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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868
  • 发布机构
    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13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300755701000

红河州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州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

(2)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3)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4)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5)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村中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6)增强企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方式,方便群众办事。

(7)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8)加强镇对村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资产财务的指导和监管。

(9)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我们在高质量发展上聚焦发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向好发展。面对国内经济运行压力不断增大、经济发展形势不容乐观的情况下,我们顶住压力,团结一心,带领全镇人民积极应对,攻坚克难,逐步回升,实现各项经济运行指标呈现逆势增长。签订招商引资框架协议2.4亿元,圆满完成镇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年来,我们在巩固脱贫攻坚上聚焦发力,推进乡村振兴提质增效。持续开展防返贫监测对象集中大排查专项行动,累计排查农户2213户9960人,按“规定动作”新认定三类监测对象5户17人,均按照“一户一策”开展帮扶,目前已完成销号20户82人。发放35.8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完成35户危房改造。采取“党建+村集体+公司”等多种模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辖区内6个村(居)委会成立村集体公司公司,因地制宜发展大棚蔬菜、物业管理、资源售卖等方式,进一步盘活村集体资产,辐射带动农户致富增收,共享乡村发展红利。采取“政府+公司”的模式,在大石板村委会流转920亩土地,用于发展青贮饲料种植、特色种植产业示范点,先行先试,逐步推开。做大特色养殖业,以舍所坝牛场和大石板智能化肉牛养殖小区项目为契机,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方向。大力发展高品质绿色蔬菜、中草药、金银花等新兴产业,与云南贵林森森农业、驰鸣合作社等公司合作,探索发展大棚蔬菜产业,全镇大棚蔬菜种植面积突破1000亩,实现蔬菜产业预计产值达1.5亿元以上,中草药产业预计产值达2.3亿元以上。以水资源周边环境保护建设为根本,争取1500万项目资金对杨柳河水源点、河道、村内基础设施等进行改造,进一步提升和改造杨柳河村生态和人居环境,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舒适感,共同打造新时代绿美乡村。

一年来,我们在抢抓机遇奋力突破上聚焦发力,项目建设稳步夯实。坚持“项目为王”,积极争取蒙自市人居环境整治第十一期(杨柳河人居环境提升项目)、集镇污水处理厂项目、蒙自市鸣鹫镇现代化肉牛养殖项目、鸣鹫中学宿舍楼项目等重点项目落地开工,完成投资4126万元。完成鸣鹫社区、舍所坝村委会村庄规划编制并顺利通过专家评审,吸引21名回乡干部参加家乡建设,促进家乡经济社会发展。谋划65个重点项目总投资20亿元。持续推进蒙自市百亿乡村振兴肉牛产业园区(舍所坝牧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梅棵提水、五里冲水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菖蒲龙潭饮水工程、杨柳河水源提泵工程。盘活土地资源,加强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协和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魏桥集团等对接,深入谋划鸣鹫镇“风光储+”、分散式风力发电等项目,进一步发挥项目建设牵引带动作用,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年来,我们在改善民生福祉上聚焦发力,社会民生事业不断发展。全力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扎实做好稳岗就业,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全方位开展精准就业帮扶,广泛开展订单式、定制式、定岗式等技能培训,全方位提升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技能培训两期,辐射建档立卡贫困户120余人;高质量推进“技能蒙自”建设,组织外出务工人员代表召开座谈会,尽全力解决务工人员后顾之忧,累计向外输送务工人员400余人。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和优待抚恤政策,加强民政救助工作力度,对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特殊困难群体实行动态管理,累计发放低保救助金8365人223.62万元;特困人员生活补助613人54.94万元;临时救助105人9.24万元,切实保障好弱势群体基本生活。扎实开展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缴工作,完成率分别达95%和97%。

一年来鸣鹫各项事业取得的新成绩、发生的新变化,是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缩影。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有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导航引领。实现鸣鹫高质量跨越发展生动启示着我们,必须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必须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必须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于工作的始终;必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以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效取信于民,凝聚起推动鸣鹫振兴引领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磅礴力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

1、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史志编纂、统战、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文秘、办文办会、督查督办、保密、档案、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机关事务、自身建设等职责,负责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和“鸣鹫镇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辖区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纪检监察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工作,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开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党代会、党组织换届选举、村级干部及村级后备干部的管理培养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组织、机构编制、老干部、大学生村官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农危房改造、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利用及保护、水利建设与管理、投资促进、交通运输、工业商务和信息化、通信、电力、统计、能源开发和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搬迁安置、市场监管、食品安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拥军优属、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科学技术、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救灾救济、科协、商会、红十字会、防震减灾、气象等职责。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反恐、反邪教、禁毒、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5、乡村振兴办公室。承担乡村振兴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各级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辖区内乡村振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乡村振兴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做好乡村振兴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驻村工作队员的管理工作。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利工作服务中心为主要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的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财政所为主要以管理岗位为主的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农村能源、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具;承担乡村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负责农机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开展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处置重大疫情应急事件;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和合同管理、农村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农村统计调查等服务性工作。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电影、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景区、文物普查保护、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医疗救助、优抚安置、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4.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耕地保护、园林绿化、村镇公用设施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5.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承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水资源、野生动植物等开发利用及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火巡护、处理山林权属纠纷等服务性工作。

