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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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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人民政府新安所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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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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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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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新安所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300755301000
蒙自市人民政府新安所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第和国家制定的法令第、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第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7.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8.指导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9.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面深化改革,深挖资源潜力、发挥优势,推动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达到一产精、二产立、三产强。
2.进一步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深入开展打击黄、赌、毒和“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户籍管理制度,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3.民生事业明显改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文化事业有效推进;社会保障有效落实;民政政策得到落实;实施生态文明建设。
4.推进实施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作,围绕脱贫攻坚开展改路、改房、改水、改电、改圈、改厕、改灶以及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的“七改三清”工作,全面治理城乡环境乱象。
5.加强卫生计生工作,落实健康扶贫措施,持续开展卫生工作,积极开展健康扶贫工作。
6.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总目标,聚焦“六个精准”总体要求,全力以赴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7.以推进军屯文化小镇建设为主要引擎,全面提升人居环境,着力将新安所打造成为“宜居、宜商、宜游”的美丽乡村。
8.民生事业明显改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文化事业有效推进;社会保障有效落实;民政政策得到落实;实施生态文明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与社区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史志编纂、统战、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文秘、办文办会、督查督办、保密、档案、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机关事务、自身建设等职责,负责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和“新安所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2.党建与社区管理办公室。承担辖区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纪律教育、宣传教育、民族宗教、外事统战工作;统筹推进街道社区区域党建,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负责街道机关组织、人事编制、纪检监察、老干部、大学生村官管理等工作;负责村级干部及村级后备干部的管理培养等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社区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辖区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统筹落实辖区内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负责企业信息采集、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促进项目发展等工作;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交通运输、人社、民政、退役军人事务、 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救灾救济、科学技术、防震减灾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负责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等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统筹辖区内各条块的管理服务力量,实施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等综合管理,实施监督各类专业执法和管理等职责。承担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以及来信来访、调处纠纷、网格管理、反恐、反邪教、禁毒、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5.乡村振兴办公室。主要承担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市扶贫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扶贫开发工作职责,负责拟订辖区内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驻村工作队员的管理工作。
所属事业单位7个,均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未定级。分别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事务中心、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专职消防站)。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土地承包和合同管理、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专业合作社管理、统计调查等服务性工作;承担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产业规划、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改善人居环境工作;负责水利工程、水资源保护及节约用水、人畜饮水安全、水产品疫病监测预报防治工作、防汛抗旱及水土保持、气象灾害及渔业环境、水质、水产资源监测、试验、示范及推广等服务性工作。
