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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899
  • 发布机构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14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301336202101000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和市有关卫生健康、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改革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文化建设、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4、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牵头《烟草控制框架条约》履约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6、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7、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8、推进蒙自市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体医融合等健康政策。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10、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11、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2、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3、承担蒙自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4、负责管理蒙自市计划生育协会机关。
  15、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以新发展理念为领,卫生健康创新力竞争力全面提高。2023年新加入省级专科联盟3个,建设省级专家工作站9个,市人民医院创建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市中医医院晋级为三级中医医院,并顺利通过国家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质达标验收;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通过州级评审。新安所街道中心卫生院完成2023年云南基层中医馆“服务内涵”建设,打造观澜街道碧色寨村卫生室、新安所街道响水河村卫生室、文澜街道月牙塘社区卫生服务站、文萃街道康辉社区康辉卫生服务站基层中医阁。
  2、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有所增强。一是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4家卫生院通过市级评审,1家卫生院通过州级评审,1家卫生院创建国家推荐标准,建成社区医院,准备迎接省级复审工作。二是借助医共体平台,帮助发展滞后的医疗单位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总院根据17家分院的发展方向及发展需求,挑选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科主任担任各分院业务副院长,指派相关专科专家或骨干医师到分院进行指导。三是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防疫共同体”职责,市级4家医疗机构、71个科室分别包保13个乡镇(街道)卫生院、78个村卫生室。四是拓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利用南湖花园小区二期配套用房建设青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蓝天社区门诊部,通过与文萃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合作入驻服务,建设文萃街道卫生院明德社区卫生服务站,启动多法勒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加快补齐基层医疗机构项目建设“短板”。
  3、全方位保障人民健康,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一是以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为抓手,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紧紧围绕八大指标体系,健全完善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2023年8顺利迎接了国家级复审验收,为打造健康蒙自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办好“一老一小”、妇幼健康、特殊人群和基层服务4件惠民实事,设置医养结合机构5家,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成率达90%;婴幼儿服务体系日益完善,共有托位数1923个,每千人托位数已达3.58个;孕产妇健康管理率100%,孕产妇死亡0人,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率98.48%,适龄妇女“两癌”筛查13753人次;落细做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截至9月30日,家庭医生签约162713人,比上一年提高2.03个百分点;36种大病专项救治1594例,已入院或签约管理病例1594例,救治率100%。
  4、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疗卫生工作多方面融合。一是构建医共体信息化数据平台,相关业务系统相继在16家分院完成上线使用,并开始向村卫生室延伸。二是组建蒙自市疾病预防控制局,积极推进疾控体系改革发展,着力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完善平急结合、快速反应的医疗应急体系。三是促进妇幼保健与医疗救治相结合,市妇幼保健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模式,成立妇女儿童医院,优化医疗资源,突出专科优势。四是城区3个街道卫生监督整合到建成区协管站统一管理,卫生监督协管制度改革落实率达到100%。
  5、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开展。一是全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蒙自市作为全州两个开展社区人群监测(县)市之一,于2022年12月27日开始进行社区人群感染监测,截至2023年10月9日,累计完成监测3948人,完成重点人员感染监测488人。二是加强医疗救治资源储备。全市总开放床位数2966张,设置方舱医院1家,救治总床位1024张,有呼吸机71台(有创39台,无创33台),心电监护仪463台,目前全市各医疗机构就医和收治流程顺畅,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三是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积极整合乡村组三级党员干部队伍和各方资源,实行模块管理、条块划分的工作方式,从严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四是推进新冠疫苗接种。截至10月9日,累计接种新冠疫苗9747剂、921人次。各年龄段疫苗接种工作正在按国家、省州最新接种方案有序地推进中。
  6、健康蒙自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一是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有序推进。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2.15平方米,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整治四害孽生地2.3万处,城区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均为100%;投入资金约40万元完善各乡镇(街道)体育锻炼设施,全市中小学大课间体育和眼保健操普及率均达到100%;全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0%以上,创建90户健康家庭。二是加快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草坝镇通过州级现场技术评估并向省爱卫办推荐。针对州级复评专家对期路白乡创卫反馈问题,建立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截至9月底,州爱卫办复审反馈3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
  7、“清廉云南”建设不断推进。一是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细化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卫健、市场、医保、民政等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及问题线索移送机制。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医疗卫生监督检查692户次,共查处医疗卫生违法违规案件91起,其中简易程序62起、一般程序29起(公立医疗机构1起、社会办医疗机构17起,非医疗机构11起),3起正在办理中,没收违法所得2.4039万元、罚款金额26.01万元。二是对卫健系统下属22家医疗机构开展9个方面开展检查,共检查出问题7大类153个问题,发现问题线索5个,目前还有一个问题正在持续整改中。三是组织开展了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小切口”专项整治,共监督检查村卫生室22家,实施行政处罚2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医政医管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综合监督科、防治艾滋病科、爱国卫生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蒙自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6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5人(离休0人,退休35人)。
