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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575
  • 发布机构
    蒙自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8-31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301376501000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负责全局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分管部门科室及部门;副局长在局长的领导下协助局长工作,并对局长负责,按分工管理好有关科室及所属单位工作。具体安排运作无军籍职工、双拥、退役士兵安置等一系列工作。承办上级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根据中央有关机构改革工作部署和红河州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提前组建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通知》(红机改发电〔2018〕1号)要求,经2018年11月28日征求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及成员意见,报经2018年11月29日中共蒙自市第三届委员会第75次会议研究,同意组建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作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核定行政编制8名,人员由市人社局分别从市人社局、市民政局进行转隶;核定领导职数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拥军优抚科、思想政治与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科;主要职责是: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市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以及军队有关职责等整合划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原市民政局所属的事业单位蒙自市革命烈士陵园、蒙自市人民政府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整体划转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的事业单位,。

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年度年末实有人数25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事业人员17人。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坚持边组建机构、边谋划发展、边推进工作、边打造亮点的工作举措,用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推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取得新成效。

(1)抓“规范”,扎实做好党建工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贴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州委提出的“各级书记抓宣传、一切工作到支部、三会一课全覆盖”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6次,根据《蒙自市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了《中共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细化分解到了局系统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明晰。

(2)抓“改革”,服务体系全面搭建。我市与州级同步挂牌成立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班子按照“一正三副”配置完成,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开展。2020年5月29日挂牌成立蒙自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全市乡镇(街道)及村(社区)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全部挂牌成立退役军人服务站,并配齐工作人员,退役军人服务机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机构已初步建立,不断提升退役军人管理水平和层次。

(3)抓“衔接”,服务工作高效运转。对标对表中央部和省、州、市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持续发力,全力做好信息采集、退役军人接收安置、抚恤补助发放、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烈士祭扫纪念活动服务保障等工作,积极稳妥解决涉军群体历史遗留问题。2020年上半年,高效开展退役士兵信息采集工作,采集上报的有效信息为11245条。通过隆重而简朴的“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启动仪式”,开展光荣牌悬挂工作,真正实现“小牌子”承载“大荣誉”,让他们感受到党委、政府对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关心和重视。通过组建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专班开展一站式服务,及主动走访原安置士兵较多的企业和工厂广泛宣传,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平稳推进。加强清明节前后各种纪念、祭扫活动的服务和保障工作,烈士纪念祭扫活动有序开展。截止2020年9月30日,到蒙自烈士陵园祭扫人员共计9756人次(其中:退役军人6652人次、烈士家属3104人次),经过蒙自辖区或在蒙自辖区活动超过100人以上的涉军群体11批次8700余人,没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4)抓“保障”,服务工作高效开展。一是抓基础保障。蒙自革命烈士纪念馆2018年6月20日进行改扩建,主体于2018年12月20日完工,室内陈列、布展工作,2020于9月30日完工并向社会开放。二是抓双拥创建。我市作为全国驻军较多重镇之一,素有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在全市军地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实现了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省级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双拥模范城”已成为蒙自的一张靓丽名片。三是抓移交安置。今年我市安置军转干部6人,随调家属3人。在军转安置工作中,以中央和省州市的各项安置政策为引领,以“三满意”为原则,从讲政治、顾大局的角度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了各项安置政策的落实。四是抓“桥梁”作用。市双拥办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调驻蒙各部队,坚持把地方所盼、群众所需与部队所能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部队资源和优势,积极参加全国文明城市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在教育、扶贫、便民服务等方面着力投入,努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全年共协调解决军人子女优先入学入托72名,协调军地开展双拥共建活动7次,协调部队参与地方捐资助学、精准扶贫活动5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蒙自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蒙自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蒙自市革命烈士陵园。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8,706,599.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438,511.37元,占总收入的84.2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268,088.00元,占总收入的15.79%。与上年总收入93,003,175.01元对比减少34,296,575.64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19年收到民政局、人社局结转资金结余资金,2020年全部为上级资金或本级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68,232,278.08元。其中:基本支出9,604,951.51元,占总支出的14.08%;项目支出58,627,326.57元,占总支出的85.9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基本支出与上年(4,277,175.37元)对比,增加5,327,776.14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增加;项目支出与上年(69,865,352.74元)对比,减少11238026.1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604,951.51元。与上年4,277,175.37元对比,增加5327776.14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增加,新增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037,077.52元,占基本支出的94.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7,873.99元,占基本支出的5.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627,326.57元。与上年(73,880,408.11元)对比减少15,253,081.54元,主要原因是减少社会保障支出、退役士兵安置经费和死亡抚恤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400,598.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73,254,622.46元)对比减少6854024.38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公共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2,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1%。主要用于支出红河革命军事馆工程款。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856,722.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66%。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无军籍职工生活补助和工资类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53,652.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9%。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支出572352.89元,医疗费补助支出6813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8,283.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71,9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4622.09元,支出决算为104622.09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6186.09元,完成预算的63.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436元,完成预算的36.7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审批金额完成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55828.59元,下降65.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416.41元,增长11.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3245元,下降164.5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蒙自革命烈士陵园烈士家属祭扫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186.09元,占63.26%;公务接待费支出38,436.00元,占36.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186.0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6,186.0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单位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38,43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8,43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督查接待和外县市同类型单位相互交流学习、培训发生的接待支出,烈士祭扫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7,873.99元,与上年602,551.74元对比减少34677.75,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关闭烈士陵园祭扫接待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26425150.15元,其中,流动资产10149094.78元,固定资产834952.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5232618.75元,无形资产208484.04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36546232.96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121082.8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860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6425150.15 

10149094.78 

834952.58

462926.23 

195781.12 

 0

73929.27 

0 

15232618.75 

208484.04

 

 

 

 

 

 

填报

 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866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332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4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093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14%。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学校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学校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普通教育的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8.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0301376501111



附件【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