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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426
  • 发布机构
    蒙自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25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301133401000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 省政府、州政府、市政府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责任。起 草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制定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 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行使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 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决定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 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3、负责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 定的行政处罚权。

  4、负责行使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的行政处罚权。

  5、负责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 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负责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 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 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其 他行政处罚权。

  7、负责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建 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 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 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 权。

  8、负责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自然资源等有关部 门共同实施城市道路范围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取消和监管工作。 会同公安机关、市住建、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对城区沿街 商铺的“门前五包”责任制实施监督管理。

  9、负责宣传贯彻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管理全市文化市场及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精神产品和文 化娱乐活动,依法对文化经营单位和文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 检查,保护合法经营,制止和查处文化经营中的违法行为,并 向有关立法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的建议。

  10、承担推进全市长效化、数字化、精细化城市综合执 法任务。依托“智慧城市”信息平台,承担市数字化城市综合执 法职责。负责“12319”呼叫业务的受理、分解、下达派遣指令、 责任认定、跟踪督办及相关工作。

  11、承担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行政执法人 员业务培训。参与全市性重大执法行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 和部署。承担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协调全市城市综合执 法工作。承担对城市综合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不依 法行政或处罚不当的行为做出纠正或查处。负责行业领域内突 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12、承担城市综合执法方面的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 承担有关城市综合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等工作。

  13、负责市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其他综合执法工作。

  14、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为顺利开展“百日攻坚·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工作,城市精细管理水平实现新提升。

  (1)是开展全市大整治行动。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经营秩序大整治、农贸市场大整治和城市公益广告和“小广告”大整治行动,对联大路、北大街、龙井路、人民路、文萃路、观澜路、银河路、天马路等主干道,南湖广场、红河文化广场、红河广场、文澜公园、森林公园等公园广场,北门市场、华美市场、九龙市场、起龙市场、桥头市场等农贸市场开展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流动摊贩)、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乱堆乱放、商户落实“门前五包”和小广告专项整治。整治期间,共计出动人员8000余人次,车辆750余辆次,清理占道经营(流动摊贩)25296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74起,行政处罚122起,处罚金额61522元;清理乱堆乱放12542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6起,行政处罚5起,处罚金额2200元;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60764辆、先行保存电动车6054辆;清理小广告36388处;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2590份;劝导乱丢垃圾、随地吐痰、乱涂乱画、践踏草坪等不文明行为18795余人次。

  (2)是组建专班,推进不文明行为整治。为整治市民不文明养犬、建筑垃圾随意堆放、不文明行为等城市管理“顽疾”,着力解决城市治理热点、难点问题,成立三个专班小组,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不文明行为现场处罚和扬尘、建筑垃圾整治行动,对溜犬不牵绳、犬只随地大小便、乱摆乱放、乱扔烟头、乱扔垃圾、乱吐痰、渣土运输车违规拉运等进行专项整治,通过整治,各类不文明行为明显减少,市民文明素养得到进一步提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整治期间,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约25万余份,劝导市民不文明养犬行为852次,责令改正215起,圈套犬只131只,处罚不文明养犬行为共58起,罚款11700元,收容流浪犬、无主犬73只。查处未按规定运输、处置拉运公分石、砂石、弃土车辆21173辆,查处违规渣土车5638辆,罚款538910元。发函至相关职能部门清理建筑垃圾49次,清理无主建筑垃圾334起,面积约503.7平方米,自行清理16起,面积约82.3平方米,查处乱堆乱倒建筑垃圾行为5起,罚款280701元。宣传整治乱扔垃圾541起,处罚210起,罚金1645元,随地吐痰246起,处罚1275元,违规发放宣传单、翻越隔离栏、采摘绿化带芒果等不文明行为623起,罚金69035元。

  (3)是开展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见实效。制定《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全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蒙综执发〔2021〕8号),对文澜街道、观澜街道和文萃街道三个片区户外广告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对存在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2021年上半年,下发责令整改通知43起,拆除户外广告55块,强制拆除34块,拆除面积606.6平方米;自行拆除21块,拆除面积725.5平方米,清理乱悬挂条幅、布标168条。

  2、持续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市容市貌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1)是市容市貌再出亮点。针对反复回潮的出店经营、倚门经营和占道经营现象,在全市推行“黄线工程”,即全市主次干道的两侧门店前统一划定文明经营线,严禁门店跨过黄线经营。截止今年12月,共在15条主干道施划文明经营线3719户。清理劝导占道经营1.9万余起,先后依法规范取缔占道经营、流动摊点179起,处罚4.7万余元。

  (2)是开展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施划申请工作。我局联合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各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交的施划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申请事项进行实地勘察,若审核材料符合施划要求即同意施划。2021年共接受同意5家单位施划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2家单位施划非机动车停车泊位。

  (3)是强化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在加大对违法停放车辆抓拍力度的同时,联合交警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城区核心路段开展巡查,通过现场教育和取证拖移相结合的方式,对违规停放的非机动车辆及时进行规范,对经劝阻拒不改正的联系拖车予以拖离。截至目前,累计整治非机动车6054辆,处罚279650万元,城区停车秩序得到有效规范。

  (4)是加强共享电动车运营管理。针对三家共享单车企业在日常运营管理中存在的系统定位精确度不高、对破损车辆调度维护不及时、乱停乱放治理能力欠缺等问题,及时对其进行督促约谈,用考核通报形式倒逼运营企业自觉规范共享单车经营行为,效果明显。

