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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2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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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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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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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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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301133301000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责任。
2.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市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
5.指导城市建设工作。
6.承担城乡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保护工作。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
8.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9.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11.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的责任。
1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13.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14.承担人民防空的责任。
15.承担城市绿化建设、管理责任。
16.承担城市公园建设、管理责任。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当担,聚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生命至上,把疫情防控当做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一是抓好排查防控。自2020 年1月8日起,先后对单位内部进行排查追溯,同时组建10个排查小组,签署请战书,对全市58个房地产开发项目、120余家房地产中介营业场所、200余个物业小区、公租房进行逐户排查。二是做好公共区域防控。规范垃圾收(转)运和废弃口罩回收,临时关闭南湖公园,做好游客劝离工作,加大城市道路洒水降尘频次,所有道路(包括次干道)每天洒水不少于3次,严格垃圾终端处理,加强一线作业人员内部排查、开展防控培训宣传、发放口罩等防护用品,保障一线工作人员安全。三是落实建筑工地防控。及时向各在建项目企业传达各类重要文件精神、疫情防控宣传,坚决杜绝企业擅自复工生产,确保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为项目节后复工生产打下坚实基础。四是落实供排水等领域防控。督促两家供水公司加强供水保障,对水质水量24小时监控,增加供水水质监测检测次数,对有关设施设备、厂区等消毒消杀,加大管网巡查力度,做好污水处理厂日常管理和排水系统应急保障,切实抓好供排水的各个环节。五是抓牢挂包农户防控。采取通话、短信、微信、走访等多种途径,了解689户挂包扶贫户近期出行情况、身体健康状况,宣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六是加强市区公共区域消杀工作。强化城市公共设施消杀,由每天消杀2次增加到每天消杀3次,累计出动作业人员1166人次,对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公园、住宅小区公共区域集中进行消毒杀菌,共使用次氯酸钠消毒液650升,投入喷雾车5辆、洒水车11辆、扫地车11辆、保障车辆22辆、打药设备7套、喷雾器85个,实行无死角、多形式,彻底化消杀作业。
(二)在项目建设上下功夫,加快蒙自基础设施完善。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有效途径,是群众拥有更加舒适的居住环境和便利的出行环境的前提。一是做好道路建设。相继启动启蒙大道、凤凰路学海路人行天桥、兴盛路(文萃路—锦华路)人行道提升改造等12个项目建设,道路长约40.08公里,估算总投资约24.88亿元;续建工程9个,道路长约27.15公里,估算总投资约14.06亿元;预计投资1943.7万元实施长3.5公里48129.38平方米的蒙自市观澜路道路景观提升改造项目。蒙自市辖区创文工作修缮、修补面积约198950㎡,完成产值约2633万元。二是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新建立体停车场15个,车位27532个,建筑面积479752㎡,配套建设供水供电设施。估算总投资211000万元。建设期限为:项目建设工期5年,从2020年5月至2024年12月。截止到2020年9月,兴盛路、文萃路东侧人行道提升改造均已完成实施。已完成产值约408万元。蒙自市辖区路面共已完成约266个位置修缮,修缮面积约30601㎡,完成产值约802万元。道路修补面积约164028㎡,完成产值约1733万元。三是落实老旧小区改造。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引导多元筹资、突出功能特色、创新管理模式,着力打造千福园集中连片改造示范点。目前,2019年启动改造的38个老旧小区已进入收尾阶段,惠及住户2402户,2020年计划改造的65个老旧小区即将进入公开招标程序,预计11月底前进场改造。四是加快城镇排污水建设管理。投资3425.31万元实施蒙自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2020年3月完工,目前正在试运行;再生水利用工程正在抓紧项目后续评审及规划用地协调工作;实施蒙自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500万元,完成污水管网6.5公里,有效消除污水直排口30个;实施了蒙自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工程,目前累计完成投资1100万元,累计完成排洪通道900米,有效解决文萃片区多年来淹水的问题,同时开展了清淤、更换雨水篦子的工作。五是加强市政设施管护。2020年1-10月份审批户外广告1816件,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155件,市政设施建设审批142件,渣土准运证1859件,共接电话投诉件85件,政府信箱25件,网络督办65件,“智慧蒙自”平台督办件5252件。我市路灯亮灯率达99%以上,景观灯每月亮灯率达95%以上,装灯率100%。完成红河大道、天马路、上海路、天马西延、北京路、东大街、保安街、田房、学府路、惠民路、市政府、毓秀路、银河路南延、淡水西路、丽园路、朝阳路、富春路、育才路、兴盛路、文翠路路灯及南湖公园景观灯维修。南环路查线、清洗南湖公园,环湖路庭院灯、拆除南环路被撞路灯杆、天马转盘换线、凤凰路智能垃圾箱放管搭电。实施蒙自市城市餐厨和生活垃圾中转站项目,计划建设餐厨垃圾处理站 1 座,垃圾中转站4座,提升改造2座,全封闭即园林式日转运站1座。蒙自市垃圾处理场严格按《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CJJ/T107-2005》开展填埋工作。2020年1月至10月20日,共处理生活垃圾104570.7吨,垃圾实行了日产日清,加大了垃圾表面覆盖力度,减少了臭味和垃圾飞扬现象。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为保障我市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我局在各道路节点设置了清洁小站51座,用于放置垃圾桶对垃圾进行统一清运。在城市公园、广场绿地等人员密集区域建洗手设施54座。