6.水利工作服务中心。承办农村饮用水和节水用水、水利工程、水资源保护及节约用水、人畜饮水安全;负责渔业环境、水质、气象、水产资源监测、试验、示范及推广、水产品疫病监测预报防治工作;承办防汛抗旱及水土保持等服务性工作。

7.财政所。承担编制财政预决算、金融工作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负责对财政资金实施监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管理等相关服务性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部门对应问题)

纳入红河州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 行政单位:人大、党委、政府;

2. 其他事业单位:财政所、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水利工作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纳入红河州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州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鸣鹫镇2023年度收入合计3077.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42.31万元,占总收入的98.8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5.00万元,占总收入的1.1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63.81万元,增长13.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28.81万元,增长12.1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长35.00万元,增长100.00 %。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原因是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其他收入增加35万元,增加100.00%。主要原因是镇内支柱产业逐渐增多,其他补助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3077.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5.21万元,占总支出的43.39%;项目支出1742.11万元,占总支出的56.6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63.81万元,增加1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75万元,下降1.02%;项目支出增加377.57万元,增长2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是因为政府积极响应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对办公用品、水电费、差旅费等方面的管理和控制,减少浪费,降低支出;项目支出增加是因为2023年项目增多,所以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鸣鹫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35.2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05.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9.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鸣鹫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42.1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5.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10107款:蒙财预指调〔2023〕686号鸣鹫镇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经费3万元。

2、2010199款:蒙蒙财发〔2023〕1号修缮扎门小杨梅灌溉用水提泵工程资金5万元。

3、2010299款:蒙财发〔2023〕1号协商解决鸣鹫镇舍所坝村垃圾清运设施问题经费2万元;蒙财发〔2023〕1号鸣鹫镇推进山区乡镇村寨公共照明设施建设经费3万元。

4、2010301款:蒙财预指调〔2023〕78号2月乡镇体制经费10万元;蒙财预指调〔2023〕511号5月乡镇体制补助资金10万元;蒙财预指调〔2023〕419号2工作经费30万元;蒙财预指调〔2023〕419号4月乡镇体制补助经费10万元;蒙财预指调〔2023〕213号3月乡镇体制补助经费10万元;蒙财预指调〔2023〕937号10月乡镇体制经费10万元;蒙财预指调〔2023〕643号(7月)工作经费24.78万元;蒙财预指调〔2023〕619号6月乡镇体制经费补助资金10万元;蒙财预指调〔2023〕62号大石板村委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经费30万元;蒙财预指调〔2023〕784号7月至9月乡镇体制经费22.81万元;蒙财预指调〔2023〕23号1月乡镇体制经费10万元。

5、2010399款:蒙财预指调〔2023〕805号鸣鹫镇舍所坝村水淹塘村民小组修建通村道路资金10万元;蒙财预指调〔2023〕890号150000工作经费15万元;蒙财预指调〔2023〕68号2023年度春节走访慰问活动经费0.12万元;蒙财预指调〔2023〕102号工作经费20万元;蒙财预指调〔2023〕429号舍所坝村委会上寨村民小组修建活动室附属设施停车场资金1.5万元;

6、2010406款:蒙财预指自〔2023〕01号乡村振兴与财源建设前期经费35万元。

7、2010507款:蒙财发〔2023〕1号鸣鹫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2万元;

8、2010699款:红财体制发〔2022〕8号2022年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补助资金21.07万元。

9、2011199款:蒙财预指调〔2023〕859号市纪委下拨扎门村民委员会补助工作经费4万元。

10、2013299款:蒙财预指调〔2023〕468号党员教育经费1.81万元;蒙财发〔2023〕1号农村6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党员定期补助、社区困难老党员定期补助资金7.47万元。

11、2030607款:蒙财预指调〔2023〕594号鸣鹫镇武装部规范化建设工作经费3.5万元。

12、2040201款:蒙财发〔2023〕1号2023年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生活补助经费3.4万元。

13、2070199款:红财教发〔2022〕138号(上级专款)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2.06万元;红财教发〔2023〕100号蒙自市鸣鹫社区鸣鹫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补助经费5万元;红财教发〔2022〕152号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0.7万元。

14、2080711款:红财社发〔2023〕212号就业见习生生活补助资金0.25万元。

15、2081002款:蒙财发〔2023〕1号全国“敬老月”走访慰问活动经费0.16万元。

16、2082001款:红财社发〔2023〕100号2023年第二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万元;蒙财发〔2023〕1号临时救助补助资金0.48万元;红财建发〔2021〕129号红河州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水库专项移民扶持基金专项资金0.18万元;红财建发〔2022〕139号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资金0.24万元。

