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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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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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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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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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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301232701000
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局主要承担全市面山绿化及荒山造林、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项目、国家重点公益林、林草信息服务、森林防火、封山育林管护、长桥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森林病虫害防治、林业技术推广、森林资源管理、林业规划设计等多项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林业生态建设工作
(1)营造林任务。2021蒙自市林草局计划实施营造林项目5.2562万亩,现已完成5.2562万亩。2021年,实施的森林抚育项目面积共计4万亩,总投资600万元;(2)中央造林1万亩;(3)石漠化综合治理0.19万亩;(4)完成2020年林地占用异地植被恢复0.0662万亩,投资149.5939万元。完成义务植树83万株,完成2020年退化草修复0.2万亩。
2.林木种苗工作。2021年,蒙自市持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苗圃84个,其中,规模10亩以上、以培育观赏苗木为主的苗圃20个,面积1389亩,育苗247.7万株,资产总额6978万元。年内组织开展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专项整治行动,深入乡镇及城镇周围苗圃20次,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发放《种子法》《种子条例》各100本,其他宣传资料230余份。为育苗户提供苗木质量检测22次,累计检测22个苗批共578万株苗木。
3.公益林与天然林管护工作。天然林停伐与公益林地面积90.02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面积65.99万亩,涉及9个乡镇3个街道,1个自然保护区和1个国有林场;省级公益林面积13.99万亩,涉及8个乡镇和2个街道和1个国有林场;天然林停伐补助面积10.04万亩,涉及7个乡镇。
4.爱林护林行动
(1)森林核查
2021年,上级下发我市森林督查变化图斑657个,面积361.1891公顷,实际核查657个,面积361.1891公顷。于2021年7月20日完成全部变化图斑的外业核查工作,经核查,违法图斑146个(其中有一个图斑有未经审批和违法违规采伐林木2种违法行为),面积59.5531公顷。
(2)严厉查处涉林案件
2021年市林草局查处涉林案件237起(含不予立案案件126起),涉林面积18.6496公顷,行政处罚72人次,上缴国库129.1556万元行政处罚金。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案件13起。
2021年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查处行政案件150起,(含不予立案案件85起),涉林面积8.4746公顷,行政处罚36人次,上缴国库71.45085万元行政处罚金。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案件3起。
打击毁林专项行动违法图斑查处行政案件17起,涉林面积3.4219公顷,行政处罚14人次,上缴国库7.8542万元行政处罚金。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案件0起。
对森林资源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行政案件111起,涉林面积18.6496公顷,行政处罚72人次,上缴国库129.1556万元行政处罚金。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案件13起。其中:过失引发森林火灾案1起、滥伐林木案10起、毁坏林木案2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45起、擅自开垦林地案47起、非法收购野生动植物案4起、未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案2起。
(3)森林防灭火工作
截至目前,全市已组建森林消防队伍203支,其中,市专业扑火队1支60人,乡镇(街道)专业扑火队13支156人,民兵应急义务扑火队10支100人,各乡镇(街道)、市林业和草原局组建季节性扑火队11支575人,有林村委会、自然村组建义务扑火队168支3365人,市、乡镇(街道)专业、半专业队伍经费已纳入财政预算。
5.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2021年,全市境内无重特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疫情发生,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州级考核指标达到100%),森林资源安全得到了良好保护。截止到11月8日,共办理《植物检疫证书》705份,木材24441.5方,苗木36.9万株,活立木16株。。
(1)野生动物保护
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和救助工作。巡查农贸市场12个、花鸟市场14个、随机抽查餐馆13家。2021年以来共开展野生动物救助121次,救助野生动物179只(条)。
(2)湿地公园管护工作
一是加快湿地公园项目建设,强化保护管理力度。坚持每个月对重要湿地进行巡查,对湿地范围内的野生动植物进行监测。二是按照市河长制办的要求,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结合河长制开展“清四乱”大排查工作,不定期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查处向河道倾倒垃圾、泔水、动物尸体等各类违法行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林业和草原局机关、生态保护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森林草原防火科。纳入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蒙自市林业草原局
2.蒙自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3.蒙自市林业技术推广站
4.蒙自市营林规划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4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63,410,149.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996,780.63元,占总收入的89.8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413,369.17元,占总收入的10.11%。2020年度收入合计30,732,373.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493,627.93元,占总收入的86.2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238,746.00元,占总收入13.79%。2020年度收入合计30732373.93元,2021年收入较2020年收入增加32677775.87元,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项目数增加且任务数增大,故收入数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75,813,661.56元。其中:基本支出8,868,241.26元,占总支出的11.70%;项目支出66,945,420.30元,占总支出的88.3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20年度支出合计33,230,996.10元。其中:基本支出9,663,175.23元,占总支出的29.08%;项目支出23,567,820.87元,占总支出的70.9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20年度支出合计33230996.10元,2021年支出较2020年支出增加42582665.46元,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项目数及任务数较2020年增加,加之以前年度项目竣工验收,完成项目资金的拨付,故支出数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68,241.26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387,010.43元,占基本支出的83.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81,230.83元,占基本支出的16.70%。2020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663,175.23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301,707.83元,占基本支出的85.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61,467.40元,占基本支出的14.09%。2020年度基本支出9663175.23元,2021年基本支出较2020年基本支出减少,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人员支出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945,420.30元。2020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567,820.87元。较2020年项目支出增加43,377,599.43元,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项目数及任务数较2020年多,资金量大,支出相应增加,另外,2021年新一轮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完工验收进行资金兑付,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支出多。
