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蒙自市环境监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依据主管环保部门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2、负责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排污费的征收工作;
3、负责对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并参与处理;
4、参与对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
5、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6、负责环境监督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环境监察工作经验;
7、负责环境监督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环境监察工作经验;
8、完成主管或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环境监察执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蒙自市环境监察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蒙自市环境监察大队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环境监察大队2016年度收入合计27.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5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1.06%,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调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环境监察大队2016年度支出合计27.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1.06%,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调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0.17万元。与上年对比相等,主要原因财政拨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9.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6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1.06%,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工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无三公经费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环境监察大队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17万元,与上年对比相同。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