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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7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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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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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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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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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蒙自市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新《预算法》关于财政预算公开的相关要求及《红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红财预〔2014〕19号)、《蒙自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蒙自市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蒙财发(2017)29)等文件精神,市财政局对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以及11个乡镇“三公”经费进行汇总。全市2017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2017年全市“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3,446.23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1,697.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44.6万元。与2016年年初预算3,893.04万元相比,减少446.81万元,下降11.48%。
按照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和审计系统上划要求,2017年起我市法院、检察院全部上划省级统管,市审计局经费及资产上划省级实行统一管理,上划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列入省级统计。因法检、审计系统上划因素影响需对“三公”经费增减作同口径比较,2017年全市“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3,446.23万元,与2016年预算3,714.69万元(2016年全市“三公”经费年初预算3,893.04万元,扣减上划省级单位2016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78.35万元)相比,减少268.46万元,下降7.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与去年持平,公务接待费减少63.85万元,下降3.6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204.61万元,下降10.5%。
蒙自市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上年预算数 |
上年预算数(同口径) |
本年预算数 |
比上年预算数增、减情况 |
比上年同口径预算数增、减情况 |
||
增、减金额 |
增、减幅度 |
增、减金额 |
增、减幅度 |
||||
合计 |
3,893.04 |
3,714.69 |
3,446.23 |
-446.81 |
-11.48% |
-268.46 |
-7.23% |
1.因公出国(境)费 |
4 |
4 |
4 |
0.00 |
0.00% |
0.00 |
0.00% |
2.公务接待费 |
1,806.75 |
1,761.48 |
1,697.63 |
-109.12 |
-6.04% |
-63.85 |
-3.62%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082.29 |
1,949.21 |
1,744.60 |
-337.69 |
-16.22% |
-204.61 |
-10.50%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150.00 |
100.00 |
250.00 |
100.00 |
66.67% |
150.00 |
150.00% |
(2)公务用车运行费 |
1,932.29 |
1,849.21 |
1,494.60 |
-437.69 |
-22.65% |
-354.61 |
-19.18% |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使用市级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部门均纳入统计的单位范围。蒙自市各部门“三公”经费,由各部门在其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如需了解具体情况,可与部门直接联系。
附件【U02017081036473311648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