(三)提升城市管理,为创建文明城市奠定坚实基础。坚持从提升城市管理入手,使各项市政工作相促相融,保证城市清洁、美化、亮化,丰富蒙自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内涵,为创建文明城市打下坚实基础。一是加强市政管理。在园林绿化管护方面累计补种乔木450株、灌木地被37.5余株,补撒草籽及铺草坪5000平方、修剪行道树3100株、灌木绿篱120万平方米、清理绿化垃圾450车、公园水草整体清捞13次,天马转盘、南湖公园、文澜公园、入城四口及森林公园摆花70000余盆。提升改造兴盛路景观,摆放特色花盆140个、灯杆花柱82个;在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方面组建了一支20人左右由片区管理主任带队的道路清扫保洁应急队伍,遇突发事件立即形成作业力量。今年起,累计1562人次进行卫生突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6%,累计冲洗道路1100余次,有效减少道路扬尘,机械作业率达到70%。同时加强重点区域卫生巡查保洁,清理渣土车辆泼洒路面的泥土、砂石;在公厕建设与管护方面投入160万元对城区现存14座通槽式公厕进行提升改造,对70座直管公厕进行了提升改造,实行一人一册一包保公厕管理制度,加强公厕保洁员业务培训,提高公厕保洁管理质量和服务质量;在污水排放处理方面巡查更换破损窨井盖415套,更换及新增雨水篦子532套,更换老城区破损沟盖板286块,清掏疏通主次干道20余条道路约101公里、背街小巷6.7公里,目前蒙自市污水处理厂累计完成污水处理量994.6万吨,芷村镇污水处理厂完成污水处理量34万吨,均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一级A标准。二是强化物业管理。我市现有小区442个,其中物业服务小区196个,单位自管小区173个,业主自管小区27个,“三无”小区46个,指导金岸品城3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不定期开展小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加强爱国卫生宣传,开展“除四害”毒饵投放工作,在小区内有效降低和控制病媒生物的密度,预防春季传染病的发生。截至目前,物业企业已在各自管辖的小区完成全部投放工作;抓好各物业小区创文达标工作,对照小区的“创文”标准,组成14个巡查小组,实行划片区包干创文检查责任制,不定期对蒙自市有物业服务的小区、商业步行街创文工作进行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清理小区公共区域的乱堆乱放、垃圾分类等,给居民小区一个宽敞整洁的生活环境。三是提升工地管理水平。严格按照6个100%标准,推进我市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污染治理,使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复工复产以来巡查检查在建项目200余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81余份,停工整改通知书9份,提出整改意见130余条,其中对未认真组织整改落实的5个在建项目移交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进行处罚;对未批先建项目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9份,约谈建设单位2家,约谈教育人员5人次,开展建筑围挡公益广告整治,提升房屋建筑领域创文工作整体水平,严格所有建筑工地现场采用硬质围挡实行封闭管理,按照市区主要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低于1.8m,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益广告宣传图画不少于围挡面积的50%的要求督促落实,截至目前在建工地围挡搭建约4.4万平方米,公益广告约2.4万平方米。
(四)加快农危改造,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践行住房安全保障是决胜脱贫的重要抓手,按照底数真清楚、目标真明确、改造真彻底的工作原则,实现阶段性清零的目标。一是紧盯四类对象危房改造。全市累计实施“4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改造共计10703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6468户,其余三类对象C、D级危房改造4235户。),到2019年底所有锁定的“4类重点对象”危房户已完成房屋改造“清零”,共计实施非4类重点对象无力建房户危房改造523户。二是严格标准、重点复核、再度排查。为全面准确掌握全市农村房屋安全状况、存量危房情况,消除住房安全隐患,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我局及时成立专班组联合各乡镇,依托专业房屋鉴定机构对全市共计21687户“4类重点对象”户房屋进行全覆盖式再排查、再认定,现已完成排查工作,同时对标11个乡镇共计999个村小组逐村、逐户、逐房拉网式普查农村存量危房情况,已于5月完成普查登记造册,针对部分对房屋鉴定结果存在异议的问题,严格认定规范,逐户逐房对异议农户房屋进行复核认定,目前共计复核认定异议房屋797户。
(五)加快转型升级,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抓住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契机,统筹控制、加快转变企业发展模式,增强市场竞争力。一是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截至2020年1月至9月目前共初审由市住建局审批发证商品房预售许可25件,688974.15平方米,启用房管云平台备案功能,强化商品房预售及预售资金监管,实现合同备案10640套。缴存维修资金9279户,缴存面积1018652.89平方米,缴存金额5725.01万元。二是做好房地产投资销售、交易工作。目前共完成房地产投资75.37亿元,同比增长87.45%,新建商品房销售103.7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7.87%。完成转移登记受理备案3967件,建筑面积36.40万平方米,总金额17.20亿元;完成抵押权登记受理备案5449件,建筑面积81.30万平方米,评估金额59.62亿元。三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房地产销售,严格按照标准对商品房开发项目进行预售监管,对新开工建设的项目公司下发《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预售》的通知,规范销售,坚决杜绝房地产销售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最大程度保护买受人权益,对非法集资、返本销售或售后包租等违规行为提出要求。四是落实问题楼盘化解。2017年以来纳入我市问题楼盘监管范围的项目共14个,涉及开发企业14家,施工企业19家,住户近1万户,按照“集中扫尾一批、整体打包一批、加快推进一批”的工作步骤,将14个项目分批逐个化解,截至目前已化解销号项目4个,涉及住户3240户,将持续做好后续办证服务工作;3个预销号项目,涉及住户2951户,限时完成当前存在问题化解销号;3个加快化解项目,涉及住户993户,按照化解措施提高工作效率,推动项目复工后列入预销号;4个重点化解项目,涉及住户2758户,将继续加快化解进程,按时限完成化解,防范风险。