2.文化事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电影、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景区、文物普查保护、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3.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规划建设、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土地开发和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耕地保护、园林绿化、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4.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承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水资源、野生动植物等开发利用及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火巡护、处理山林权属纠纷等服务性工作。
5.财务管理中心。承担组织财政收入,编制财政预决算草案,负责执行各项财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监管财政资金、管理国有(集体)资产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相关服务性工作。
6.党群服务中心。承担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职责,做好区域化党建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群众服务工作,为区域内党组织及有需求的单位和群众提供各类服务和资源保障。
7.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专职消防站)。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障、社会救助、失业保障、优抚安置及帮扶援助、残疾人 权益保障、消防救援等服务性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蒙自市人民政府新安所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蒙自市人民政府新安所街道办事处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2辆(2024年待报废车辆5辆,报废后无超编车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人民政府新安所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收入合计3534.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00.68万元,占总收入的93.3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33.45万元,占总收入的6.6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26.45万元,下降32.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13.64万元,增长22.84%;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原因是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2340.09万元,下降90.9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征地补偿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人民政府新安所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支出合计3578.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2.46万元,占总支出的48.13%;项目支出1855.95万元,占总支出的51.8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56.75万元,下降31.6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1.59万元,下降8.09%;项目支出减少1505.16万元,下降44.7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各项目支出拨款较上年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人民政府新安所街道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22.4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86.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5.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人民政府新安所街道办事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55.9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项目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蒙财预指自〔2023〕01号主要用于蒙自市新安所街道各站所补助资金39.43万元。
2.蒙财预指自〔2023〕01号主要用于新安所林草中心维修无人机补助经费0.85万元。
3.蒙财发〔2023〕1号主要用于临时救助补助资金0.48万元。
4.红财资环发〔2023〕59号主要用于天然林停伐管护费资金1.60万元。
5.红财社发〔2023〕100号主要用于2023年第二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00万元。
6.财教发〔2023〕41号主要用于全州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州级配套补助资金0.06万元。
7.蒙财预指调〔2023〕19号主要用于1月街道各项目常开支及食堂、临聘人员工资的乡镇体制经费13.65万元。
8.红财资发〔2021〕38号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7.20万元。
9.蒙财发〔2023〕1号主要用于新安所助力乡村振兴补助经费2.00万元。
10.红财社发〔2022〕195号主要用于州级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补助经费0.50万元。
11.红财综发〔2023〕29号主要用于新安所街道响水河村委会杨家湾村民小组农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39.20万元。
12.蒙财预指调〔2023〕507号主要用于5月各项目常开支及食堂、临聘人员工资的体制经费14.85万元。
13.蒙财预指自〔2023〕01号主要用于新安所街道门卫室及门禁系统、南屯四组及牛林大箐道路修缮、派出所绿化亮化工作、桑梓小站补助经费19.45万元。
14.蒙财预指自〔2023〕01号主要用于新安所乡村振兴杯篮球赛补助资金3.50万元。
15.蒙财预指自〔2023〕01号主要用于新安所农服中心采购档案柜、桑梓小站助农补贴及省外挂职干部生活保障补助资金19.97万元。
16.蒙财预指自〔2023〕01号主要用于新安所各站所工作经费补助经费0.49万元。
17.蒙财预指自〔2023〕01号主要用于新安所农服中心采购档案柜及水管站电费补助经费0.10万元。
18.红财建发〔2021〕129号主要用于蒙自市2022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补助资金72.36万元。
19.蒙财发〔2023〕1号主要用于委员提案经费10.00万元。
20.红财社发〔2022〕3号主要用于(上级专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56.13万元。
21.红财社发〔2023〕105号主要用于2023年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接续支持)试点补助资金105.45万元。
22.蒙财发〔2023〕1号主要用于全国“敬老月”走访慰问活动经费资金0.44万元。
23.蒙财发〔2023〕1号主要用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经费2.00万元。
24.红财教发〔2023〕26号主要用于新安所街道大新寨文化活动场地建设补助经费5.00万元。
25.红财教发〔2022〕152号主要用于(上级专款)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0.24万元。
