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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412
  • 发布机构
    蒙自市草坝镇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8-15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草坝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300755401000
  红河州蒙自市草坝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州蒙自市草坝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红河州蒙自市草坝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履行发展经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努力把工作重点放在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建立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服务型政府。
  一是宣传法律政策,促进村民自治。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乡镇民主政治发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支持保护农民兴办各种经济组织,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三是加强社会管理,创造良好环境。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搞好乡村公共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开展社会保障服务;发展科教文卫事业,提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信息服务,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五是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接待上访群众,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疫情防控有力有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完善村、组网格排查机制,投入资金70万元,设置1个核酸采样点,动态完善150个防控网格,组建500余人的网格员队伍,累计排查返乡人员2670人次、省外962人次、省内州外1354人次、州内354人次。全力筑牢全面免疫屏障,累计接种新冠疫苗85567人次,加快推动防控重心转变和防控措施优化完善,确保平稳有序转换,尽最大力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了全市抗疫大局。
  2.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劳动力转移就业12876人,加强“技能蒙自”建设,先后开展农业生产实用技术培训、蓝莓分拣工实训实操岗前培训等多样式培训,培训人员达1000余人次,为企业输送业务精英、农家里手300余人。全面加强社会保障,积极推进惠民惠农“一卡通”办理,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961.51万元;发放低保、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各类补助509.38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95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15485人,参保率98.03%;城乡居民医保参保29144人,参保率95.91%。加快民生工程建设。严格落实道路管养责任,管养乡村公路42条97.71公里;完成防洪、灌溉、水毁渠道修复工程21处,维护坝塘堰闸12处、水池水窖7处、泵站3座;协调解决马鞍山饮用水纳归市城市供水公司建设。
  3.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坚决扛牢粮食安全责任。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全镇水稻种植面积23361亩,其中,袁隆平超级杂交水稻示范基地种植面积100亩,实现亩产1200公斤以上。抓实“菜篮子”工程,全镇肉类总产1.22万吨,禽蛋1589.3吨。家畜存栏8.69万头(只),出栏16.02万头(只);家禽存栏48.4万羽,出栏57.1万羽;蔬菜种植面积39400亩。联动治理乱占耕地违法建房行为。开展巡查36人次,查处整改土地卫片图斑25个,拆除复垦面积11494平方米。现代农业持续发展壮大。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示范产业园建设,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周边2200余农户由农民向农业产业化工人转变。新增高标准农田1.3万亩。“一村一品”产业发展有序推进,马街、富民、就能等7个村委会打造成蓝莓、石榴、蔬菜、水稻专业村,初步形成“一村带数村,多村连成片”的发展格局,特色水果种植面积3.93万亩,其中:石榴种植2.1万亩、葡萄种植8552亩、蓝莓种植5300亩,仙景社区荣获州级“一村一品”示范村,建设村荣获省级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精品村。深挖农产品进出口潜力,以贸促富扩大农产品出口基地备案规模,实现本地企业农产品进出口零的突破,成功创建红河州“商务以贸促富”先进乡镇。农旅融合迈出新步伐。围绕“稻香仙景村、四季仙景海”的设计理念,规划仙景海“稻+”农旅融合项目,与浙江阆苑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仙景海农旅融合项目开发投资意向协议,完成“旱改水”前期工作。
  4.乡村振兴全面推进。持续巩固脱贫成效。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方向,对全镇35户125人监测户制定“一户一策”增收帮扶措施予以扶持。建立防返贫动态监测台账,及时掌握动态信息,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预防。全力促进农民增收。发展壮大“飞地抱团”村集体经济,14个村(社区)联合成立村集体企业——振晟公司,大力实施“三个一百”[1]蓝莓种植富民强村项目一期,签订蓝莓种植合同420亩,发展家庭农场式蓝莓示范园16个,村集体蓝莓示范园1个,我镇村集体经济年均收入均实现5万元以上。积极打造建设者之家及草坝未来社区和创客电商中心,着力构建“一站、一家、一中心”的发展模式,拓展提升民政、社保服务范围。转移劳动力就业12876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8人,发放贷款195万元,帮助创业者解决融资困难。加强农业技能培训。立足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充分整合高校、科研机构、龙头企业和职能部门优势资源,挖掘农业技术人才,建立人才信息库,精准匹配产业链,举办农业生产实用技术培训、蓝莓分拣工实训实操岗前培训、无人机培训等培训15次,培训1237人次,为农技人才精准发力提供方向。接续实施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实施新沟、建设、一村、十九、大郭西5个村规划编制工作,规划方案已通过市级审查,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有力规划保障。
  5.人居环境全面提升。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打造绿美乡镇、绿美村庄为抓手,出资50万元购买草坝镇道路清扫车辆,累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6000余吨,清除卫生死角500余处、小广告800余处,清理农作物秸秆等农业生产废弃物700吨,排查并拆除非正规垃圾堆放点2个。累计清理沟渠410公里,清理河道380公里。新增卫生公厕1座,修缮公厕19座、户厕58座,自筹资金新(改)建户厕902座。扎实开展创文工作。投入资金383万元完成草坝镇集贸市场、卫生院、客运站、文化小广场等重点场所改造提升工程,村级儿童之家乡村复兴少年宫做到全覆盖,建设草坝镇和建设村历史文化展陈馆,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群众精神文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6.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纵深推进平安草坝建设。紧紧围绕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深入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加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加强宾馆酒店、寄递物流、烧烤摊等重点行业场所管控,共出动警力320余人,安全检查85次,有效消除社会治安隐患;特殊群体服务管理、突出矛盾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命案防控三年攻坚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四个”专项行动,共接各类警情1232起,立刑事案件160起,破案25起,受理行政案件152起,办结85起,收戒吸毒人员24人。受理信访件114件,解决113件,办结率为99%,信访人对办理结果满意率达100%。常态化开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开展集中宣传3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强化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预防打处。