五是做好疫情防控一线人员购房“双补贴”。为激发全社会战胜疫情的强劲决心,我局组织6家房地产企业、4家金融机构积极响应开展购房补贴活动,共设置340个购房补贴名额,实际成交购房151套,销售面积约19630㎡,约补助购房补贴851.36万元,销售金额约计达1.06亿元,将实现税收缴纳共计约978万元。六是活用房管云系统。为方便企业及买受人,平台实现了楼盘基本信息、销售情况、监管账户情况、物业收费标准、项目进度等相关信息线上查询功能,再次加快蒙自市商品房购销合同备案、核税协税护税,进一步实现了“网络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目标。以全面推进建筑工地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达标为目标,通过建立统一远程视频监管平台,有效防范和遏制质量安全事故尤其是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高效管控,确保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对在建项目主体工程进度情况的及时掌握,确保项目资金有效监管,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目前已督促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接入远程视频监管平台在建项目工地40个。
(六)加强建筑业管理,构建良好经济态势。强化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设相关企业依法依规开展建设行为,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共办理施工许可证47份,建筑面积共计240.44万平方米,合同价格共计50.13亿元;积极办理企业资质变更资料初审9份,审核办理施工许可证业绩5项,督促施工企业上报建筑业产值,截至2020年三季度,共完成建筑业产值上报47.6亿,同比增长29.6%。
(七)把好质量安全关,构建“平安工地”。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巡查、抽查力度,防范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正确引导施工、监理等企业加强自身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设,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意识。一是加大质量监督力度。今年来,共监督管理项目工程349项,其中房建项目274项501.91万㎡,市政基础设施75项;办理新开工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注册手续42项(其中房屋建筑31项84.2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1项。);对在建项目累计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115余次,发出工程质量监督整改通知13份,执法告知1份,资料审查告知书23份,共监督竣工验收19项92.39万㎡;符合竣工验收备案条件且通过备案的18项93.19万㎡;我市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共计10项。二是严肃安全管理。2020年1至10月累计办理施工安全监督申请项目71个,面积251.01万平米,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目前累计共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73份,停工通知书24份,提出整改意见566条,对违法违规行为移交处罚,1至10月办理施工电梯使用登记83台,塔式起重机79台,物料提升机使用登记24台;6月组织全市在建项目企业管理人员开展了安全文明工地观摩学习活动1次,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发放1.8万份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10块,环保袋3500个,发放安全管控、防尘降尘相关指南手册共计4000余本。
(八)持续推动“三个一批”,全面落实全市棚改工作。始终围绕“暂停取消一批、加快推进一批、清退整改一批”工作思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和充实棚户区改造力量。2019年12月20日,根据《红河州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前期工作的函》的通知,红河州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达我市棚户区改造计划指标500户。2020年4月23日,红河州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经与省住建厅对接2020年棚改计划指标事宜,重新安排2020年棚改计划指标,我市棚户区改造任务指标调整为200户,我市结合具备实施条件的改造项目分解为:武庙街小区(改扩翻建)片区建设项目,州滇宿舍(改扩翻建)片区建设项目,北大街糖果厂宿舍(改扩翻建)片区项目,改造方式为改扩翻建。计划总投资约1590.36万元。完成武庙街小区、州滇宿舍、北大街糖果厂宿舍的“三调”工作及项目可研文本编制工作。
(九)加快住房保障建设,促进民生改善。始终认为住房问题是人民生活大问题,加强住房保障建设服务工作,不断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做好保障住房建设。截至目前,州级下达我市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廉租房)建设目标任务16185套,我市实际建设保障性住房17159套104万平方米(其中已完工14969套、在建2190套),项目预计总投资21.5亿元。二是办好项目配租。做到“随时申请、集中审批、及时保障”,目前已分配公租房13584套,占已完工14969套房屋的90.7%,切实解决约4万人住房困难问题。
(十)强化防护意识,加强人防工程建设。始终坚持加强人防工程建设是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是城市建设的需要,不断加强防护能力,使之发挥良好的综合效益。 截至目前累计在建人防工程8个67062.73平方米,完成审批易地建设项目42个,收缴易地建设费947.13万元,维护检查全市已安装的通信警报34台,保障通信畅通,警报处于良好状态,并于4月4日和13日组织了警报试鸣,警报鸣响率达100%。
(十一)加强防范化解风险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坚持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当务之急和头等大事,稳住预期、稳住大局、稳住队伍,确保不发生系统性、连锁性风险。
