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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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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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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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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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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三、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四、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负责全局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分管部门科室及部门;副局长在局长的领导下协助局长工作,并对局长负责,按分工管理好有关科室及所属单位工作。具体安排运作无军籍职工、双拥、退役士兵安置等一系列工作。
承办上级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根据中央有关机构改革工作部署和州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提前组建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通知》(红机改发电〔2018〕1号)要求,经2018年11月28日征求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及成员意见,报经2018年11月29日中共蒙自市第三届委员会第75次会议研究,同意组建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作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核定行政编制8名,人员由市人社局分别从市人社局、市民政局进行转隶;核定领导职数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拥军优抚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科;主要职责是: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市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以及军队有关职责等整合划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1.蒙自市革命烈士陵园;2.蒙自市人民政府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3.蒙自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年度年末实有人数23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3人,非参公事业人员12人。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坚持边组建机构、边谋划发展、边推进项目、边打造亮点的工作举措,用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推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取得新成效。
(1)抓“规范”,扎实做好党建工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贴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州委、市委提出的“各级书记抓宣传、一切工作到支部、三会一课全覆盖”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7次,根据《蒙自市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了《中共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细化分解到了局系统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明晰。
(2)抓“改革”,服务体系全面搭建。我市与州级同步挂牌成立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班子按照“一正三副”配置完成,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开展。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2020年5月29日挂牌成立蒙自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全市乡镇(街道)及村(社区)挂牌成立退役军人服务站,并配齐工作人员,退役军人服务机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机构已初步建立,不断提升退役军人管理水平和层次。
(3)抓“衔接”,服务工作高效运转。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州、市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持续发力,全力做好信息采集、退役军人接收安置、抚恤补助发放、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烈士祭扫纪念活动服务保障等工作,积极稳妥解决涉军群体历史遗留问题。2021年上半年,高效开展退役士兵信息采集工作,采集上报的有效信息为11587条。通过隆重而简朴的“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启动仪式”,开展光荣牌悬挂工作,真正实现“小牌子”承载“大荣誉”,让他们感受到党委、政府对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关心和重视。通过组建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专班开展一站式服务,及主动走访原安置士兵较多的企业和工厂广泛宣传,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平稳推进。加强清明节前后各种纪念、祭扫活动的服务和保障工作,烈士纪念祭扫活动有序开展。截止2021年9月30日,到蒙自烈士陵园祭扫人员共计7796人次(其中:退役军人5652人次、烈士家属1204人次,热心市民940人次),经过蒙自辖区或在蒙自辖区活动超过100人以上的涉军群体9批次5700余人,没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4)抓“保障”,服务工作高效开展。一是抓基础保障。蒙自革命烈士纪念馆2018年6月20日进行改扩建,主体于2019年12月20日完工,室内陈列、布展工作,2020于9月30日完工并向社会开放;蒙自军休所老干部活动中心于2021年11月动工,计划于2022年3月份完工。二是抓双拥创建。我市作为全国驻军较多重镇之一,素有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在全市军地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实现了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省级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双拥模范城”已成为蒙自的一张靓丽的名片。三是抓移交安置。今年我市安置军转干部6人,随调家属4人。在军转安置工作中,以中央和省州市的各项安置政策为引领,以“三满意”为原则,从讲政治、顾大局的角度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了各项安置政策的落实。四是抓“桥梁”作用。市双拥办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调驻蒙各部队,坚持把地方所盼、群众所需与部队所能有序结合起来,充分利用部队资源和优势,积极参加全国文明城市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创建动,在教育、扶贫、便民服务等方面着力投入,努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全年共协调解决军人子女优先入学入托54名,协调军地开展双拥共建活动6次,协调部队参与地方捐资助学、精准扶贫活动5次。五是抓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共协助组织召开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会3次(州级1次,市级2次),共有237名退役军人参加现场招聘会,37人参加就业创业专项培训会,为15名退役军人达成就业意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蒙自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蒙自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蒙自市革命烈士陵园。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其他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三、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69035169.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381525.39元,占总收入的87.4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653644.27元,占总收入的12.54%。拨款收入与上年58,706,599.37元对比增加10328570.29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收到的上级补助资金较上年增长,导致全年收入较上年增长
四、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73,158,633.23元。其中: 基本支出 6,423,015.07元 ,占总支出的 8.78%; 项目支出 66,735,618.16元 ,占总支出的 91.22%;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基本支出与上年(9,604,951.51元)对比,减少3,181,936.44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基本支出数据错误录入项目支出;项目支出与上年(58,627,326.57元)对比,增加8,108,391.59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项目资金错误列入基本支出,导致本年度项目收支情况出入数据差异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23,015.07元。 与上年9,604,951.51元对比减少3181936.44元 ,主要原因2021年社会保障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支出减少。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5,854,702.09元,占基本支出的91.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8,312.98元,占基本支出的8.85%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735,618.16元。 与上年58,627,326.57元对比增加8108291.59元 ,主要原因是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培训费增加,水电费、邮电费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烈士设施保护、维护、管理业务经费支出4869930.00元;优抚对象补助经费支出32134068.64元;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经费支出26008531.39元;双拥慰问经费支出1992472.54元;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中央补助专项经费73894.84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656720.75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0,380,396.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82.53% 。 与上年66,400,598.08元对比减少6020201.69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减少一般公共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48699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6%。主要用于房屋建筑物购建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422958.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79%。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无军籍职工生活补助和工资类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56,720.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支出和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9,0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4000.00元,支出决算为 75,290.50元,完成预算的40.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6,863.47元,完成预算的50.94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427.03元,完成预算的 30.9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资金,严格按照预算审批金额完成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9,331.59元,下降28.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9,322.62元,下降29.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08.97元,下降26.0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1年因疫情影响,蒙自革命烈士陵园烈士家属祭扫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863.47元,占62.24%;公务接待费支出28,427.03元,占37.7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863.4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6,863.4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下属单位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427.03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8,427.0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976.68元, 与上年567,873.99元对比减少408897.31元,主要原因疫情期间关闭烈士陵园祭扫接待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办以及其他费用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30,917,282.44元,其中,流动资产5988790.35元,固定资产3251981.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1676510.57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29328565.24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88717.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76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35038.4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97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243000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9038.4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11583.00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99.47%。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学校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学校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普通教育的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8.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0301376501111
附件【P02022120660597323446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