开展电信诈骗预警劝阻56余次,积极打处涉银行卡、电话卡买卖违法犯罪活动,有效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累计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115人,发放反诈宣传材料8000份,签订承诺书1.21万份,电信诈骗发案率比去年同期下降30%。推进平安草坝建设。加大技防设施建设,投资48万元新建视频监控81路,实现草坝集镇街面、重要路段、重要通道全覆盖;引导村(社区)强化技防设施,11个村(社区)共安装视频监控110路,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建、村级补充、农户参与的技防网格。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开展“让流动人员更安心”出租房屋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全面加强流动人员服务管理,提升社会治理参与,不断增强归属感。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对重点行业领域检查25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建立预防中小学生防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反校园暴力长效工作机制,全力遏制青少年儿童安全事故发生。凝心聚力促进民族团结。始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全面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建立健全镇、村二级宗教事务管理网络,积极落实“四带四必”[5]“十进”等措施,共计投入资金900余万元,完成7所清真寺改造,“三化”治理工作卓有成效。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五个认同”[7],仙景、十九、新沟、富民四个民族宗教重点村“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示范村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州级验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史志编纂、统战、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文秘、办文办会、督查督办、保密、档案、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机关事务、自身建设等职责,负责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和“草坝镇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辖区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纪检监察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工作,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开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党代会、党组织换届选举、村级干部及村级后备干部的管理培养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组织、机构编制、老干部、大学生村官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农危房改造、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利用及保护、水利建设与管理、投资促进、交通运输、工业商务和信息化、通信、电力、统计、能源开发和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搬迁安置、市场监管、食品安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拥军优属、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科学技术、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救灾救济、科协、商会、红十字会、防震减灾、气象等职责。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反恐、反邪教、禁毒、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5、乡村振兴办公室。承担乡村振兴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各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辖区内乡村振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推进组织、人才、产业、文化、生态“五个振兴”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做好防返贫动态监测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 “助农增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驻村工作队员的管理工作。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利工作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财政所主要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的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农村能源、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具;承担乡村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负责农机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开展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处置重大疫情应急事件;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和合同管理、农村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农村统计调查等服务性工作。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电影、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景区、文物普查保护、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医疗救助、优抚安置、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4.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耕地保护、园林绿化、村镇公用设施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5.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承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水资源、野生动植物等开发利用及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火巡护、处理山林权属纠纷等服务性工作。
  6.水利工作服务中心。承办农村饮用水和节水用水、水利工程、水资源保护及节约用水、人畜饮水安全;负责渔业环境、水质、气象、水产资源监测、试验、示范及推广、水产品疫病监测预报防治工作;承办防汛抗旱及水土保持等服务性工作。
  7.财政所。承担编制财政预决算、金融工作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负责对财政资金实施监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管理等相关服务性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蒙自市草坝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3个:人大、党委、政府。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6个: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中心、水利工作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蒙自市草坝镇人民政府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3人(离休0人,退休3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蒙自市草坝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收入合计29,600,571.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310,964.30元,占总收入的92.2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289,607.00元,占总收入的7.7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372,500.71元,下降24.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486,901.51元,下降8.3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0.00%;事业收入0.00元,0.00%;经营收入0.00元,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0.00%;其他收入减少6,885,599.20元,下降75.05%。