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蒙自市环保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三)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负责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八)负责核安全、辐射环境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
(十)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十一) 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负责监督、协调和指导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十三)承办蒙自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蒙自市环保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蒙自市环保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在职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3人。
第二部分 XX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XX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环保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34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6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723%,主要原因本年增加一个中央资金项目30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环保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56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47.13万元,占总支出的26.05%;项目支出417.69万元,占总支出的73.95%;与上年对比减少26.71%,主要原因分析上年支出为业务用房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蒙自市环保局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2%,主要原因分析预算安排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蒙自市环保局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7.6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75%,主要原因上年多业务用房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是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34万元,2是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测支出10万元;3是2110301大气解析经费120万元;4是2110307排污费安排支出248万元,5是2111101环境监测与信息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环保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4.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26.71%,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减少业务用房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4.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工作支出和相关环境监测与检察和大气土壤污染解析;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环保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13.63万元,完成预算的45.4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6万元,完成预算的65.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3万元,完成预算的25.1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和厉行节约。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4.62万元,下降5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67万元,下降4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95万元,下降66.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和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6万元,占70.43%;公务接待费支出4.03万元,占29.57%。具体情况如下: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环保局、监测站、监督大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0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和同级友邻单位公务接待发生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环保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2%,主要原因分析预算安排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劳务费、接待费。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