结。二是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在全市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11、创新推进,防艾成效显著。认真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以实施综合示范区项目为基础,扎实推进“一地一策”等国家级示范市创建工作,探索防艾工作新举措新途径,积极整合各方面资源,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保障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家庭成员在就医、就业、入学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消除社会歧视,疫情得以有效控制,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指标。

  12、规范服务,抓实计生工作。在贯彻执行州级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工作中,坚持依法管理,围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的方针,切实加大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力度,使现行生育政策得到落实,为促进全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得以顺利实施,完成计划生育责任目标。

  13、压实责任,承接“六项任务”。一是关注民生,助力脱贫攻坚。争取项目资金100.13万元,帮扶44户贫困母亲326人发展种养殖业,打造省级群众自治示范镇3个、流动人口示范协会组织2个;在西北勒乡试行“计生协+金苹果合作社+农户”三加模式帮扶贫困母亲发展立体种养殖业,将带动450户2086人发展苹果1万余亩。二是多措并举,做强关怀服务品牌。协调爱心企业,整合资金20余万元,慰问留守儿童338人次,失独老人650人次、贫困流动人口170人次,看望原任计生干部50人次,组织农技培训117人次,开展“穿新衣送祝福—温暖山区失独老人”、“粽情端午·相约5.29”等关怀服务活动400余人次。三是拓展途径,丰富宣传教育活动。走访69个村组(社区)261户群众,开展宣传30余场次、发出各类宣传册近10万份,各级媒体采用信息90余条。四是进村入户,抓实生殖健康服务。到13个优生意识淡薄村寨,开展义诊服务500余人,免费优生检查97对,发放计生用品500盒,宣传品1.7万份;邀请“全国三八健康使者万里行”妇科专家为300余名乡镇女性送去健康知识,专家现场坐诊67人。

  14、因地制宜,加强人才培养。一是加大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制定符合地区实际的特殊引才政策、拴心留人政策、人才培养政策,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制定《蒙自市卫计局留人政策实施方案》,鼓励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工作。二是完成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以及毕业生就业安置任务,按照2017年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签署定向就业协议的要求,我局完成4名医学生的免费培养工作;完成2名2012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毕业就业安排工作。三是制定并组织实施“十三五”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及年度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制定了《蒙自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蒙自名医实施方案》和《2017年度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并组织实施。

  15、健康扶贫,助力脱贫攻坚。一是开展健康扶贫。制定《蒙自市健康扶贫实施方案》、《蒙自市卫计局健康扶贫工作方案》、《蒙自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方案》、《蒙自市百名医生进基层及农村巡回医疗工作方案》、《蒙自市医疗卫生市乡村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蒙自市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总计收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万户6万人,其中脱贫救治不脱策30742人,未脱贫33922人,核准患病家庭2485户,核准患病人员3585人。(其中大病救治409人、慢病1134人、重病兜底9人、其他2108人,已救治849人,累计救治903人次。二是开展卫生村建设。在朵古村开展健康扶贫建设“清洁村庄”,开展健康教育讲座3次,共入户宣传1440户次,发放宣传资料10余种840余份,制作宣传展板10板,奖励物资3000余元,被子、床单84套。三是开展“人畜混居清零行动”。今年7月开始“清零行动”工作以来,共有129户人畜混居实现了分离(冷泉49户、芷村21户、老寨17户、西北勒12户、鸣鹫12户、水田11户、期路白7户、文澜镇分离0户)。

  16、多措并举,服务流动人口。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公安、教育、人社、民政、城建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统筹协调流动人口工作。与省内外流入我市流动人口比较多的40个县市签定流动人口“双向互动管理协议书”,全市15个社区和3个(村)居民委员会设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服务管理站,从社会招考160人作为管理中心和社区(村)居委会专职流动人口管理人员,在11个乡镇、15个社区、86个村(居)委会、市乡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市婚姻登记处、平安驿站及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街道等主要场所设置流动人口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宣传栏、资料发放点及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点200余处。配合计生协会,对全市流动人口流动人口和留守家庭(留守儿童 ,留守妇女)开展关怀关爱活动,共慰问贫困流动人口和三留人员394人,发放被子、书包等生活用品折合人民币36360元。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2018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集中资金“保工资、保正常运转、保法定、保民生、保和谐稳定”,从严从紧编制各项支出预算。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预算的编制既体现实际需要,又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不编赤字预算。

