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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842
  • 发布机构
    蒙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09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301336200301000

  蒙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进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卫生学监测,对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病、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中毒等发生、分布和发展规律进行的流行病学监测。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健康环境的建立和人群健康行为的形成。并制定预防控制对策。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建上,固品牌,持续推动中心疾控体系不断发展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深入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今年来,中心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本行业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集中学习5次、交流研讨1次,坚持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2期。
  二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党支部的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以党建引领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今年来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制度,支部共召开支委会13次,党员大会(党小组会)14次、开展主题党日33次、讲授党课5人次,定期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按时转接组织关系和收缴党费,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
  三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风建设落实落细。结合目前开展的云南省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我中心积极动员,整理制定中心工作方案。自今年7月份以来,中心共召开一次思想动员会和10次工作推进会,参会人员136人次,修订完善4个中心相关制度,盯住中心风险岗位开展两个一对一谈话(其中关键岗位谈话22人次、关键少数谈话7人次),通过自查自纠、线索收集等方式,全面落实集中整治工作要求。
  2、业务上,干在实处,坚决做人民生命健康的守护者
  中心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去”的精神,在承担全市疾病预防与控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地方病、寄生虫疾病、病媒生物防制、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疫情报告及信息研判预警、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干预及管理、疫苗全链条冷链与管理、职业病防控、实验室监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疾控相关业务培训指导与技术咨询服务、科研教学、健康扶贫、创卫等工作中,主动对应“侦察兵”、“摆渡兵”、“检测兵”、“勤务兵”、“参谋兵”等工作角色,以脚踏实地的工作态度,开展实实在在的疾控业务,均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急性传染病防控工作稳步推进。中心急性传染病防控工作坚持“重点地区、重点预防,重点疾病、重点防治、重点人群、重点保护”的防控原则,多措并举确保疫情防控的及时性、规范性、高效性。2023年我市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共报告14种4015例(不含新冠),发病率683.73/10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11.32%,本期死亡病例47例,与去年同期(39例)相比上升20.51%;报告丙类传染病8种17782例,发病率3028.18/10万;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通过严格落实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置,加强病例隔离、卫生消毒、健康教育等防控措施,将疫情积极控制在早期阶段。
  二是结核麻风防治工作稳步实施。结核病防控中,全年报告肺结核和疑似患者1282人,到位检查率95.0%,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肺结核患者管理率100%,规范管理率99.38%,规则服药率98.75%,老年人结核病筛查率88.98%,糖尿病结核病症状筛查率96.97%,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结核病检查率100%,均已完成各项工作要求。麻风病防治工作中,2023年有现症病人10例年底判愈5例,判愈后现症病人实有5例,麻风病患病率为0.85/10万(达到国家消除麻风病危害≤1/10万的标准),突出重点疫村、重点人群及历史疫村的普查工作,今年来,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可疑线索(重点疫村普查、自然村线访、家属、学生体检、其它途径)288条,实际排查288条,复核率100%,确诊1例,为我市消除麻风病危害奠下坚实基础。
  三是免疫规划工作稳中有进。1.规范化接种门诊建设明显增强。今年期路白乡卫生院、新安所街道卫生院、蒙自市人民医院预防接种门诊通过规范化评审,目前全市常规预防接种门诊23家(其中规范预防接种门诊21家),规范化率91.30%。2.免疫规划接种明显提升。全市除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二剂次接种率未达省州90%的要求,其余疫苗均已达标;其中雨过铺街道、草坝镇、水田乡22剂次国家免规疫苗接种率均已达90%以上,全市接种率较去年明显提升。
  四是慢性病患者管理工作稳中有进。2023年,全市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374278份,建档率63.4%,较去年增加11.86%,其中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为62.86%,较去年增加11.58%,完成上级档案规范管理工作要求。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46921人,健康管理率为68%,完成上级工作指标。建立高血压患者健康档案35274人,指标完成101.87%,规范管理率81.75%,血压控制率77.75%;建立35岁及以上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档案10108人,指标完成107%,规范管理率82.46%,血糖控制率74.17%,均已完成上级工作要求。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档案2648人,报告患病率4.49%,较去年增加25.07%,管理率96.64%,规范管理率94.90%,面访率95.32%,体检率77.34%,服药率93.66%,规律服药率80.82%、精神分裂症服药率93.23%、精神分裂症规律服药率80.01%,均已达到州级工作要求,进一步保障全市慢性病患者管理工作规范开展。
  五是慢性病监测项目开展稳妥推进。2023年中,全市居民死亡监测3555人,报告粗死亡率为602.24/10万;心脑血管疾病报告率431.81/10万,死亡率102.99/10万(国家监测任务70/10万);肿瘤当年发病705人,发病率152.80/10万,死亡率为76.07/10万;监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发病6041人。完成1144名学龄前儿童开展免费涂氟,任务完成率114.40%,二次涂氟完成率114.40%;免费为1191名适龄儿童开展窝沟封闭3850颗,任务完成率142.59%。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招募调查对象3128人,任务完成率为104.27%,发现高危人群2124人,参与临床筛查663人,完成任务的110.5%。
