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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014348/2023-01397
  • 发布机构
    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8-14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300755701000

   

  红河州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州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红河州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

  2)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3)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4)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5)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村中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6)增强企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方式,方便群众办事。

  7)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8)加强镇对村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资产财务的指导和监管。

  9)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刚刚过去的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我们迎来了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全面进入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正奋力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过去的一年,我们始终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改革创新、攻坚克难、艰苦奋斗,全力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力推动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安排部署落地见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鸣鹫发展站到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

  1、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史志编纂、统战、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文秘、办文办会、督查督办、保密、档案、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机关事务、自身建设等职责,负责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和“鸣鹫镇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辖区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纪检监察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工作,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开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党代会、党组织换届选举、村级干部及村级后备干部的管理培养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组织、机构编制、老干部、大学生村官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农危房改造、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利用及保护、水利建设与管理、投资促进、交通运输、工业商务和信息化、通信、电力、统计、能源开发和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搬迁安置、市场监管、食品安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拥军优属、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科学技术、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救灾救济、科协、商会、红十字会、防震减灾、气象等职责。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反恐、反邪教、禁毒、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5、乡村振兴办公室。承担乡村振兴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各级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辖区内乡村振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乡村振兴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做好乡村振兴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驻村工作队员的管理工作。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利工作服务中心为主要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的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财政所为主要以管理岗位为主的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农村能源、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具;承担乡村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负责农机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开展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处置重大疫情应急事件;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和合同管理、农村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农村统计调查等服务性工作。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电影、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景区、文物普查保护、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医疗救助、优抚安置、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4.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耕地保护、园林绿化、村镇公用设施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5.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承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水资源、野生动植物等开发利用及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火巡护、处理山林权属纠纷等服务性工作。

  6.水利工作服务中心。承办农村饮用水和节水用水、水利工程、水资源保护及节约用水、人畜饮水安全;负责渔业环境、水质、气象、水产资源监测、试验、示范及推广、水产品疫病监测预报防治工作;承办防汛抗旱及水土保持等服务性工作。

  7.财政所。承担编制财政预决算、金融工作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负责对财政资金实施监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管理等相关服务性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1.党委;2.政府;3.人大;4.财政所;5.规划中心;6.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7.农业综合服务中心;8.社保中心;9.水利服务中心;10.文服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州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收入合计27134994.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134994.25元,与去年相比减少289796.5元,下降9.65%,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去年相比减少2897961.5元,下降9.65%,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总量没有去年多,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支出合计27134994.25元。其中:基本支出13489588.06元,同比增长1668495.41元,增加14.4%,占总支出的49.71%;项目支出13645406.19元,同比减少4344856.91,减少24.2%,占总支出的50.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897961.5元,下降9.65%,主要原因分析是部分项目未完工,资金尚未兑付,项目总量没有去年多,因此总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蒙自市鸣鹫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489588.0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4.11%。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897452.24元,占基本支出的73.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19273.18元,占基本支出的10.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蒙自市鸣鹫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645406.1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5.07%,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为0元。2022年较上年相关基本建设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10199款:蒙财预指调〔2022413号代表工作站建设改造经费148050.00元;蒙财预指调〔2022813号补选市第四届人大代表经费67060.00元。

  22010301款:蒙财预指调〔20228220221月乡镇体制经费100000.00元;蒙财预指调〔20227711112月乡镇体制补助经费55000.00元;蒙财预指调〔202267810月乡镇体制补助经费45000.00元;蒙财预指调〔20226099月乡镇体制补助经费7400.00元;蒙财预指调〔20225318月乡镇体制补助经费100000.00元;蒙财发〔2022102021年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奖励经费205000.00元;蒙财预指调〔20224767月乡镇体制补助资金45000.00元;蒙财预指调〔20224016月乡镇体制补助经费52542.50元;蒙财预指调〔2022326号部分45月乡镇体制经费99140.00元;蒙财预指调〔202232645月乡镇体制经费92583.98元;蒙财预指调〔20222133月乡镇体制经费补助资金99864.00元;蒙财预指调〔20221802022年村委会干部意外伤害保险经费54000.00元;蒙财预指调〔20221282月乡镇体制经费补助资金55295.68元;蒙财预指调〔202212820222月乡镇体制经费15846.56元。

  32010399款:蒙财预指调〔2022736号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人居环境工作经费1200.00元;蒙财预指调〔2022692022年春节走访慰问活动经费200000.00元。

  42010699款:红财体制发〔202282022年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补助资金168230.00元。

  52013299款:红财行发〔2022242022年组织专项〔补助下级〕经费3324.00元。

  62013699款:蒙财发〔202210号鸣鹫镇扎门村委会综治维稳工作经费10000.00元。

  72040220款:蒙财发〔202210号戒毒社区社区康复专干人员补助经费48000.00元。

  82049999款:红财政法发〔202226号省下达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无命案及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经费20000.00元。

  92070199款:红财教发〔2021124号〔上级专款〕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9860.00元。

