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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452
  • 发布机构
    蒙自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25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蒙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300922201000


  中国共产党蒙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蒙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蒙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蒙自市纪委、蒙自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履行党内监督专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全市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现派驻监督、监察全覆盖。市委巡察办设在市纪委,负责组织全市巡察工作。

  1. 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落实省、市委的有关决定。

  2. 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 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检查和处理市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违纪党员的处分,或提出处理意见;受理党员的举报、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检机关管辖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 监察委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

  5. 对全市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遵纪守法的教育。做好党的纪律检查、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组织、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6. 会同市级机关各部门以及各县(市)区委、区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

  7. 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实现派驻监督、监察全覆盖。

  8. 市委巡察办设在市纪委,负责组织全市巡察工作。市委巡察办对州委巡察办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传达贯彻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负责市委巡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服务、保障等职责和省委巡视工作、州委巡察工作的协调联络职责。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持续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在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坚强党性、忠诚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持续严明政治纪律,彻底肃清白恩培、仇和特别是秦光荣流毒,和建、张俊鹏、杨昆恶劣影响,清除污染因子,净化政治生态。针对“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定践行“两个维护”,强化对贯彻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情况的监督,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紧盯“三大攻坚战”、上级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精准监督和专项检查,在服务发展上有新作为。

  2.坚持立足专责机关定位,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强化监督合力,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筹纪检监察室、巡察机构、派驻机构力量,建立健全信息互通、问题会商、联合调查等机制,做好日常监督和长期监督。强化派驻监督,明确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职能定位,压实派驻监督责任,探索有效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机制,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采取“蹲点式”下沉到监督的部门和单位开展常态化精准监督。强化巡察监督,创新巡察组织形式和方式方法,在常规巡察基础上,开展“机动式”“延伸式”“回头看”“点穴式”巡察。总结“对村巡察”成果,继续对群众反映强烈、经济体量较大、热点难点问题较多的村组开展巡察。着力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健全整改督查和问责追责机制。

  3.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更有效地遏制增量、更有力地削减存量。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案件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着力解决审批监管、资源开发、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坚持一案双查、一案一整改,加大以案促改、以案释纪、以案警示作用,放大案件查办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用好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针对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扎紧扎密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4.持这以恒正“四风”,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紧紧围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文固卫等重点工作,严肃查处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问题。持续推进“三不”“三怕”“三推”“三官”的专项整治,盯“关键少数”,发挥以上率下的“头雁效应”,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继续盯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在企业社团事业机构违规兼职领取酬、违规公款购买烟酒茶玉、变相收受“红包”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违规使用公车或私车公养、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变相发放津补贴、利用名贵特产资源谋取私利等问题的专项治理,以实实在在的效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5.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持久地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行为。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认真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紧盯群众通过巡察、信访等渠道反映的突出问题,深挖彻查。

  6.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以铁纪锻造纪检监察铁军。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对党忠诚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带头做立场坚定、意志坚强、行动坚决的表率。全面增强履职担责能力,着力提高服务保障大局的能力,善于站在全局来谋划和推动工作,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优化纪检监察干部成长路径,拓宽培养使用渠道,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队伍。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蒙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市纪委市监委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案管室、案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监督室、信访室、组织部、宣传部、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有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1个派出纪检监察工委,分别是:派驻市委办纪检组、派驻市政府办纪检、派驻市组织部纪检组、派驻市宣传部纪检组、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组、派驻市人大纪检组、派驻市政协纪检组、派驻市总工会纪检组、派驻市教体局纪检组、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派驻市法院纪检组、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组、派出市直机关工委纪检监察工委。