  2、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根据2018年预算年度的卫计部门管理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结合职能部门的实际需要,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分别轻重缓急,统筹安排资金,确保开展卫计部门工作所需资金的正常需要。

  三、编制方法、总体思路

  结合2017年的财政拨款和卫计部门2017年财务收支情况以及卫生事业的工作要点、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的实际所需经费,编制2018年预算。依据财政局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结合卫生部门实际,做好部门预算改革。按照机构编制内实有人数据实编制人员和公用支出预算,并结合卫生部门工作特点,编制业务经费支出预算,上报审批。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2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9个,部分供给单位2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0个。

  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773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745人。在职实有74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05人,部分财政供养338人。

  离退休人员312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309人。

  车辆编制17辆,实有车辆38辆。

  第二部分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561.78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8561.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8561.7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决算数14213.15万元对比减少5651.37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2017年决算数包括上级投入的基本公共卫生、基药补助、公立医院改革、艾滋病防治经费、计划生育专项补助等拨款。

  支出为856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54.78万元,占总支出的97.58%;项目支出207万元,占总支出的2.42%;与上年决算数15249.77万元对比减少6687.99万元,主要减少原因2017年决算数包括上级投入的基本公共卫生、基药补助、公立医院改革、艾滋病防治经费、计划生育专项补助等的支出。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61.7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524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54.78万元,项目支出207.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8(类)05(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48.0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5.41万元,主要是离休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208(类)05(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571.8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40.27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3. 208(类)05(款)05(项)2018年预算数为858.4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03.70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4. 208(类)08(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2.2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56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补助支出减少。

  5.210(类)01(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242.6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71.55万元,主要是2017年计生宣传员工资列入2100101款,2018年预算列入2100717款。

  6. 210(类)01(款)99(项)2018年预算数为98.8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24.05万元,主要是2017年财政拨入大健康产业发展经费及市二院前期工作经费。

  7. 210(类)02(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1779.5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331.7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8. 210(类)02(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332.9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79.1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9. 210(类)03(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262.3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2.0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10. 210(类)03(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2136.7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53.19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鸣鹫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支出。

  11. 210(类)03(款)99(项)2018年预算数为63.4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896.85万元,主要是上年执行数中包括上级基药、全科医生及农村订单补助支出。

  12.210(类)04(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581.8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821.45万元,主要是国家发改委调整收费项目,取消体检费、检测费收费导致。

  13. 210(类)04(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197.7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32.18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2017年列入2100402款。

  14. 210(类)04(款)03(项)2018年预算数为516.1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287.94万元,主要是2018年预算数为人员经费支出,不包括非税收入返还。

  15. 210(类)04(款)08(项)2018年预算数为100.0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903.58万元,主要是上年执行数中包括上级基本公共卫生补助支出。

  16. 210(类)04(款)09(项)2018年预算数为64.0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724.40万元,主要是上年执行数中包括上级重大公共卫生补助支出。

  17. 210(类)06(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01.95万元,主要是上年执行数中包括上级专项补助支出。

  18.210(类)07(款)16(项)2018年预算数为63.5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32.17万元,主要是上年执行数中包括上级计生宣传员补助支出。

  19.210(类)07(款)17(项)2018年预算数为44.6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1.61万元,主要是上年执行数中包括上级计生宣传员补助支出。

  20.210(类)07(款)99(项)2018年预算数为61.4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326.62万元,主要是上年执行数中包括上级计划生育专项补助支出及市级预算项目支出减少。