17、2101599款:红财社发〔2022〕15号(补助下级)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0.98万元。

18、2110405款:红财资环发〔2022〕3号2022年草原病虫害防治补助资金0.04万元。

19、2130108款:红财农发〔2022〕116号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对下)资金0.35万元。

20、2130122款:蒙财预指调〔2023〕570号2022年杂交稻旱种农户补助资金15.39万元。

21、2130209款:红财资环发〔2022〕4号2022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17.6万元;红财资环发〔2023〕59号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管护资金32.14万元;红财资环发〔2022〕70号2022年天保工程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4.08万元;红财资环发〔2023〕59号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6.84万元。

22、2130234款:红财资环发〔2023〕1号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0.29万元。

23、2130502款:红财农发〔2023〕28号2023年州级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补助经费3万元;红财农发〔2023〕4号2023年省级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6万元。

24、2130504款:红财农发〔2021〕106号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1万元。

25、2130505款红财农发〔2022〕108号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00万元;红财农发〔2023〕26号2023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4万元;红财农发〔2023〕94号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44.6万元。

26、2130506款:红财农发〔2023〕46号(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5万元;红财农发〔2022〕108号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99.5万元。

27、2130599款:红财农发〔2022〕31号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万元;红财农发〔2021〕106号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管理补助资金14.4万元;红财农发〔2021〕106号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精准防贫救助资金0.82万元;红财农发〔2023〕46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管理经费1.83万元;红财农发〔2022〕33号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精准防贫救助资金3.24万元;红财农发〔2023〕5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管理经费18.17万元。

28、2140106款:红财建发〔2023〕23号交通转移支付用于省道及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资金5.22万元;蒙财发〔2023〕1号蒙自市农村公路养护项目补助资金10.64万元;红财建发〔2022〕27号蒙自市鸣鹫镇农村公路养护州级配套补助资金10.64万元。

29、2200104款:红财资环发〔2023〕61号2022年“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以奖代补资金3万元。

30、2240108款:红财资环发〔2023〕77号2023年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3万元。

31、2296003款:红财综发〔2022〕31号红河州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专项资金追加乡镇体育事业补助经费2万元;红财综发〔2023〕35号2023年追加扎门村委会浑塘子村篮球场建设经费10万元;红财综发〔2022〕53号追加鸣鹫镇大龙潭村村级体育场地建设补助经费10万元。

32、2296006款:红财综发〔2022〕40号残疾人协会建设(设施设备购置)工作经费0.3万元。

33、2296099款:红财综发[2022]28号大石板村委会者夫村综合活动场所建设项目专项资金3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89.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5%。与上年相比增加320.09万元,增长11.99%,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本建设项目增加,建设了杨柳河人居环境提升、鸣鹫镇现代化种养殖等项目,使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79.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76%。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机关部门的项目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3.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武装部购买固定资产,征兵宣传费,民兵服装;

4.公共安全(类)支出3.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戒毒社区专干人员工资,联防队员工资等。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7.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主要用于新时代文明实践补助经费,图书馆、文化馆配套资金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7.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4%。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中心人员工资、便民服务中心提升项目款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80.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支持本镇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9.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7%。主要用于公共厕所建设补助和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中心人员工资等;

12.农林水(类)支出1569.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51%。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支出、林业和草原支出、扶贫支出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6.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9%。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土地、林业、水等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提供气象专项服务的资本性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6.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5%。主要用于农危房改造补助等;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灾害信息员补助;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决算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8万元,决算为2.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8万元,决算为2.3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1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8万元,支出决算为2.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8万元,决算为2.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0.87万元,下降89.7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0.85万元,下降89.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均比上年减少,公务接待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35万元,比上年增加7.86万元,增长6.58%,主要原因是2023年鸣鹫镇公车运行维护费、日常维修费等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红河州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1857.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56万元,固定资产672.8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132.90万元,无形资产0.1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05.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06.09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去年将在建工程归为其他固定资产,去年固定资产数额增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9.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88.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3.4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102.12%,事业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0.00%,经营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0.00%,其他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0.00%,年初结转和结余预决算差异率为-100.00%,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7.95%,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33.72%,差异率较大。主要原因分析年初预算无项目收入,预算调整导致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较大;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职工新增调入、调出,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出现。

(二)2023年度人员经费预算执行差异率为0.00%,公用经费预算执行差异率为0.00%,“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为-90.82%,差异率较大。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和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的要求,精打细算,严控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工作。“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主要原因分析执行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是指政府用筹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五、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九、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十四、科学技术支: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十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十八、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十九、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十二、“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二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等形式将原本由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转交给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履行,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会治理结构,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二十四、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预算绩效管理是指根据绩效理念,由制定明确的公共支出绩效目标,建立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把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紧密结合起来等环节组成的不断循环的综合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包括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四个方面。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相比传统管理模式下重视工作完成数量,它更加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强调预算支出绩效目标与所配备资源、资金的配比性,提倡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有效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


监督索引号53250300755701111



附件【1蒙自市鸣鹫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81310183663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