一是严防行业领域风险。根据《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0年“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建发〔2020〕70号)和中共蒙自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2020年“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的通知》(蒙联办发电〔2020〕3号)通知要求,对行业领域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矛盾纠纷进行研究,创造条件化解2020年“四大重点”攻坚战交办(督办)信访事项清单2件,设立“四大重点”攻坚战工作专班联络员。截至目前,2020年市级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共11件,目前化解4件,定期进行上报推进化解情况。二是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做好“五级联动”工作及市长信箱的信访回复,截止2020年到目前,市住建局共收到信访件336件,其中个人来访21件、网络问政98件、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箱”108件、网上系统信访75件、舆情信息26件、州住建局转办信访件8件,已办理答复328件,办复率97%。12345热线收到咨询投诉件269件,办结246件,办结率91.4%。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分别是:
1.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蒙自市工程质量监督站(蒙自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3.蒙自市房地产管理处
4.蒙自市城建档案室
5.蒙自市建筑管理站(蒙自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6.蒙自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7.蒙自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8.蒙自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9.蒙自市市政管理中心(蒙自市公园管理中心)
10.蒙自市城市园林研究所
11.蒙自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12.蒙自市排水管理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3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1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3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786,700,857.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6,700,857.96元,占总收入的98.8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12%。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828,839,870.15元对比,增加937860987.81元,增长百分比为113.15%,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增加843744105.31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增加94116882.5元。2020年度增加了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资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资金、棚户区房屋拆迁补偿款、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资金、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资金、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等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789,843,899.90元。其中:基本支出26,004,705.26元,占总支出的1.45%;项目支出1,763,839,194.64元,占总支出的98.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844,498,679.93元对比,增加945345219.97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减少7542049.53元,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比2019年减少13人,领取遗属补助人员减少1人,并且严格控制日常办公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增952887269.5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增加了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资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资金、棚户区房屋拆迁补偿款、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资金、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资金、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等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004,705.26元。与上年33,546,754.79元对比,减少7542049.53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370480.04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6171140.03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944029.46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6227540.03元;资本性支出减少564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496,651.96元,占基本支出的94.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08,053.30元,占基本支出的5.8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63,839,194.64元。与上年810,951,925.14元对比,增加952887269.5元,主要原因是资本性支出增加966615158.35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 蒙财预发(2020)370号-2020年专项债券申报发行前期服务费专项资金690000.00元。
2. 蒙财预发(2020)328号、蒙财预发(2020)395号、红财预发(2020)41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专项资金26199397.26元。
3.蒙财预发(2020)659号-城市基层党建经费(查尼皮景观亮化工程)1100000.00元。
4.蒙财预发(2019)937号-国庆节城区节日氛围营造经费 500000.00元。
5.蒙财预发(2020)215号-清退扩大范围收取门头店招审批费、自定标准收取经营性占道费专项资金1701374.00元。
6.蒙财发(2020)1号2020年人防警报器维护管理费18380.00元。
7.蒙财预发(2020)145号保障房不动产权登记代理服务经费2598500.00元。