26.红财农发〔2023〕46号主要用于新安所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项目资金200.00万元。
27.蒙财预指调〔2023〕798号主要用于新安所街道工作经费10.00万元。
28.蒙财预指自〔2023〕01号主要用于新安所街道各站所日常工作经费资金0.44万元。
29.蒙财预指调〔2023〕496号主要用于工作经费1.00万元。
30.红财建发〔2023〕90号主要用于2023年第二批州级预算重点项目前期经费20.00万元。
31.红财综发〔2022〕52号主要用于新安所街道老年活动中心提升改造经费21.00万元。
32.红财农发〔2022〕116号主要用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对下)资金1.53万元。
33.蒙财预指调〔2023〕145号主要用于“活力蒙自”系列活动补助经费7.01万元。
34.红财农发〔2023〕94号主要用于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35.00万元。
35.蒙财预指调〔2023〕907号主要用于2020至2021清算部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省级补助资金5.00万元。
36.蒙财发〔2023〕1号主要用于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生活补助经费36.00万元。
37.红财建发〔2023〕25号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州级配套补助资金5.38万元。
38.红财预发〔2023〕53号主要用于新安所街道办办公经费2.00万元。
40.红财行发〔2023〕26号主要用于2023年组织专项经费0.60万元。
42.红财资环发〔2023〕59号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6.11万元。
43.蒙财预指调〔2023〕74号主要用于2023年2月街道各项目常支出及临聘人员工资乡镇体制补助经费15.00万元。
44.蒙财预指调〔2023〕19号主要用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20.00万元。
45.红财教发〔2022〕138号主要用于(上级专款)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3.67万元。
46.红财社发〔2022〕162号主要用于2022年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接续支持)试点补助资金37.00万元。
47.蒙财发〔2023〕1号主要用于蒙自市农村公路养护项目补助资金5.38万元。
48.蒙财预指自〔2023〕01号主要用于助力乡村振兴资金34.44万元。
49.蒙财预指自〔2023〕01号主要用于新安所农服中心及敬老院补助经费4万元。
50.蒙财预指自〔2023〕01号主要用于新安所农服中心办公用品、经社办办公设备采购及党校电子屏采购补助经费5.89万元。
51.红财资环发〔2022〕70号主要用于天保工程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3.10万元。
52.蒙财预指调〔2023〕822号主要用于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经费2.91万元。
53.红财农发〔2023〕66号主要用于2023年水稻旱作补助资金0.04万元。
54.红财资环发〔2022〕66号主要用于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直达补助资金2.14万元。
55.红财资环发〔2023〕11号主要用于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地质灾害)资金6.00万元。
56.红财农发〔2022〕108号主要用于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99.70万元。
57.红财综发〔2022〕33号主要用于新安所街道办事处新庄村委会大寨小组村级活动室建设专项资金49.82万元。
58.蒙财发〔2023〕1号主要用于人大各工委室工作补助经费2.32万元。
59.蒙财预指调〔2023〕859号主要用于廉洁文化阵地建设经费10.00万元。
60.蒙财发〔2023〕1号主要用于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资金市级配套经费0.06万元。
61.红财社发〔2023〕141号主要用于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建设部分补助资金8.00万元。
62.蒙财预指调〔2023〕428号主要用于2023年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费5.79万元。
63.蒙财预指自〔2023〕01号主要用于新安所街道工作经费资金15.32万元。
64.蒙财预指自〔2023〕01号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村项目经费0.00万元。
65.蒙财预指自〔2023〕01号主要用于新安所农服中心水费电费及邮电费资金0.21万元。
66.蒙财预指自〔2023〕01号主要用于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86万元。
67.蒙财预指调〔2023〕68号主要用于春节走访慰问补助经费0.22万元。
68.红财社发〔2023〕212号主要用于单位社区基层治理专干待遇补助经费1.00万元。
69.蒙财发〔2023〕1号主要用于农村6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党员定期补助、社区困难老党员定期补助资金20.92万元。
70.蒙财预指调〔2023〕577号主要用于耕地流出核实整改工作经费10万元。
71.蒙财预指调〔2023〕933号主要用于十月街道日常开支及食堂临聘人员工资乡镇体制经费5.66万元。
72.蒙财发〔2023〕1号主要用于新安所扶持农产品提升提质补助经费3.00万元。
73.红财资环发〔2022〕84号主要用于中央自然灾害救灾(第三批洪涝灾害)补助资金1.00万元。
74.红财行发〔2023〕22号主要用于巩固乡村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文明村寨项目资金10.00万元。
75.蒙财预指调〔2023〕780号主要用于新安所街道7月至9月体制经费补助资金37.26万元。
76.红财综发〔2022〕8号主要用于红河州彩票公益金新安所扎下社区窑房村文化活动场所专项资金70.00万元。
77.蒙财预指自〔2023〕01号主要用于新安所农服中心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4.46万元。
78.蒙财预指自〔2023〕01号主要用于新安所门卫室及门禁系统、枇杷筹备会、乡村振兴补助经费37.60万元。
79.蒙财预指自〔2023〕01号主要用于蒙自市犁江河、沙拉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征地补偿资金23.25万元。
80.红财社发〔2023〕131号主要用于省对下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1.55万元。
81.蒙财预指调〔2023〕99号主要用于领导切块工作补助经费20.00万元。
82.蒙财预指调〔2023〕57号主要用于新安所街道工作补助经费26.03万元。
83.红财建发〔2022〕139号主要用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补助资金0.18万元。
84.蒙财预指调〔2023〕43号主要用于蒙自市新安所街道朗敞寨整村推进项目建设资金100.00万元。
85.红财农发〔2022〕108号主要用于项目前期管理经费9.89万元。
86.红财资环发〔2023〕61号主要用于2022年“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以奖代补资金12.00万元。
87.蒙财预指调〔2023〕209号主要用于新安所3月各项目常开支及食堂、临聘人员工资体制补助经费14.82万元。
88.红财社发〔2022〕124号主要用于省级乡镇(街道)社工站示范点补助资金10.00万元。
89.蒙财预指调〔2023〕615号主要用于6月各项目常开支及食堂、临聘人员工资乡镇体制经费15.00万元。
90.红财综发〔2022〕31号主要用于乡镇体育事业补助经费2.00万元。
91.蒙财预指自〔2023〕01号主要用于滇中引水工作经费资金10.81万元。
92.蒙财预指自〔2023〕01号主要用于蒙自市新安所规划办采购文件柜补助资金0.14万元。
93.蒙财预指自〔2023〕01号主要用于新安所桑梓小站及乡村振兴补助经费2.96万元。