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作为市委工作部门,设在市纪委,设立5个正科级巡察组,即: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一巡察组、市委第二巡察组、市委第三巡察组、市委第四巡察组、市委第五巡察组。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蒙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4人。其中:行政编制10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共蒙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蒙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9,677,501.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59,501.28元,占总收入的99.9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8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9%。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4,919,666.80元,增长33.33%,主要原因一是调增了项目经费,二是2021年相比2020年新增人员14人,人员经费及社会保障缴费相关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蒙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9,669,767.96元。其中:基本支出16,621,061.17元,占总支出的84.50%;项目支出3,048,706.79元,占总支出的1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262,110.11元,增长12.99%,主要原因一是调增了项目经费,二是2021年相比2020年人员增加,预算支出相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蒙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621,061.17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4,253.03元,增长1.43%,主要是本年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相比去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825,042.94元,占基本支出的89.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60,498.23元,占基本支出的10.5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52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蒙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48,706.79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27,857.08元,增加198.64%,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资金办公费支出、差旅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项目资金支出主要用于开展审查调查、全州纪检监察外网建设、留置点伙食费支出、办公用品采购、宣传及警示教育、开展巡察工作等各项支出,其中: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费。年初预算数10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收到财政拨入经费100,000.00元,支出100,000.00元,1-12月执行率100%。

2.专项纪律检查工作经费。年初预算数30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收到财政拨入经费300,000.00元,支出300,000.00元,1-12月执行率100%。

3.市委巡察工作经费。年初预算数30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收到财政拨入经费300,000.00元,支出300,000.00元,1-12月执行率100%。

4.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专项工作经费。年初预算数40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收到财政拨入经费400,000.00元,支出400,000.00元,1-12月执行率100%。

5.十里铺谈话点管理维护专项资金。年初预算数10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收到财政拨入经费100,000.00元,支出100,000.00元,1-12月执行率100%。

6.2021年网络升级、网络终端设备新增及网络迁移专项经费。年初预算数700,000.00元,年中调减20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收到财政拨入经费306,960.00元,支出306,960.00元,1-12月执行率100%。

7.纪检监察工作经费。因经费不足,年中调增950,000.00元纪检监察工作经费,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收到财政拨入经费950,000.00元,支出950,000.00元,1-12月执行率100%。

8.蒙财发〔2021〕176号工伤保险预算调整经费。因经费不中,年中调增2,357.91元工伤保险预算调整经费。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收到财政拨入经费2,357.91元,支出2,357.91元,1-12月执行率100%。

9.蒙财发〔2021〕176号机关单位养老保险调整经费。因经费不足,年中调增125,754.88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预算调整经费,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收到财政拨入经费125,754.88元,支出125,754.88元,1-12月执行率100%。

10.2021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专项资金。此笔经费为省纪委给予的上级补助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收到财政拨入经费250,000.00元,支出250,000.00元,1-12月执行率100%。

11.2020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此笔经费为省纪委给予的上级补助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收到财政拨入经费200,000.00元,支出200,000.00元,1-12月执行率100%。

12.省纪委2021年补助纪检监察机关留置场所、信息化及办案经费。此笔经费为省纪委给予的上级补助资金,总金额45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收入13,634.00元,支出13,634.00元,剩余436,366.00元已在年底被财政收回,1-12月执行率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蒙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59,501.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1%。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4,901,666.80元,增长33.21%,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二是2021年相比2020年人员增加14人,人员经费及社会保障缴费相关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390,979.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4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购置、印刷费、会议费、水电费等相关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23,302.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4%。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45,2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蒙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7,700.00元,支出决算为325,294.12元,完成预算的131.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8,093.12元,完成预算的129.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01.00元,完成预算的360.0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案件数量增加,频繁调动车辆,导致公车运维费用较上年有所增长。二是2021年案件数量增加,期间产生了办案谈话对像的盒饭支出费用,导致接待费较上年有所增长。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33,837.12元,增长255.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26,976.12元,增长249.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861.00元,增长2017.9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案件数量增加,频繁调动车辆,导致公车运维费用较上年有所增长。二是2021年案件数量增加,期间产生了办案谈话对像的盒饭支出费用,导致接待费较上年有所增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8,093.12元,占97.79%;公务接待费支出7201.00元,占2.2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8,093.12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18,093.1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办案、公务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7201.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720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其它县市纪委到蒙自对接相关办案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蒙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0,231.5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25,593.90元,主要因为本年度劳务费用比上年相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印刷费、会议费、水电费等相关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蒙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4,517,531.02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4,441,131.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6,4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16,584.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16,584.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1827562.44元;报废报损资产45项,账面原值94181.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0,703.1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99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708.1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436.8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9.1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 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 (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 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 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03009222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蒙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