  21.221(类)02(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515.1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5.80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561.78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8561.78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765.11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98.96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6540.78万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6.93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8561.78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31.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3.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6.9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基本支出8354.78万元,财政拨款8354.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354.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7131.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60.22万元、津贴补贴2018.62万元、奖金111.32万元、绩效工资1429.3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58.4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9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7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33万元、住房公积金515.1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45.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69万元、公务接待费39.00万元、劳务费87.88万元、委托业务费66.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8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8.06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28.91万元、退休费213.37万元、抚恤金2.26万元、医疗费补助226.77万元、奖励金32.3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4.40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18年收支总预算8561.78万元。预算收入共8561.7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61.78万元、 其他收入0万元;预算支出共8561.78万元,包括:社会保障现就业支出1480.6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66.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5.10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8561.78万元,其中:208(类)05(款)01(项)收入48.08万元,占0.56%;208(类)05(款)02(项)收入571.84万元,占6.68%;208(类)05(款)05(项)收入858.49万元,占10.03%;208(类)08(款)01(项)收入2.26万元,占0.003%;210(类)01(款)01(项)收入341.53万元,占3.99%;210(类)01(款)99(项)收入98.87万元,占1.15%;210(类)02(款)01(项)收入1779.56万元,占20.78%;210(类)02(款)02(项)收入332.99万元,占3.89%;210(类)03(款)01(项)收入262.39万元,占3.06%;210(类)02(款)02(项)收入2136.75万元,占24.95%;210(类)03(款)99(项)收入63.48万元,占0.74%;210(类)04(款)01(项)收入581.81万元,占6.79%;210(类)04(款)02(项)收入197.75万元,占2.31%;210(类)04(款)03(项)收入516.10万元,占6.02%;210(类)04(款)08(项)收入100万元,占1.17%;210(类)04(款)09(项)收入64万元,占0.74%;210(类)07(款)16(项)收入63.53万元,占0.74%;210(类)07(款)17(项)收入44.64万元,占0.52%;210(类)07(款)99(项)收入61.48万元,占0.72%;221(类)02(款)01(项)收入515.10万元,占6.01%。与上年对比减少46892.78万元,主要减少变动原因是上年决算数的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上级补助、事业收入、其他收入。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561.7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856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54.78万元,项目支出207.0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类)05(款)01(项)支出48.08万元;208(类)05(款)02(项)支出571.84万元;208(类)05(款)05(项)支出858.49万元;208(类)08(款)01(项)支出2.26万元;210(类)01(款)01(项)支出341.53万元;210(类)01(款)99(项)支出98.87万元;210(类)02(款)01(项)支出1779.56万元%;210(类)02(款)02(项)支出332.99万元;210(类)03(款)01(项)支出262.39万元;210(类)02(款)02(项)支出2136.75万元;210(类)03(款)99(项)支出63.48万元;210(类)04(款)01(项)支出581.81万元;210(类)04(款)02(项)支出197.75万元;210(类)04(款)03(项)支出516.10万元;210(类)04(款)08(项)支出100万元;210(类)04(款)09(项)支出64万元;210(类)07(款)16(项)支出63.53万元;210(类)07(款)17(项)支出44.64万元;210(类)07(款)99(项)支出61.48万元;221(类)02(款)01(项)支出515.10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非税收入返还。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数不包括上级各项专项资金补助;

  2.2017年项目支出决算数包括大健康产业发展经费、第二人民医院前期工作经费、卫生村整治经费等。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86.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8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9.0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7.5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长。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47.80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47.8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5.00万元,减少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长,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39.0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2.5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增长。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项,采购预算资金177.8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为项目支出,数量按实际需要采购,金额177.80万元,政府采购方式为部门集中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1项,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基本支出,数量1,金额10万元,购买方式自行采购,承接主体是物业管理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国有资产总额113829.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264.47万元,固定资产30754.38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4596.09万元,无形资产2201.67万元,其他资产12.62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0.5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劳务费、委托业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办公经费费的支出。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加79.91万元,增加变动主要原因:计生宣传员工资2017年列入项出,2018年预算列入基本支出、2018年保民生资金预算列入基本支出,2017年列入项目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市级)

  2018年市本级项目共有15项,其中:

  1、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配套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3000人,早孕随访妊娠结局随访达100%,群众满意率达100%出生缺陷干预达90%以上。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人口发[2011]22号(云南省人口计生委财政厅关于《云南省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方案》(试行)的补充文件。

  2、宣传员绩效奖励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全市计生宣传员105人,根据工作量考核,进行绩效奖励。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人口委发[2009]79号红河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云南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转发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

  3、青少年健康发展试点工作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服务建档率达到60%以上、家长接受育儿培训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全市青少年接受服务满意率达70%以上。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家庭科学育儿和青少年健康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家庭函(2015)344号。