  (5)是牵头大型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制定《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全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累计拆除户外广告176块,强制拆除34块,拆除面积606.6平方米;自行拆除142块,拆除面积1343.6平方米。

  (6)是规范犬只收容处置工作。制定《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犬只收容站管理规定(暂行)》,明确收容站监督、管理部门,明确犬只管理工作职责。对无主犬、流浪犬收容、管理、公示、领养进行了规范。共圈套犬只96只,处罚27起,收容无主犬流浪犬69只,通过公示,接受爱心人士领养10只、爱心机构领养38只,犬主认领11只。

  (7)是智慧城管平台提升城市管理问题处理效率。2021年11月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实现智慧城管平台与智慧城管App的同时使用,结合2021年创文工作,实现人员位置轨迹实时定位,实现智慧巡查,智能派件,移动执法办案等功能,大大提升了城市管理工作效率,实现蒙自市城市管理数据实时分析与及时考评。智慧城管管理平台2021年1月至今受理各类综合执法投诉9467件,已经办结9209件,办结率97%。其中,噪声投诉94件。

  3、全力推进餐饮油烟治理,强力管控道路扬尘整治,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1)是集中整治城区烧烤油烟噪音扰民问题。根据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和《蒙自市烧烤油烟专项整治方案》,重点围绕是否占道经营、是否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排放是否达标、油烟净化装置是否定期清洗维护并正常工作、是否噪音扰民等开展清理整治工作。采取“白+黑”巡查模式对烧烤油烟污染突出的信访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对市民反复投诉、反应强烈的重点案件开展集中清理;对烧烤多发、易反复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开展定点、巡查、回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控。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商户,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其按照整治标准、限期自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商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责令停业整治并予以处罚。对已完成整治的烧烤经营户,开展“回头看”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确保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行,发挥实效。2021年4月-12月,共开展油烟噪音专项整治5次,共排查2235家商户,下发责令整改143起,行政处罚7家,共计罚款3.05万元。

  (2)是强化秸秆焚烧管控工作。坚持“疏堵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和“政府引导、镇街道办为主、部门配合”的总体思路,实行各司其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严格管控的工作机制,共制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1006起,下发责令整改1份,行政处罚2起,罚金2500元。

  (3)是积极开展渣土车辆联合执法行动。严格《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核准证》办理的标准和程序,紧盯“未审批排放、无资质清运、违法乱倾倒”等乱象,重点围绕私设土场点、偷倒建筑垃圾、违规运输渣土、非法改装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等问题进行检查。通过“抓两头、控中间”和24小时巡查不间断,先后查处偷倒建筑垃圾、违规运输渣土车辆等问题634起,处罚33.5万余元。同时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  理“回头看”。按照全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成立施工工地扬尘治理“专班”,每天对监管的施工工地“6+2个100%”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先后督导巡察施工工地3978起,整改问题10处,规范设置车辆冲洗等降尘设备4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名称为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内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处罚科)、应急管理科、执法监督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 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 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12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2人),事业人员 42.00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4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0 人。

  实有车辆编制 6辆, 在编实有车辆 6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7,063,919.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45,119.44元,占总收入的95.7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18,800.00元,占总收入的4.21%。包括州级补助工作经费:200000元;公务员考试工作经费:5000元;经济开发区2021年上半年委托管理费500000元;2021年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3800元。 与上年对比,本年收入减少12,187,812.10元,下降41.67%,减少原因:今年创文项目经费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7,069,684.46元。其中: 基本支出 15,857,717.56元 ,占总支出的 92.90%; 项目支出 1,211,966.90元 ,占总支出的 7.10%;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对比,本年支出减少13,045,200.63元,下降43.32%,减少原因:今年创文项目经费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857,717.56元。 与上年对比 ,本年支出减少3,041,971.00元,下降16.10%,减少原因:节约资金、减少开支。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7,705,186.80元,占基本支出的48.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152,530.76元,占基本支出的51.41%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11,966.9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04,229.63元,下降89.19% ,减少原因:今年创文项目经费比上年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包括职业年金缴纳169,066.90元,占基本支出13.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985,0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81.27%。抚恤金57,9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4.7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6,345,119.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5.76% 。 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2,072,612.10元,下降42.48%,主要原因:今年创文项目经费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 主要用于:办公费27,059.00元;邮电费55,000.00元;维修费100,000.00元;委托业务费39,796.00元;其他交通费29,2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895.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89,471.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5%。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抚恤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5%。 主要用于:劳务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4,174,582.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2%。 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96,06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 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 500,000.00 元,支出决算为 225,931.42元,完成预算的45.19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3,317.42元,完成预算的55.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14.00元,完成预算的2.75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开支,节约成本。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 减少32,717.84元, 下降 12.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减少34,641.84元,下降 13.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924.00元, 增长 278.84%。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节约资金、减少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3,317.42元,占98.84%;公务接待费支出2,614.00元,占1.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223,317.4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223,317.4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根据蒙宗执呈【2020】38号文件增加一辆公务用车,导致运行维护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2,61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2,61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其他县市执法局到我局考察学习增加。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27,965.74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330,673.08元,下降23.88%。主要原因:今年创文项目经费比上年减少。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创文期间卫生监督员工资、协勤人员工资及五险、公共交通补贴、办公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部门资产总额6,459,710.35元,其中,流动资产5,481,312.40元,固定资产978,397.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42,949.0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4,716.5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45034.16

5481312.40

978,397.95

597,090.65

97,189.78

 

284,117.52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1.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2.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90,433.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6,5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136,117.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217,786.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090,433.5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301133401111

  



附件【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