其中新一轮退耕还林资金支出33826120元。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每亩补助标准16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用400元/亩,造林当年检查合格兑现500元/亩,第三年验收合格后,再兑现300元/亩,第五年验收合格后,再兑现400元/亩。上级下达我市2015年度任务0.08万亩,2017年度任务3.8万亩,2018年度任务0.83万亩,补助资金共计71080000.00元,因项目任务重、涉及乡镇多,范围广,以前年度进行项目验收时部分乡镇农户资料不完善,检查验收不合格、出现复耕现象,达不到资金兑付要求,尚在整改当中,未进行资金兑付,直至2021年项目整改基本完成,将补助资金兑付到各乡镇(街道)进行补助资金的兑付。
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支出4229493.3元。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每亩补助15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用300元/亩,造林当年检查合格兑现500元/亩,第三年验收合格后,再兑现300元/亩,第五年验收合格后,再兑现400元/亩。上级下达我市2015年度任务0.5万亩,2016年度任务0.2万亩,2017年度任务0.5万亩,2018年度任务0.4万亩。补助资金共计13968546.70元,因项目任务重、涉及乡镇多,范围广,以前年度进行项目验收时部分乡镇农户资料不完善,检查验收不合格、出现复耕现象,达不到资金兑付要求,尚在整改当中,未进行资金兑付,直至2021年项目整改基本完成,将补助资金兑付到各乡镇(街道)进行补助资金的兑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786,985.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230,996.1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2021年度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555989.46元,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数及任务数较2020年增加,加之以前年度项目竣工验收,完成项目资金的拨付,故支出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53,196.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6,576,508.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26%。主要用于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森林管护、退耕还林还草等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7,451,908.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4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方面的支出、森林培育支出、野生动植物及湿地保护支出、公益林管护支出、护林防火支出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7,68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27,684.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0%。主要用于护林防火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27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4,789.34元,完成预算的47.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2,699.34元,完成预算的95.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90.00元,完成预算的0.9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1年实际发生公务接待少,车辆维护运行费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85,486.49元,增长71.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90,211.49元,增长80.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725.00元,下降69.3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021年工作任务重,护林防火、森林资源管理、病虫害防治、湿地保护等工作下乡多,燃油费、过桥过路费支出增加,加之车辆年限长,又长期跑山路,维修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2,699.34元,占98.98%;公务接待费支出2,090.00元,占1.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2,699.3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2,699.3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护林防火、森林资源管理、病虫害防治、湿地保护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9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造林、护林防火、林业“六项”工作、湿地监测、公益林管护等几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4,554.8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30,87.43元,主要原因分析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及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41,699,725.1元,其中,流动资产34215767.89元,固定资产7,223,957.2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60,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185,695.5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83,97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1,970,804.7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2,521,303.51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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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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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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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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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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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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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41699725.1 |
34215767.89 |
7223957.21 |
1970804.7 |
252130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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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1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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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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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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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84,395.9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683,4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5,945.9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62,092,6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61%。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林业图斑:林业图斑的意思是林业规划的行政界线绘制成的图 ,在规划好的界线图中利用卫星遥感技术探测到不属于这个规划图内的东西,就要禁止清理。
2.林长制:指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各级林长负责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
3.有害生物:指在一定条件下,对人类的生活、生产甚至生存产生危官害的生物;是由数量多而导致圈养动物和栽培作物、花卉、苗木受到重大损害的生物。狭义上仅指动物,广义上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乃至病毒。
监督索引号53250301232701111
附件【林草局部门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