8.蒙财预发(2020)445号小天鹅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款(三义三社旧货市场)9783767.41元。
9.红财预发(2020)56号执收部门成本专项补助经费135000.00元。
10.蒙财预发(2020)40号蒙自市保障性住房项目设计经费1000000.00元
11.红财建发(2019)103号2019年度城市公共厕所建设省级补助资金618484.32元。
12.红财建发(2019)148号2019年城市旱厕和A级旅游厕所建设省级补助资1900000.00元。
13.蒙财发(2020)1号大屯海环湖东路改扩建工程经费100000000.00元。
14.蒙财预发(2020)38号慢性系统一期工程(学海路提升改造项目)资金500000.00元 。
15.蒙财发(2020)1号芷村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1456000.00元。
16.蒙财预发〔2020〕114号空师部队营区周边环境提升改造经费2000000.00元。
17.蒙财预发(2020)141号天马路提升改造项目工程进度经费2000000.00元。
18.蒙财预发(2020)174号蒙自市兴盛路人行道提升改造项目经费740000.00元。
19.蒙财预发〔2020〕175号文萃路(红河大道至天马路段)东侧人行道提升改造项目经费260000.00元。
20.蒙财预发(2020)396号市政工程配套项目工程款8024909.66元。
21.红财建发(2020)49号2020年公共厕所建设省级补助资金280000.00元。
22.蒙财预发〔2020〕519号大屯海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蒙自片区)工程专项资金14561500.00元。
23.蒙财预发(2020)1109号蒙自、大屯海污水处理厂历史欠费专项资金3000000.00元。
24.蒙财预发(2020)962号蒙自市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款专项资金20000000.00元。
25.蒙财发(2019)7号年初预算下达2019年环卫作业车燃油及车辆维修费(零)项目1418.19元。
26.蒙财预发〔2020〕615号、蒙财预发〔2020〕834号市政一体化管护费64384861.33元。
27.蒙财发(2020)1号创建园林城市工作经费500000.00元。
28.蒙财发(2020)1号蒙自市渗漏夜处理、垃圾处理市级补助资金3000000.00元。
29.蒙财预发〔2020〕821号偿还乡镇垃圾中转站项目农发行贷款专项资金600000.00元。
30.蒙财发〔2020〕1号2014年大园梓片区改造项目地块经费64923186.24元。
31.蒙财预发〔2020〕393号棚户区改造项目大园梓片区房屋征收补偿款经费38042630.38元。
32.蒙财预发〔2020〕603号棚户区改造项目大园梓片区15C地块房屋征收补偿费专项资金57796150.53元。
33.蒙财预发〔2020〕405号老邮政局棚户区改造项目15C*27*1地块房屋征收补偿费专项资金35252327.35元。
34.蒙财发(2020)254号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申报发行前期服务费专项资金90000.00元。
35.蒙财预发〔2020〕672号偿还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经费56903900.00元。
36.蒙财预发〔2020〕647号蒙自、大屯海污水处理厂第一期欠款及第二季度污水处理经费4500000.00元。
37.红财债发〔2020〕31号红河州蒙自市2019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00000000.00元。
38.红财债发〔2020〕31号蒙自市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00000000.00元。
39.红财债发〔2020〕31号蒙自市2013年2014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专项资金350000000.00元。
40.红农危改办发(2020)4号2015、2016年省级规划示范村2020年下半年贷款利息农村危房改造资金30217.00元。
41.红财综发(2020)1号2020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780000.00元。
42.蒙财预发〔2020〕567号退还蒙自市雄光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借款专项资金10000000.00元。
43.蒙财预发〔2020〕566号文澜街道办棚改专项资金9088150.00元。
44.蒙财预发〔2020〕681号归还老邮政局片区等5个棚改项目国家开发银行本金专项资金21368100.00元。
45.蒙财预发〔2020〕649号棚户区改造项目经费500000.00元
46.红财综发(2020)28号2020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专项资金1000000.00元。
47.红财建发(2020)71号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资金25000000.00元。
48.红农危改办发(2020)1号2015、2016年省级规划示范村2020年贷款利息农村危房改造149123.00元。
49.红财建发〔2020〕37号红河州蒙自市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专项资金40000000.00元。
50.红财综发〔2020〕1号蒙自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经费15200000.00元。
51.红财建发(2020)86号省对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专项资金30000000.00元。
52.红财综发(2020)26号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6780000.00元。
53.蒙财预发(2020)568号保障性安居工程整改专项资金18581817.97元。
54.红财债发(2020)8号蒙自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专项资金10000000.00元。
55.红财债发(2020)25号蒙自市碧色寨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专项资金100000000.00元。
56.红财债发(2020)25号蒙自市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00000000.00元。
57.红财债发(2020)31号红河州蒙自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45000000.00元。
58.红财建发(2020)69号蒙自市碧色寨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专项资金4300000.00元。