  102080799款:红财社发〔20225号下达中央就业补助资金442400.00元。

  112089999款:红财建发〔2021302021年〔县市〕第一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专项资金经费300000.00元;红财建发〔2021302021年〔县市〕第一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专项资金50000.00元。

  122100199款:红财社发〔202175号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以奖代补专项资金30000.00元。

  132100410款:红财社发〔2022168(上级专款对下转移〕2022年疫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175166.00元;蒙财预指调〔2022317号新2022年疫情防控工作经费163242.20元;蒙财预指调〔202231722022年疫情防控工作经费93948.00元;蒙财预指调〔2022317号疫情防控工作经费46503.77元;蒙财预指调〔20223172022年疫情防控工作经费99820.00元。

  142101599款:红财社发〔202215号〔补助下级〕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89389.50元。

  152110405款:红财资环发〔202232022年草原病虫害防治补助资金11840.00元。

  162130108款:红财农发〔2021107号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20000.00元。

  172130207款:红财资环发〔2022662022年中央天然商品林停发管护补助资金68400.00元。

  182130209款:红财资环发〔2022702022年天保工程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16316.00元;红财资环发〔202266号新2022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补助资金163800.00元;红财资环发〔2022662022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补助资金1900.00元;红财资环发〔202242022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37668.00元;红财资环发〔202160号天保工程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16316.00元。

  192130504款:红财农发〔2021106号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390000.00元。

  202130505款:红财农发〔202277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850000.00元;红财农发〔20211061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00000.00元;红财农发〔20225020225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000.00元;红财农发〔2021106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0000.00元。

  212130506款:红财农发〔2022312021年秋季—2022年春季学年雨露计划助学金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28000.00元。

  222130599款:红财农发〔202277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防返贫风险补助资金200000.00元;红财农发〔2021106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管理补助资金6000.00元;红财农发〔2022772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000.00元。

  232200106款:蒙财预指调〔202244420172018年度卫片违法图斑整治经费50000.00元。

  242210105款:红财社发〔2021212号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农村危房补助资金240000.00元。

  252240199款:蒙财发〔202210号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57300.00元。

  262240699款:红财资环发〔202280号〔第一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5000.00元;红财资环发〔2021562021年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补助资金20000.00元。

  272240703款:红财资环发〔202171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经费70000.00元。

  282240799款:红财资环发〔202284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第三批洪涝灾害〕补助资金10000.00元。

  292296002款:红财综发〔20223号红河州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专项资金20000.00元;红财综发〔20223号红河州福利彩票公益金对下补助资金200000.00元;红财综发〔20223号〔本级专款〕福利彩票公益金对下补助资金100000.00元。

  302296003款:红财综发〔202131号追加鸣鹫镇扎门村委会体育场地改造及器材设施补助经费20000.00元;红财综发〔202131号〔对下〕2021年州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专项资金1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94994.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8%。与上年对比减少10.45%,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脱贫攻坚,项目资金较大,2022年较上年相关基本建设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60700.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92%。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机关部门的项目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6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戒毒社区专干人员工资,联防队员工资等;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6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科普宣传员工资;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04088.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主要用于新时代文明实践补助经费,图书馆、文化馆配套资金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17851.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8%。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中心人员工资、便民服务中心提升项目款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4472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2%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18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金等;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94171.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主要用于公共厕所建设补助和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中心人员工资等;

  12.农林水(类)支出1231973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40%。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支出、林业和草原支出、扶贫支出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5528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5%。主要用于农危房改造补助等;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62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主要用于灾害信息员补助。

  23.其他(类)支出4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决算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8700.00元,支出决算为232610.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2460.5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28700.00元,支出决算为232610.52元,完成全年预算的31.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2460.52元,完成全年预算的56.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0.00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均比上年减少,公务接待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公务接待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2460.5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2,460.5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招商引资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4902.7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917562.05元,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机关支行经费及其他公用经费等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鸣鹫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1209.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9万元,固定资产1178.8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4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9.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2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7234.1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48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2404.1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9123.8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6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114.04%,事业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0.00%,经营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0.00%,其他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0.00%,年初结转和结余预决算差异率为0.00%,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8.15%,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15.77%,差异率较大。主要原因分析年初预算无项目收入,预算调整导致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较大;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职工新增调入、调出,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出现。

  (二)2022年人员经费预算执行差异率为0.00%,公用经费预算执行差异率为0.00%,“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为-68.07%,差异率较大。“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主要原因分析执行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是指政府用筹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五、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九、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十四、科学技术支: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十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十八、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十九、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十二、“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二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等形式将原本由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转交给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履行,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会治理结构,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二十四、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预算绩效管理是指根据绩效理念,由制定明确的公共支出绩效目标,建立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把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紧密结合起来等环节组成的不断循环的综合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包括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四个方面。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相比传统管理模式下重视工作完成数量,它更加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强调预算支出绩效目标与所配备资源、资金的配比性,提倡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有效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

  监督索引号53250300755701111



附件【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