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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7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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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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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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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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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关于蒙自市民政局2017年
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蒙自市民政局为人民政府工作机构,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蒙自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进行登记管理的责任,监督蒙自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负责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承担全市优抚工作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贯彻落实救灾工作政策、社会救助政策、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和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承办蒙自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蒙自市民政局2017年预算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积极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厉行节约,降低日常行政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公务购车、公务接待和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各种论坛、庆典、节会等活动,进一步控制差旅、会议等一般型支出。坚持科学管理,推进综合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绩效,保证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创建现代民政工作新格局。
2017年蒙自市民政局重点工作保障各项民生工作落到实处,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加大烈士陵园、殡葬等设施建设。2017年预算经费在重点领域有所倾斜。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蒙自市民政局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分别是蒙自市局机关、蒙自革命烈士陵园、蒙自市救助管理站、蒙自市社会福利院、蒙自市殡仪馆、蒙自市殡葬管理所、蒙自市社会福利院。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7个。财政全供养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6个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86人,其中:行政编制48人,事业编制38人。在职实有8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1人。离退休人员46人。车辆编制11辆,实有车辆17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蒙自市民政局财务总收入4223.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223.5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223.5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23.57万元(本级财力4223.5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22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04.91万元,占总支出的87.72%,项目支出518.66万元,占总支出的12.28%。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4100.59万元,“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54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类”68.98万元。
208类主要反映的类款项说明:20802款民政管理事务1366.84万元,208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81.45万元,20808抚恤款364.56万元,20809款退役安置款305.60万元,20810款社会福利款647.23万元,20815款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73万元,20819最低生活保障款950万元,20820临时救助款88.23万元,20821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23.68万元。
210类主要反映的类款项说明:21013款医疗救助52万元,21014款优抚对象医疗2万元。
221类主要反映的类款项说明:22102款住房改革支出68.98万元。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蒙自市民政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04.9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849.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9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451.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1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04.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90%。工资福利支出比去年的592.96万元增加256.13万元,增加原因2017年改革性补贴工资上涨,商品和服务支出比去年的320.17增加131.21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无军籍退休职工工资上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去年的342.06万元增加2062.38万元,增加原因为原在项目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今年调入基本支出。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蒙自市民政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8.66万元,比去年的2032.6万元,减少1513.94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最低生活保障支出、抚恤支出、老龄事务列入基本支出。
蒙自市民政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民政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蒙自市民政局未预算安排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蒙自市民政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9.2万元,主要用于因各类业务工作需要产生的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蒙自市民政局拟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41.7万元,其中:无购置经费,运行维护费41.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蒙自市民政局单位公务用车(包含车改后平台用车)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附件【U02017081036533699535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