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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1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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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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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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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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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301331401000
蒙自市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蒙自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蒙自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为蒙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职责职能按照中共蒙自市委办公室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自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蒙室字〔2019〕28号)号执行。
1.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3.负责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
4.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6.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负责经营性公墓的管理。
8.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10.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落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养老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努力打造“宜居蒙自·康养之家”蒙自养老品牌,中大达安·滇南国际医养综合体项目完成农转建土地划转,2022年12月24日开工建设;健康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完成地下一层和地上四层浇筑,完成投资约7000万元; 投入5个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基本完成建设任务,采取公建民营或民办公助模式运营,实现了集养老服务、对下指导、对内外培训功能的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完成了6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其余社区完成选址,正在做争取资金和社会力量投入等工作,2个老年人幸福食堂日均服务老人300余人,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幸福食堂的建成,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了日常活动场所与急需的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等“十助”服务;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适老化改造、智能化改造和居家上门服务招标已完成,入户评估工作正在开展。建成了蒙自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可以开展呼叫派单、健康管理、视频监控、紧急报警、助餐等服务,形成以家庭为核心、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支撑的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2.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兜底服务保障体系。充分利用社会救助联席会议信息沟通机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形成有效的大数据信息闭合,提高救助精准度。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政策保障,对因灾因病因残遭遇突发困难的群众,给予先行临时救助。努力做到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资金足额发放到位,困难群众得到救助有效帮助;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完善,审核确认公平、公正、公开;救助政策宣传广泛深入,群众及低收入群体对政策知晓率、满意度较大提高。
3.城乡社区治理水平不断提升。2022年持续加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指导,指导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移风易俗、人居环境提升、保护未成年人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全市109个村(居)委会均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覆盖率达100%;针对2021年换届选举后村(居)委会成员离职出缺情况,依法依规做好补选工作指导,严格选举程序,全面落实村(居)委会成员资格联审机制,优化队伍结构,选优配强;推动村级小微权力制度运行,规范村级干部权力,厘清权责,切实推进社区减负;印发《蒙自市民政局关于严格规范村民委员会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严格规范村委会调整程序,强化指导;全市109个村(居)委会均具备办公场所,服务站内设施完善,满足基本办公需求,建章立制,优化功能设置,为村(居)民提供高效便捷优质服务。
4.社会组织治理有效提升。截止2022年12月在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共有245家,其中社会团体104家、民办非企业140家、基金会1家。一是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市民政局会同公安局建立专项行动协调机制,民政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依法对非法社会组织进行取缔,公安机关负责查处未经登记、备案。截止12月,无在本市范围内开展活动的境外非法社会组织。二是加大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向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社会组织下发了《蒙自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局分管领导牵头的社会组织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严把审批关、监督关、党建关、执法关四个关口。加强对社会组织高风险领域的管理,开展行业协会和商会收费排查、非法社会组织整治、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等专项工作,同时畅通社会监管和投诉举报渠道,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截止2022年12月前在蒙自市登记的社会组织领域未发生风险事件。三是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和脱钩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工作方案》工作精神,建立了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拆举报电话和查处机制,并按要求组织各行业协会商会开展了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规范清理社会组织乱收费问题。高度重视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工作及“回头看”工作,成立了以副市长为组长的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工作。蒙自市涉及与行政机关脱钩的行业协会有11个。四是培育扶持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截止目前在我市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共计2家,均为流浪动物照护,我市将加大宣传力度,对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加快登记备案。五是规范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我市社会组织党委下辖5个党支部共计党员45人,其余社会组织均已成立党支部或没有党员的也挂靠在相关党支部内,实现了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全面覆盖。六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组织由专业社工在内的调研组深入乡镇(街道)开展摸底调查,遵循“一年覆盖、两年规范、三年提升”的工作思路,已实现13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蒙自市社会工作人才达到140人。
5.积极开展“千企万商大走访”活动。截止目前,巿民政局收到交办问题6件,已办结5件,正在统筹办理1件,扎实推进“千企万商大走访”助企纾困工作,持续高位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
6.认真做好行政区划工作。一是完成对朝岳桥、拱曦桥、犁江路等十六条地名命名工作;二是完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行动工作,完成民政部反馈的行政区划、群众性自治组织、自然地理实体等11个大类2990条地名词条审核上报工作;三是完成新安所街道与友邻街道之间的界线确认工作,完成草坝镇和观澜街道部分行政区域界线勘界外业踏勘等工作。
7.规范开展社会事务工作。一是婚姻登记管理规范。开展婚姻档案补录工作,完成补录结婚数据113586对,离婚数据19391对,全面推行婚姻登记电子档案建设。婚姻登记工作实行“私人定制”预约受理制,截至12月31日,“户籍所在地办理+跨区域办理”结婚登记3466对,离婚冷静期申请1714对,离婚登记办结988对,补发结婚登记办结261对,补发离婚登记办结108人,登记合格率率100%。二是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扎实开展。救助管理站始终把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放在首位,积极开展街面主动巡查救助,及时发现、及时救助,做到“应救尽救”。2022年以来开展救助人员寻亲和落户安置,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22人次,未成年人11人次,安置2人。三是扎实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累计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61320人次,发放补助资金441.17万元。