  六是疾病监测工作稳步提高。按照相关监测方案要求,中心以服务群众为宗旨,积极推进监测工作优质化。1.食源性疾病监测。辖区医疗机构上报1313例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例,其中与菌类及其制品有关的病例614例,属暴发病例4起30例。2.地方病监测工作。⑴鼠疫防控。对辖区固定监测点和流动监测点进行鼠密度监测和流调工作,共布鼠夹、鼠笼73000个,捕获鼠类633只,染蚤144只,染蚤率22.75%,获蚤总数144匹,经病原学检查结果均为阴性;完成5个镇(街道)11村委会34个自然村的预防性喷洒灭蚤工作,喷洒共用8%大功达粉剂472.5千克,喷洒户数7787户,受益人口34621人,喷洒面积626492㎡,猫狗药物灭蚤设点34个,为猫狗灭蚤共663只。⑵布病监测。共报告并流调布病39例(本地发病25例、本地报外地14例),均按要求完成个案调查和处置上报工作。⑶碘缺乏病防控。完成5个乡镇的5所小学共200名8-10岁儿童和100名孕妇的调查,完成尿样、盐样采集和甲状腺检查工作,尿碘和盐碘检验工作正在开展中。⑷流行性出血热。按进度完成流行性出血热媒介监测150只鼠肺、肝、脾的采样工作,钩体病等地方病的病例报告。2.寄生虫病监测工作。全年无疟疾本地病例报告,共报告2例输入性病例,均按要求完成调查上报工作,未发生2代病例。发热病人RDT血检:全年完成1066名发热病人血检工作,完成率118.44%,未检出阳性病例。3.职业卫生监测。全年共审核各体检机构上报用人单位数据23条,体检数据8200人,新报职业病12例(布鲁氏菌病)。职业病患者应随访历史性尘肺病患者10人,实际随访9人(1人失访);对新发职业病共12例完成随访,存活12人。共完成26家企业现场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危害因素超标企业共18家(占69.23%),其中单纯粉尘类超标3家,单纯化学毒物类超标3家,单纯噪声超标2家,粉尘类和噪声均超标8家,粉尘类、化学毒物类和噪声均超标2家。4.学校卫生。完成15000余人中小学健康监测,健康监测结果正在整理当中;完成2825名学生近视等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完成率110.35%;完成14所学校3120名学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各项监测工作已按质按量完成,及时了解全市疾病的发病情况和流行趋势,提供科学依据,制定和调整防控策略,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同时,充分掌握监测对象健康状况的变化趋势,为进行学校卫生和职业卫生健康方面的决策提供依据。
  七是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工作稳中突破。艾滋病防治、性病防治、丙肝防治、美沙酮门诊均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八是检验工作稳中提质。2023年,中心开展新冠病毒常态化监测1051份;鼠疫检测中,开展动物鼠疫细菌检测633份,鼠体外寄生虫鼠疫细菌检测144份,鼠疫血清学检测146份,均完成各项任务指标。水质检测中,完成城镇供水41份,直饮水检测40件,全部合格;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122件,合格107件;游泳池水检测5份,合格1份;二次供水检测10份,合格10份;城市水龙头水检测32件,合格32件。同时完成各项疾病检测工作。
  3、成果上,争先跨越,勇于当疾控体系建设的排头兵
  全体党员职工坚持“健康蒙自、疾控先行”的服务理念,在稳步推进各项疾控工作中努力“走前列、当先锋、争跨越”,提出“当一流、争第一、做唯一”的“三个一”工作口号,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检验工作成效显著。检验科共参与国家级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考核1次并获得合格证书,省级新冠考核2次,结果合格。完成2023年度盐碘、尿碘考核样检测,成绩合格。参加2023年全国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实验室考核,水中氟化物、砷、氯酸盐共3项考核结果均满意。参加省疾控组织的食源性疾病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考核,获得省级合格证书各1份。二是中心集体工作成效突出。经过2023年慢性病管理工作,中心获得云南省疾控中心颁发的城市癌症筛查及早诊早治工作先进集体奖、中国成人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先进集体奖、肿瘤登记报告先进集体奖。三是个人工作成果丰硕。2023年中,中心职工积极进取,为全市疾控工作努力奋斗,同时取得应有的成果。9人获省级疾控相关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人通过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签字人考核并获取签字权。
  4、人才上,知人善用,建设合理的人才队伍管理机制
  一是招聘工作更加成熟。2023年,中心在市卫健局及市级相关部门的帮助指导下共组织两次招聘工作(分别为校园招聘及比选调动),成功招聘3名优秀职工(3人均为本科学历、中共党员),进一步充实中心职工队伍和优化队伍结构。二是带教工作更加凸显。2023年中心共接收5所高校34人实习生(兰州大学暑期见习10人、大理大学10人、昆明医科大学5人、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5人、红河卫生职业学院4人),指导完成毕业论文20篇,中心以人才培养为重点,认真做好“传、帮、带、教”工作,给每位同学做好示范并共同提高,使得疾控工作道路越走越宽。三是培训工作更加坚实。为突出抓好疾控队伍专业化建设,让“雁阵齐飞”“充电赋能”行动落实落细,经统计,2023年中心共组织召开全市疾控业务培训会27次,受训人员达1090人次,同时,中心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各项业务培训工作,全年共参加上级业务培训45次,受训103人次,进一步严实“育管用”的工作链条,着力培育结构优良、素能过硬、干劲十足的疾控队伍,为全市疾控工作提质增效提供坚强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中心办公室、检验科、急性传染病防控与免疫规划科、卫生与地方病科、慢性病管理科、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科、应急保障科,所属单位0个。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蒙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蒙自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蒙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1人(离休0人,退休3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1652.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2.76万元,占总收入的90.9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49.67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9.06%;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3.02万元,增长3.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9.75万元,增长5.6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减少6.56万元,下降4.20%;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减少10.17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收到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提升项目经费271万元,导致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2041.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28万元,占总支出的49.00%;项目支出1041.26万元,占总支出的51.