59.红财建发(2020)60号蒙自市智慧供水及城镇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专项资金50000000.00元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7,335,705.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55%。与上年361,119,724.22元对比增加96215981.18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减少1314509.5元,公用经费减少6227540.03元,项目支出增加103758030.71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967,563.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6%。主要用于财政事务支出、宣传事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其中财政事务支出690000.00元,宣传事务支出23777563.26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50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61,025.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其他社会保障、退休费、死亡人员抚恤补助支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39593.7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22597.59元,退休费1370775.84元,死亡抚恤补助28058.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40,953,332.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6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386521.97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9157715.6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8005.00元,资本性支出143409095.39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530,21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资本性支出。其中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30217.00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50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1,023,566.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58%。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79447190.97元 。其中棚户区改造支出68736250.00元,农村危房改造支出149123.00元,老旧小区改造支出91980000.00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8581817.97元;住房改革支出1576376.00元,其中住房公积金1576376.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4,3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4%。主要用于其他支出4300000.00元,其中具体支出项目为蒙自市碧色寨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专项资金4300000.00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支出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的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52,367.78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7,048.78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15,319.00元,下降10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和无公务接待的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是因为我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没有产生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8,053.30元,与上年7,735,593.33元对比减少6227540.03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机关运营经费的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04131.06元,印刷费17997.00元,水费15825.05元,电费52155.29元,邮电费116734.13元,差旅费120195.00元,会议费4773.00 元,培训费500.00元,专用材料费825.00元,工会经费3085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43938.17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3879.6元,办公设备购置18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49839977.23元,其中,流动资产9009521.27元,固定资产40810558.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9897.89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603852.6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714013.55元,流动资产减少5888707.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5辆,账面原值6601344元;报废报损资产9项,账面原值4729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8413606.24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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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39386.6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99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00716.6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37195.1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局有11个下属事业单位,财务不单列。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年初结转结余,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为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301133301111
附件【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20210827114951996-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