8.殡葬改革稳步推进。一是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完成了冷泉镇、水田乡、期路白乡三个农村公益性公墓进场道路硬化工作,完成了蒙自市城市公益性公墓、文澜和观澜辖区村级公益性公墓项目选址。二是惠民殡葬补助政策有效落实,截止12月31日,全市死亡人数为3517人,遗体火化2569具,节地生态安葬1354冢;申请火化补助普通城乡居民967人,特殊困难群体对象204人,完成了补助资金发放。三是殡葬改革平时考核工作有序开展。按照《中共蒙自市委办公室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自市直机关、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效能“红黑榜”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蒙办发〔2022〕8号)文件要求,把殡葬改革列为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每月对各乡镇(街道)履行殡葬改革工作情况进行考评,有效推进了我市殡葬改革工作的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社会事务科、区划地名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蒙自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蒙自市社会福利院、蒙自市救助管理站、蒙自市殡仪馆、蒙自市殡葬管理所、蒙自市老年公寓、蒙自市公墓。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蒙自市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蒙自市民政局机关(本级)
2.蒙自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
3.蒙自市社会福利院
4.蒙自市救助管理站
5.蒙自市殡葬管理所
6.蒙自市殡仪馆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蒙自市民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8人(离休0人,退休48人)。
实有车辆编制15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 :蒙自市民政局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民政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80,273,640.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525,544.29元,占总收入的99.0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48,096.62元,占总收入的0.9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13,124.85元,增长1.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941,470.88元,增长6.63%;其他收入减少3,428,346.03元,下降82.0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度上级补助彩票公益金比上年增加,故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二是上年开始推行单位资金预算指标核算管理改革工作,在往来款核算的资金确认为收入,故上年其他收入资金大,本年度正常核算,故其他收入比上年明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民政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81,039,077.08元。其中:基本支出8,514,102.86元,占总支出的10.51%;项目支出72,524,974.22元,占总支出的89.4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008,848.86元,增长3.8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45,426.26元,增长15.54%;项目支出增加1,863,422.60元,增长2.6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基本支出增加是因为本年度增加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存及原在项目核算的原大队干部工资调入基本支出核算,故基本支出增加。本年度项目增加主要为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14,102.8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169,554.94元,占基本支出的95.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4,547.92元,占基本支出的4.05%。人均情况:运转经费年初按每人每年2000元核算,蒙自市社会福利院长期聘用人员人均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524,974.2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儿童福利支出2,531,556.00元,保障了173名孤儿的基本生活,实现集中供养1990元/月、分散供养1290元/月的供养标准;老年福利支出4,162,652.00元,主要用于发放高龄保健补助,享受人数每月达6887人,补助标准为8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50元/月标准,100周岁及以上人员600元/月标准;殡葬支出1,153,574.5元,主要用于支付殡葬改革期间惠民殡葬补助;养老服务项目支出3,027,850.38元,主要支出为兑付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老年幸福食堂等;残疾人事业支出4,411,650.00元,每月发放2447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70元/月,每月发放2644名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重度残疾一级80元/月,重度残疾二级70元/月;农村低保支出31,113,374.00元,月补助人数7801人,保障标准达5343元/年;城市低保支出5,969,742.00元,月补助人数1041人,保障标准达8400元/年;特困人员救助支出9,178,560.00元,城市特困84人,农村特困704人,补助标准达910元/月;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7,516,217.39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民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819,192.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86%。与上年相比增加578,134.84元,增长0.8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因1人调出外省、3人退休缴存职业年金增加,特困人员人数较上年增加,相应的增加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214.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群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654,850.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4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民政工作所需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72,762.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2%。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50,3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1,200.00元,支出决算为73,769.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6,787.8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2,233.5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4.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74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4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74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民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1,2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67,600.00元,公务接待费预算223,600.00元。支出决算为73,769.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6,787.88元,年初无公务用车预算数,未做完成比例计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2,233.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4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严控接待范围,严格审批程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接待费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08,915.45元,下降84.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96,713.01元,下降97.7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4,408.44元,下降64.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206.00元,增长86.7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经费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因流浪乞讨救助工作需要购置救助专用车一辆,购置经费为省级下拨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及民政系统业务费用。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殡葬改革、流浪乞讨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本年度开展边界联检工作接待,接待联检单位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民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4,547.92元,增加36,974.49元,增长12.02%,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用于困难群众信息核实、殡葬改革入户宣传等下乡差旅费的支出较上年增加,故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采购、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蒙自市民政局资产总额21,301,364.20元,其中,流动资产5,532,868.88元,固定资产14,098,515.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479,050.23元,无形资产190,929.2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56,224.0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00,301.4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25,671.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
| |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1,301,364.20 | 5,532,868.88 | 14,098,515.87 | 10,913,256.71 | 991,393.42 | 0 | 2,193,865.74 | 0 | 1,479,050.23 | 190,929.22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净值”。 |
附件【蒙自市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