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公厕奖补资金及陡坡地生态治理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蒙自市草坝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支出合计31,575,774.50元。其中:基本支出18,642,410.47元,占总支出的59.04%;项目支出12,933,364.03元,占总支出的40.9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70,908.69元,增长5.9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80,955.69元,增长12.57%;项目支出减少310,047.00元,下降2.3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0.00%;经营支出0.00元,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0.00%。主要原因为:1、本年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用由单位自行上缴所以导致基本支出增加。2、本年财政资金压缩,项目支出数减少,如农危房改造资金及厕所革命补助资金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蒙自市草坝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642,410.4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917,606.45元,占基本支出的90.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24,804.02元,占基本支出的9.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蒙自市草坝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933,364.0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10199款:蒙财预指调〔2022〕411号代表工作站及联络室补助经费149354.00元;蒙财发〔2022〕10号基层人大建设经费10000.00元;蒙财发〔2022〕10号市级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专项经费及代表述职评议经费5000.00元;蒙财预指调〔2022〕813号补选市第四届人大代表经费8092.00元。
  2.2010301款:蒙财发〔2022〕10号草坝镇五个搬迁村委会运转经费1,090,270.00元;蒙财预指调〔2022〕323号4至5月乡镇体制补助经费134,467.52元;蒙财预指调〔2022〕398号6月乡镇体制补助资金124306.00元;蒙财预指调〔2022〕473号7月乡镇体制补助经费——专项经费400.00元;蒙财预指调〔2022〕528号8月乡镇体制经费131010.71元;蒙财预指调〔2022〕606号9月乡镇体制补助补助经费79015.10元。
  3.2010399款:蒙财预指调〔2022〕276号返还2020年至2021年非税收入经费132,487.50元;蒙财预指调〔2022〕733号草坝镇重点工作保障经费72,000.00元;蒙财预指调〔2022〕69号节日慰问经费2,200.00元;蒙自市第四批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项目(马鞍山安置点)农户自建房补助1,160,000.00元;蒙财发〔2022〕10号精准防贫救助金250,000.00元;蒙财发〔2021〕8号蒙自市草坝镇乡村振兴项目款20,000.00元;蒙财发〔2022〕10号捐赠收入60,000.00元;蒙财发〔2022〕10号烟区规划工作经费20,000.00元;蒙财发〔2022〕10号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补助资金84,648.00元;蒙财发〔2021〕8号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经费51,999.00元;蒙财发〔2022〕10号安保维稳工作经费6,700.00元。
  4.2010601款:蒙财发〔2021〕8号蒙自市草坝镇财政所工作经费33,779.20元。
  5.2010699款:红财体制发〔2021〕19号2021年红河州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资金238,360.00元。
  6.2013199款:红财政法发〔2022〕29号综治维稳及扫黑除恶对下转移支付补助经费20,000.00元。
  7.2013404款:红财行发〔2021〕59号2021年第二批宗教专项经费133,000.00元;红财行发〔2022〕16号民族宗教专项经费200,000.00元;红财行发〔2022〕53号宗教对下第二批(修改)专项经费200,000.00元。
  8.2040220款:蒙财发〔2022〕10号2022年戒毒社区社区康复专干人员补助经费236,000.00元。
  9.2070199款:红财教发〔2021〕124号2022年公共图书馆(站)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3,729.00元;红财教发〔2021〕8号农家书屋管理运行补助——专项资金5,000.00元。
  10.2080199款:蒙财发〔2021〕8号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统计调查经费4,087.00元;蒙财发〔2021〕8号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平台补助资金5,000.00元。
  11、2080799款:红财社发〔2022〕5号2022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20,000.00元。
  12.2082001款:蒙财发〔2022〕10号临时救助补助资1,000.00元。
  13.2082201款:红财建发〔2021〕129号红河州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水库专项移民扶持基金专项资金4,800.00元。
  14.2101599款:红财社发〔2022〕15号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5,000.00元。
  15.2130101款:蒙财发〔2021〕8号市农科局拨农机补贴工作经费1,350.00元。
  16.2130108款:蒙财发〔2022〕10号蒙财发〔2022〕10号蒙自市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经费9,900.00元。
  17.2130122款:红财农发〔2022〕45号草坝镇2022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13,500.00元。
  18.2130126款:红财农发〔2022〕30号2022年省级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资金66,600.00元;红财农发〔2022〕7号2022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专项资金33,400.00元;蒙财〔2021〕8号蒙自市草坝镇公厕奖补助资金1,200,000.00元。
  19.2130209款:红财资环发〔2022〕66号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直达补助资金119,600.00元。
  20.2130299款:蒙财发〔2021〕8号市林草局拨陡坡地生态效益补助资金1,367,247.00元。
  21.2130504款:红财农发〔2021〕106号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000.00元。
  22.2130505款:红财农发〔2021〕106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00,000.00元。红财农发〔2022〕33号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500,000.00元;红财农发〔2022〕50号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000.00元;红财农发〔2022〕36号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000.00元。
  23.2130506款:红财农发〔2022〕31号2021年秋季—2022年春季学年雨露计划助学金——专项经费65,000.00元;红财农发〔2022〕33号草坝镇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0,000.00元;红财农发〔2022〕33号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100,000.00元。
  24.2130599款:红财农发〔2022〕31号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00.00元;红财农发〔2022〕77号2022年草坝镇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00.00元。
  25.2200106款:蒙财预指调〔2022〕444号2017、2018年度卫片违法图斑整治经费400,000.00元。
  26.2230105款:红财资发〔2021〕32号2022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14,290.00元。
  27.2240199款:蒙财发〔2022〕10号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64,324.00元。
  28.2240699款:红财资环发〔2021〕56号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3,448.00元。
