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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7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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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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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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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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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教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蒙自教育系统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蒙自市教育局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其含有35个下属单位(不含市机关幼儿园),下属单位的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草拟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编制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发展的目标、重点、结构、速度,并协调指导实施。
3.管理市(本级)教育经费;检查区、县级市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情况;指导学校基本建设;指导协调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的配置;指导和监督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对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4.负责本市教育工作;管理本市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管理本市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5.规划、指导和协调本市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组织和指导区、县级市教研机构和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组织协调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实施;指导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的工作。
6.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7.指导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国防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工作;指导学校治安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
8.负责本市教师工作;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
9.领导局直属事业单位;指导本市教育系统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
10.指导管理本市教育系统与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主管本市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工作。
11.赋予市教育局党委负责本系统事业单位的党建和干部管理工作职能。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重点工作任务
1.拟完成教育1217重点工程项目工作。包括:北部学校(一所小学、一所中学)、凤凰小学(暂名)、新一小(氮肥厂校区)、东部高中(暂名)、翰林幼儿园(文汇路校区)、水沟小学(北京路小学)项目建设。
2完成草坝镇中学改扩建项目、推进新安中学改扩建项目、推进蒙自二中改扩建项目。
3.加强学校安全管理。
4.加强控辍保学工作。
5.推进“全面改薄”基建项目。
6.加强民办教育、中职教育管理。
7.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8. 加快教育扶贫。
9.推动与红河学院合作办学。
10.启动蒙自一中晋升云南省一级一等学校准备工作。
11.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
12、启动城市“五项提升工程“,学校提升。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部门编制的指导思想根据财政局的预算编制总体思路,本着有利于部门履行职责职能及工作任务的需要,编制2017年度单位预算。按照“依法理财、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思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切实细化预算编制,努力提高管理水平,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努力降低运行成本,保障正常运转需求,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
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主要遵行“保运转、促发展”的基本原则。着力整合财政资源,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确保机关单位人员工资和正常运转经费支出。要符合依法理财原则、合法性原则、积极稳妥性原则、真实完整原则、公开透明原则。预算编制方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和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一是认真做好人员、车辆编制、人员工资和车辆的基础信息的核实,如实按照县人社局审定的工资花名册向县财政填报人员、车辆编制、人员工资和车辆基础信息;二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认真做好改革项目资金的预算。合理预测规范编制预算,对基本支出预算,按照财政部门的具体要求和部门工作需要确定预算。基本支出主要采用定员定额方法编制,人员支出预算按照核定人数和人员标准编制,公用支出根据单位性质、实有人数等基础信息预算,依据财政部门核定的在职人数和公用支出定额标准编制。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37个(含市机关幼儿园),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事业单位36个(含市机关幼儿园)。蒙自市教育机关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4人。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0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含市机关幼儿园)
2017年财务总收入61279.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1279.5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1279.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1279.5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279.56万元(本级财力61279.5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1279.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356.5万元,占总支出的98.49%,项目支出923.06万元,占总支出的1.5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5(类)”支出,主要反映教育行政运行、普通教育、其他教育的支出(对“款”解释说明)、“205(类)-01(款)”支出,主要反映教育行政运行的支出;“205(类)-02(款)”支出,主要反映普通教育的支出;205(类)-03(款)”支出,主要反映职业教育的支出;205(类)-08(款)”支出,主要反映进修及培训的支出;“205(类)-99(款)”支出,主要反映其他教育的支出;“208(类)-05(款)”支出,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的支出;208(类)-08(款)”支出,主要反映抚恤的支出“221(类)-02(款)”支出,主要反映住房改革支出。
20501款教育管理事务支出301.08万元占总支出61279.57万元的0.49%;20502款普通教育支出45178.16万元占总支出61279.57万元的73.72%;20503款职业教育支出1289.05万元占总支出61279.57万元的2.1%;20508款进修及培训支出442.57万元占总支出61279.57万元的0.72%;20599款其他教育支出727.97万元占总支出61279.57万元的1.19%;208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9603.75万元占总支出61279.57万元的15.67%;20808款抚恤支出29.48万元占总支出61279.57万元的0.048%;22102款住房改革支出3707.51万元占总支出61279.57万元的6.05%。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60356.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45502.66万元占基本支出60356.5万元的75.39%;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1303.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60356.5万元的2.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550.26万元占基本支出60356.5万元的22.45%。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3.06万元,如中小学校舍建设、教育教学质量奖、市人民政府与云南师范大学合作办学品牌输出及奖励经费等开支。
蒙自市教育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教育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7年蒙自市教育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5.8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生考试工作人员、上级部门检查、与友邻单位交流学习等产生的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蒙自市教育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1.9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61.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招生考试工作、办理公务以及指导、检查所属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工作情况、学校间开展教育教学交流活动,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蒙自市教育局
附件【U02017081036530910894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