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54.92万元,增长21.0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7.03万元,下降5.39%;项目支出增加411.95万元,增长65.4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合计包含非财政拨款项目结转结余支出,因开展相关业务支出,故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减变动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0.2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46.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4.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41.2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艾滋病防治工作经费73.51万元、非免疫规划疫苗运输费31.25万元、地方病防治工作经费5.34万元、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10.14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56.67万元、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经费54.36万元、结核病防治工作经费1.68万元、麻风病防治工作经费2.06万元、慢传非传染病经费14.67万元、精神卫生经费1.62万元、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经费24.1万元、水质检测经费4.45万元、学生常见病监测经费0.4万元、疫情防控经费705.82万元、新冠病毒疫苗免疫持久性研究经费7.27万元、学生体检经费47.9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2.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61%。与上年相比增加79.75万元,增长5.60%,主要原因是2023年收到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提升项目经费271万元,导致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事业单位离退休、死亡抚恤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93.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05%。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开展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相关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0.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9%。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00万元,决算为3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万元,决算为25.9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1.60%,完成年初预算的86.6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万元,决算为9.8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7.07%,完成年初预算的140.3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0.4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3%,完成年初预算的12.0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4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00万元,支出决算为3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万元,决算为2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万元,决算为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3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践行厉行节约,故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4.59万元,增长210.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5.98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8万元,下降13.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9万元,增长64.2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根据蒙卫健复〔2022〕64号新增车辆1辆,价值为25.98万元,故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根据蒙卫健复〔2022〕64号新增车辆1辆,价值为25.9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主要用于配送免规、非免疫规划疫苗、开展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督导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行政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蒙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5012.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24.31万元,固定资产1278.5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9.79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62.9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1.4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0项,账面原值37.7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8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3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6.3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6.35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报告按万元公开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非税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收入。
  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从非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包括从同级政府其他部门取得的横向转拨财政拨款、从上级到下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等。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不包括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事业支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监督索引号53250301336200301111


附件【蒙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080911084519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