  29.2240703款:红财资环发〔2021〕71号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1至2022年冬春救助专项资金100,000.00元。
  30.2296002款: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改造项目资金675,000.00元。
  31.2296003款:红财综发〔2021〕31号乡镇篮球场灯光工程建设经费20,000.00元。
  32.2296099款:红财综发〔2022〕8号红河州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238,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蒙自市草坝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58,874.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48%。与上年相比减少2,237,741.51元,下降7.83%,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财力紧张,我镇部分经费年底未形成支出被财政收回。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161,910.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14%。主要用于人大事务342,535.68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0,114,981.88元,财政事务529,973.56元,纪检监察事务4,283.98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637,135.72元,统战事务支出533,000.00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镇人大、党委、政府、统战、纪委、财政的人员及公用经费保障支出、村干部工资、村委会工作经费及政府其他相关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3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0%。主要用于基层公共安全业务等工作相关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科普人员工资。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40,239.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主要用于文化类宣传类工作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03,908.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2%。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工作、社保机构运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临时救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19,302.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3%。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及计划生育工作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30,313.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主要用于城乡社区规划及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8,466,983.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12%。主要用于农科推广、病虫害防治、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水土保持等工作。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4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主要用于违法图斑整治工作。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17,44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67,7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及冬春救助专项工作。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5,100.00元,支出决算为140,556.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8,207.7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1.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349.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7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34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红河州蒙自市草坝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5,100.00元,支出决算为140,556.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8,207.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34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削减“三公”经费支出。 
  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7,394.14元,增长24.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8,597.48元,增长61.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203.34元,下降63.1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增加的原因为2021年本单位租用电动车,而2022年未租用电动车,仅使用本单位燃油车后车辆老旧导致维护费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及下村开展入户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蒙自市草坝镇人民政府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3,313.19元,减少20,489.89元,下降4.07%,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厉行节约。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镇人大、党委、政府、妇团、财政相关工作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蒙自市草坝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37,811,504.81元,其中,流动资产35,112,085.58元,固定资产2,684,885.7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4,533.44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635,255.6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17,293.9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6,4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8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2,747.5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32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7,418.5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4,22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7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乡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停车费、保险费、租车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等形式将原本由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转交给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履行,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会治理结构,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监督索引号53250300755401111


附件【蒙自市草坝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最终)2023080904071306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