  年末其他人员1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6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2032.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30.36万元,占总收入的99.8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36万元,占总收入的0.1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315.00万元,下降78.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317.01万元,下降78.2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增加2.01万元,增长586.52%。主要原因是2023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其他卫生健康支出疫情防控经费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及其他收入增加主要是收到中医素养调查工作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205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5.61万元,占总支出的49.38%;项目支出1041.13万元,占总支出的50.6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342.21万元,下降78.1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17万元,下降1.76%;项目支出减少7324.04万元,下降87.5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经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其他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5.6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54.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1.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41.1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艾滋病防治工作经费9.59万元、业务费13.74万元、公用经费5.87万元、乡村医生基药制度补助经费211.78万元、中医素养调查工作经费0.08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246.10万元、妇幼健康项目经费80.74万元、职业病防治经费10.40万元、疫情防控经费27.69万元、严重精神障碍监护人以奖代补经费0.24万元、绩效考核奖励办公经费0.14万元、村级宣传员补助0.34万元、宣传员绩效奖励经费5.43万元、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0.60万元、独生子女保健费11.87万元、计生特殊家庭项目资金0.67万元、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31.96万元、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资金(伤残、死亡家庭)317.06万元、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0.50万元、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补助资金(其它家庭)2.81万元、家庭健康促进试点项目评比经费0.60万元、生育补贴35.40万元、育儿补助11.52万元、老龄健康工作经费1.00万元、示范托育机构奖补资金15.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1.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5%。与上年相比减少7277.14万元,下降78.01%,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经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其他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4%。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补助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9.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1.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70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0.67万元、死亡抚恤0.9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53.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36%。主要用于开展卫生健康工作,行政运行309.17万元、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9.20万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11.78万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44.13万元、卫生监督机构221.46万元、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1.79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337.24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7.69万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0.24万元、计划生育机构83.62万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468.70万元、行政单位医疗34.6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0.8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2.4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89万元、老龄卫生健康事务1.00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5.00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9.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69.76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00万元,决算为8.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万元,决算为8.1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46%,完成年初预算的48.1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决算为0.2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54%,完成年初预算的1.0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2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00万元,支出决算为8.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万元,决算为8.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1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决算为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本着厉行节约原则,按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管理有关文件规定,严控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52万元,下降15.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022年、2023年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2022年、2023年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33万元,下降13.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9万元,下降47.5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本着厉行节约原则,按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管理有关文件规定,严控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开展卫生健康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勐海县卫生监督所交流学习、基本公卫第三方绩效评价、艾滋病丙肝防治技术省州联合督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接待批次3次,接待人次33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69万元,比上年减少57.39万元,下降50.31%,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付协管员工资列入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2022年列入日常公用经费劳务费,导致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资产总额1717.8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5.34万元,固定资产1551.8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0.6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附表GK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3.9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7.5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GK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0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2.09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二级预算单位仅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报告按万元公开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301336202101111


附件【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