94.蒙财发〔2023〕1号主要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3.00万元。
95.红财资环发〔2023〕48号主要用于2023年省级应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第一批)资金1.65万元。
96.蒙财预指调〔2023〕889号主要用于人大以前年度资金5.00万元。
97.蒙财预指调〔2023〕415号主要用于4月街道各项目常开支及食堂、临聘人员工资体制经费3.74万元。
98.红财农发〔2023〕4号主要用于2023年省级驻村第一书记工作补助经费2.00万元。
99.红财资发〔2022〕17号主要用于2023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0.71万元。
100.红财资环发〔2023〕79号主要用于2023年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补助第二批资金1.63万元。
101.红财资环发〔2022〕66号主要用于2022年中央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0.04万元。
102.蒙财预指调〔2023〕396号主要用于大沙地村“枫桥经验”本土化实践信访工作示范点建设补助经费2.2万元。
103.蒙财预指调〔2023〕149号主要用于新安所南屯社区创文补助经费2.00万元。
104.蒙财预指调〔2023〕890号主要用于新安所工作经费资金30.00万元。
103.蒙财预指自〔2023〕01号主要用于新安所消防站建设垃圾清运经费9.63万元。
104.蒙财预指自〔2023〕01号主要用于新安所农服中心工作补助经费2.5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人民政府新安所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9.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98%。与上年相比增加422.68万元,增长16.6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项目数量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64.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2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政府各部门日常运行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3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主要用于社区戒毒专干人员工资;
5.教育(类)支出1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7%。主要用于教育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8.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0%。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行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3.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3.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行经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7.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9%。主要用于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行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873.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41%。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等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行经费、相关工作开展经费及生产发展;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0.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0%。主要用于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9.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5%。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及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34万元,决算为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44万元,决算为8.3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5.2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9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人民政府新安所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34万元,支出决算为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44万元,决算为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2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9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理念,减少不必要的“三公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36万元,增长67.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36万元,增长67.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各部门、各站所开展中心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人民政府新安所街道办事处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85万元,比上年减少138.49万元,下降50.4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用品支出等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水电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蒙自市人民政府新安所街道办事处资产总额2429.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86.54万元,固定资产273.9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420.44万元,无形资产48.14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7.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1.0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26.3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9.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47.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9.2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9.2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300755301111
附件【修改蒙自市人民政府新安所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