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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6-0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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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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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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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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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蒙自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部门职能:检察院职能是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察;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察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察机关的侦察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6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遵循现代国家治理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预算管理,实现有效监督,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财政经济形势,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中期财政规划和部门滚动规划管理,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政纪律,硬化预算约束,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蒙自市人民检察院。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54人。在职实有5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3人,。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退休22人。车辆编制21辆,实有车辆21辆。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财务总收入1,237.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37.2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37.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5.67万元,占总支出的62.69%,项目支出461.6万元,占总支出的37.3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4(类)-04(款)”支出,主要反映检察业务的支出、“208(类)-05(款)”支出,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221(类)-02(款)”支出,主要反映住房改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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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检察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5.6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3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2%。(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与上年对比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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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检察机关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1.6万元,如两房建设。与上年300万对比减少50万,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竣工待验收。
五、名词解释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2月7日
附件【检察院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