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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7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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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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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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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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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关于蒙自市卫生和计生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和市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4.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9.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11、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3、组织拟订全市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蒙自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省、州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6.承担市干部保健委员会和市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17.承办蒙自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蒙自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疾控中心主要职能: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进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卫生学监测,对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病、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中毒等发生、分布和发展规律进行的流行病学监测。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健康环境的建立和人群健康行为的形成。并制定预防控制对策。
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要职能:为妇女儿童身体健康提供保健服务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婚前保健、医学检查、咨询与人员培训及研究 妇女青春期、孕产期、更年期心理卫生保健 新生儿、儿童保健及疾病筛查、营养发育监测与指导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不孕不育症诊治及研究及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辅助受孕、生育指导、避孕、节育方法使用与知情选择计划生育科学研究。对妇女保健资金、计划生育服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管理。
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主要职能:行使国家法律、法规赋予卫计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职责,承担卫生行政许可审核、稽查、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和咨询工作,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能:控制人口数量 提高人口素质 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有关规定 积极主动做好驻蒙自市级以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做好流动人口的常年清理办证 检查和处理工作 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有关档案 配合做好其它计划生育工作
健康教育所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中央、省州有关健康教育法律、法规,大力做好卫生健康教育宣传工作;2.研究拟订健康教育指导意见和技术规范等提供科学依据,并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建议和咨询意见;3.组织指导城市、社区和农村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研究拟订健康教育规划、计划和考核评估标准,并进行质量和效果评估;4.组织发布健康教育有关的核心信息,向社会提供预防保健的相关知识服务,建立和发展健康教育信息网络,推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新成果;5.组织开展大众卫生知识传播活动,设计制作和分发健康教育传播材料;6.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县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人民医院主要职能:为人民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小儿外科、儿童保健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医疗美容科、精神科、传染科、结构病科、地方病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疗科、运动医学科、职业病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临终关怀科、健康体检。
市中医医院主要职能: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医疗护理、西医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医疗美容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针灸推拿科、中医美容科、中医骨伤科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能:1.负责辖区内社区卫生诊断,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监测,预防接种,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预防。2.辖区内妇女儿童保健、老年人保健。3.负责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负责社区现救护,慢性病筛查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精神病管理,转诊服务。4.负责社区内残疾人的康复,疾病恢复期,家庭和社区康复训练指导等。5.负责卫生知识普及,个体和群体的健康管理,重点人群与场所健康教育,宣传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等。6.负责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更新、管理。7.承办上级卫生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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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主要职能: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医疗、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院前急救巡回医疗、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预防保健、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计划免疫、卫生技术培训、乡村医生业务培训、卫生员业务培训、接生员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合作医疗组织与管理、卫生监督协管与卫生信息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二)2017年主要工作
1.认真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
2.继续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老市人民医院专科医院建设、市医院扩建项目、市妇幼院搬迁等项目建设,切实提高全市医疗保障水平。
3.积极做好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二保合一相关手续交接,确保工作实现无缝对接。严格执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使用国家基本用药制度。
4.继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做好国家基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际,全面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充分发挥家庭医生作为居民健康“守门人”的作用。
5.做好出血热、狂犬病、登革热、埃博拉、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卫生应急工作。
6.继续大力实施妇幼健康计划项目。
7.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使卫生监督工作迈入法制化轨道。
8.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9.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
10.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
11.围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加大 计划生育“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制度的督促、检查、考核,确保各项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蒙自市卫生和计生局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集中资金“保工资、保正常运转、保法定、保民生、保和谐稳定”,从严从紧编制各项支出预算。
基本原则是:一是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预算的编制既体现实际需要,又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不编赤字预算;二是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根据2017年预算年度的卫计部门管理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结合职能部门的实际需要,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分别轻重缓急,统筹安排资金,确保开展卫计部门工作所需资金的正常需要。
编制方法是:结合2016年的财政拨款和卫计部门2017年财务收支情况以及卫生事业的工作要点、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的实际所需经费,编制2017年预算。
总体思路是:依据财政局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结合卫生部门实际,做好部门预算改革。按照机构编制内实有人数据实编制人员和公用支出预算,并结合卫生部门工作特点,编制业务经费支出预算,上报审批。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24个,分别是卫生和计生局机关、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健康教育所、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个乡镇卫生院。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2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744人,其中:行政人员24人、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人、事业人员698人、工勤人员4人;在编实有车辆41辆。离退休人员304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300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卫生部门预算总收入11716.1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11716.1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716.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81.13万元,占总支出的94.58%,项目支出635.06万元,占总支出的5.42%。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蒙自市卫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81.1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7439.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13%;商品服务支出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89.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81%;对家庭和个人的支出3552.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06%,包括离退休人员工资、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卫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5.06万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38.1万元,用于开展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经费75万元,用于开展艾滋病防治、结核病、碘缺乏、精神病人救治、饮用水质监测等工作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1.36万元,用于支付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费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薪酬补助、计划生育事务经费120.6万元,用于支付独生子女保健费、失独家庭特别扶助、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教育奖学等费用的支出;中医专项发展资金75万元,用于中医事业发展专项;中医院迁建项目200万元,用于中医院搬迁项目建设工程款支付;科级干部保健经费15万元,用于全市正科级以上干部体检经费支出。
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局党委安排,无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卫计系统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4.5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和计生部门接待相关业务部门学习交流、上级检查、考核等产生的费用。与2016年度公务接待预算数57.7万元(包含原计生局21万元、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3万元)相比,降低3.2万元,降低5.55 %,降低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增长。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52.8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52.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开展卫生计生部门正常运转,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2016年度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预算数63.21万元(包含原计生局12.41万元、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3万元)相比,降低10.41万元,降低16.47%,降低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长。
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3月6日
附件【U02017081036537504967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