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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442
  • 发布机构
    蒙自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蒙自市新安所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300755301000

 

红河州蒙自市新安所镇人民政府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蒙自市新安所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蒙自市新安所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7.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8.指导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9.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10.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1.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融入“三个蒙自”建设,彰显新安所新气象。主动融入“活力蒙自”,挖掘示范文化活力;争创试点示范,为建设“美丽蒙自”献力添彩;营造良好氛围,勇登“荣誉蒙自”大舞台。

2.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夯实发展基础。打好脱贫攻坚战;打好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夯实发展基础。

4.农村人居环境加大整治,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多措并举,解决石榴上市期间集镇脏乱差的顽疾;广泛发动,合力整治村庄人居环境;加大投入,改善村庄基础设施条件。

5.抓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6.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不断转变和改进作风。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镇人大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蒙自市新安所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新安所镇党委、政府设置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的5个综合办公室合并在1个行政单位账套核算;

2.财政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设置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利工作服务中心6个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蒙自市新安所镇人民政府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州蒙自市新安所镇人民政府 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蒙自市新安所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收入合计22,380,995.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80,995.6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比上年收入数24,235,084.90元减少1,854,089.28元,减幅为7.65%,主要原因为工资调整、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文物保护及住房保障支出收入减少等原因造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蒙自市新安所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支出合计24,816,463.72元。其中:基本支出14,528,890.16元,占总支出的58.55%;项目支出10,287,573.56元,占总支出的41.4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数22,064,241.22元相比,增加2,752,222.50元,增幅为12.47%,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481,077.80元,减幅为9.25%;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233,300.30元,增幅为69.92%。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实施项目增加带来的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蒙自市新安所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528,890.1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81,077.80元,减少9.25%,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出、执行厉行节约带来的基本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886,183.78元,占基本支出的74.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42,706.38元,占基本支出的25.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蒙自市新安所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287,573.5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33,300.30元,增加69.92%,增加主要原因为实施项目增加带来的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蒙自市新安所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92,224.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0%。与上年对比增加2,945,583.50元,增加13.55%,增加主要原因为工资调整、项目支出增加等原因造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205,358.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4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政府各部门日常运行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9,14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武装部相关建设及民兵工作支出等;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7,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科普宣传员工资;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499,094.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7%。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行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05,31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1%。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行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8,346.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行经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1,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等工作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42,862.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主要用于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行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7,051,099.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56%。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利工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行经费和相关工作开展经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22,6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5%。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及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蒙自市新安所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0,297.75元,完成预算的31.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3,977.75元,完成预算的44.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6,320.00元,完成预算的25.9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理念,减少不必要的“三公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04,534.02元,下降31.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6,144.02元,下降42.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390.00元,下降18.3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执行厉行节约理念。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3,977.75元,占45.15%;公务接待费支出126,320.00元,占54.85%。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3,977.7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3,977.7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26,32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6,3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石榴公园征地工作、招商引资、东部水系征地等工作产生的接待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蒙自市新安所镇人民政府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35,168.56元,与上年减少254,260.04元。减少主要原因为日常办公用品支出等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水电费、临聘人员劳务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州蒙自市新安所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23,866,103.4元,其中,流动资产21,276,187.34元,固定资产2,097,684.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92,231.5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50,169.9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4,246.1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30,645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934,629.26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45,580.7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6,32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156,271.18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983.5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45,580.73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科学技术支出,指保障科普宣传员工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指市级财政保障的公补公积金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镇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7、“三公”经费,指市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300755301111

 



附件【蒙自市新安所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