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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495
  • 发布机构
    蒙自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1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监督索引号53250300931801000

蒙自市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蒙自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蒙自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蒙自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蒙自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市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拟订市对乡(镇)财政体制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市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按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3.负责制定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4.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和市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州对市的转移支付,制定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调整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划分市与各乡镇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职责。

5.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市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发布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年度预算绩效报告。

6.负责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7.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9.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0.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11.落实“两个一以贯之”的要求,推进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深度融合,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质量提升,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层党建基础,抓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全市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

12.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依法对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监督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按照国家、省、州、市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

13.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措施;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14.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15.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16.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省、州、市关于发展金融业的部署要求;组织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17.负责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监督管理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的监管;组织协调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

18.负责市人民政府与驻市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在市内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在市内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牵头推进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

19.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承担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统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协调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建立完善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20.负责在中央监管部门统一规则下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制度和标准;承担金融监管工作;对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相关监督管理和防范处置风险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依据市人民政府授权配合做好市属金融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金融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1.负责制定蒙自市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代表市政府开展财税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22.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3.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提升财政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和乡镇财政关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进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收体系。

(3)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24.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蒙自市税务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市财政局及时共享。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组织预算执行,负责市本级财政性资金的支付,负责市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和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工作,编制财政收支月、年报及相关统计报表(每月每年报送);

2.承担国库资金调度管理工作,统计分析财政国库库款管理情况;

3.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政府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配套改革方案、办法,指导下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4.研究制定全市财政专户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5.负责社保基金专户、粮食风险基金、贷赠款、扶贫专户等财政专户的会计核算工作管理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                                    

6.牵头组织编制、汇总、上报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年度报送);牵头组织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工作;                     

7.组织实施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工作;

8.负责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内控机制,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负责联系人民银行、税务部门及各商业银行落实财政收支目标任务;                            

9.承担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和国库业务电子化管理工作(日常工作);                              

10.牵头组织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公开);                 

11.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财政统发管理工作,政府临时聘用人员劳务费发放,指导预算单位开展财政统发工资工作,做好业务指导和培训;

12.负责管理我局在各代理国库集中支付银行开立的财政零余额账户,做好相关的对账,记录等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蒙自市财政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1.蒙自市财政局设1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综合与研究科、法规和财政监督科、预算科、绩效管理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经济建设科、农业农村科、会计科、社会保障科、政府采购管理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非税收入管理科、金融合作监管科、债务管理科。

2.蒙自市财政局设2个中心:分别是蒙自市票据管理中心、蒙自市预算编审和债务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蒙自市财政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4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蒙自市财政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财政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6,691,508.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59,015.47元,占总收入的98.0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32,493.22元,占总收入的1.99%。

财政拨款收入16,691,508.69元。与上年的15,747,561.46元对比增加了943,947.23元,增5.99%;其他收入属本级横向拨款:为人民政府金融办销户转入款326,072.99元,2019年税收手续费1420.23元,残联转入工作经费5000.00元。与上年的199,575.50元对比,增加132,917.72元,主要原因是人民政府金融办销户转入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财政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9,501,631.10元。与上年14,664,900.83元对比增加4,836,730.27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金融办与财政局行政账合并,“其他支出”科目增加了435,478.94元;2020年度“住房保障支出”列入决算数508,797.00元,2019年未列入;“金融支出”2020年度比2019年度多支出项目款2,175,927.72元。

2020年度支出合计中:基本支出17,209,038.89元,占总支出的88.24%;与上年14486283.77元对比增加2722755.12元,增幅为18.79%。项目支出2,292,592.21元,占总支出的11.76%;与上年1912839.82对比增加379752.39,增幅为19.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209,038.89元,与上年14486283.77元对比增加2,722,755.12元,增幅为18.79%,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工资、办公用费、办公设备购置和差旅费用等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313,408.43元,占基本支出的54.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895,630.46元,占基本支出的45.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92,592.21元,与上年1912839.82对比增加379752.39,增幅为19.85%,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增加了打击非法集资专项经费326, 199.00元。主要用于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对村一事一议补助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金融部门其他监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财政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26,766.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14,525,515.04元对比有所增加,原因为2019年下半年绩效在2020年年初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614,597.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37%。主要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工资、办公用费、办公设备购置和差旅费用等日常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41,864.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死亡抚恤金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02,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主要用于下乡补助、外派人员劳务费及办公费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504,043.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6%。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委托业务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4,155,263.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95%。主要用于金融部门其他监管支出的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外派人员劳务费及委托业务费等 。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08,79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财政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44,802.23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513.23元,完成预算的29.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289.00元,完成预算的5.5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经费开支、接待任务减少、同城不予接待。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42,281.24元,下降48.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174.24元,下降36.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107.00元,下降78.3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压缩经费开支、厉行节约、加强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接待对象及标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513.23元,占88.19%;公务接待费支出5,289.00元,占11.8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513.2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9,513.2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5,28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28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县市单位到我局视察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财政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20,765.73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日常公用支出,支出包括办公用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外派人员劳务费、委托外单位费用、工会经费、个人交通补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支出。与上年4,805,646.47元相比,增加2,515,119.26元。主要增加原因是2020增加了金融部门其他监管支出2600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蒙自市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33,299,775.16元,其中,流动资产3,114,775.11元,固定资产30,182,999.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001.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1,849.2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23,586.9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233.00平方米,账面原值343382.93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52950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3299775.16 

3114775.11 

30182999.05 

22215970.25 

472500.00

 

7494528.8

 

 

2001.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8128.2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430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3820.2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130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32%。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前期准备: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拟定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等具体工作细则,并以此为基础,根据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自评小组开展自评工作。

组织实施:由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组对该项目按要求开展自评,完成2020年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

本单位完成了年初设定预期绩效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促进本单位认真履职,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流程,单位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50300931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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