  4、科级干部保健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正科级以上干部年度体检经费15万元,实职副县级以上领导日常用药经费2万元、正科级以上领导住院补助8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蒙办发(2009074号 中共蒙自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蒙自县领导干部医疗保健管理办法》的通知。

  5、卫计局健康扶贫家庭医生签约配套经费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签约率30%、服务对象调查满意度≥9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国卫财务发(2016)26号 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红政办发(2017)142 号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 30 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6、国家失独家庭帮扶配套经费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2017年全市失独家庭135户186人。失独家庭全覆盖帮扶达98%以上,改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生活质量和生存环境,独家庭帮扶满意率明显提高。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国计生协(2017)11号中国计生协关于申报2017年计生特殊家庭帮扶项目点的通知。

  7、重性精神病人救治经费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肇事肇祸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送治救助率达10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蒙政办发(2013)78号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政府救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8、麻风病人防治经费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数量指标达1/10 万以下;公众、中小学生、麻风病患者密切接触者的麻风病知识知晓率知晓率分别达80%、90%、95%。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用于治疗我市住在开远市皮肤防治院的麻风病人补助。

  9、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经费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60,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高血压患者管理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糖尿病患者管理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健康知晓率≥6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蒙政办发(2012)78号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云南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10、中医药(民族医)药专项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市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为蒙自市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简便、价廉”的中医药服务。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蒙政决(2006)10号。

  11、孕产妇儿童管理、贫困、危急孕产妇救助、地中海贫血防控试点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为确保母婴安全,提高人口素质,保障母婴健康,切实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负责非本地户籍孕产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发放蒙自市孕产妇基本公卫服务免费卡及首次孕检,、并将孕产妇信息转介到该孕妇原户籍妇幼保健院.人均补助1.5元,预计2018年服务3.5万名孕产妇及儿童,1.5元*3.5万人=5.25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蒙卫计发(2017)107号(文)《蒙自市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方案(2017年版)的通知》、蒙卫计发(2017)88号(文)《关于印发蒙自市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2、预防性健康体检、卫生检测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预防性体检成本为65%,即:100.00元(采血费:2元;甲肝:10 元/项;戊肝:20元/项;肠道菌培养:20元/项;培养鉴定15元/项;一般体检皮肤:12元/人次;DR透视:20元/人;健康证成本费:1元/人)×65% = 65元/人。 卫生检测费用成本65%,即:(一) 公共场所成本为:美容、美发店、足浴店;医疗单位,宾馆、酒店(按照国家标准采样数为总房间数的10%);(二)水质监测;(三)医疗机构监测;(四)餐具监测。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蒙自市财政局、蒙自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文件的通知》(蒙财发[2017]145号)《蒙自市财政局、蒙自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云南省地方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蒙财发[2017]146号。

  13、疾控中心防治经费(含结核病防治、鼠疫防控、人禽流感防控、流行性出血热防控、登革热防治)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根据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任务,“三位一体”服务模式转型进度;实验室体系建设,以县市为单位,100%县市级定点治疗医院具备痰涂片和痰培养监测能力,全州实验痰涂片和药敏试验质量控制覆盖达到100%。进一步加强肺结核可疑者的推荐转诊,全州全年患者初诊的就诊数应达到10157列,蒙自市人口数429693人,蒙自市疾控中心初诊任务数938列。可疑症状推介(25元/人)\普通患者随防管理初治(60元/人次)\普通患者随防管理初治(50元/人次)。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卫发(2017)60号 、红卫发(2016)141号、中疾控应急发(2017)3号、红卫发电〔2017〕2号 、蒙卫计发(2016)2号 红卫发(2016)62号。

  14、碘缺乏病监测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50元/针次)\一般性事件处置(1000元/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2000元/人)\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5000元/人)。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卫发电(2016)14号。

  15、计划免疫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市疾控中心对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并登记,出具“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提供周末日(半日)接种服务,对查验发现的漏种/漏证儿童进行补种/补证;按照要求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完成情况;预计人建卡、证人数15000人(10元/人) 疫苗接种人数75000(6元/针次)。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食药监(2016)137号。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如:职工工资、日常的办公经费等。

  四、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