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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116
  • 发布机构
    蒙自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1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300941401000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实施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提出有关政策、标准建议,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许可工作。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负责价格监督检查、物价执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管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蒙自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准则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4.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6.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职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和稽查执法。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17.负责指导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安全监管工作。

18.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坚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良好营商环境实现新优化

(一)以“放”为重点,实现审批注册提速。随着商事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激发,有效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截至2019年9月30日,全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41366户,新增市场主体4257户,比去年同期增长11.47%。注册资本299353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53624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82%;共有从业人员130268人,新增从业人员12924人,比去年同期增长11.01%。营造了审批更简、服务更优的营商环境。全面实施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开启“智慧工商”新模式,实现了企业登记“最多跑一趟”。2019年共受理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636户,审核通过490户。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1350户,审核通过1152户。发放电子营业执照687份。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全面推广注销便利化改革,2019年共办理注销登记191户。

(二)以“管”为抓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

一是深入开展市场主体大排查无照经营大清理。查处无证无照经营492户,立案查处55户,罚没金额5.171万元;二是扎实做好市场主体年报。完成2019年企业年度报告6121户, 完成率92.2%;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26591户,完成率93.6%;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284户,完成率87.58%。依程序实施批量吊销129户长期停业未经营“僵尸”企业,规范处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三是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2019年共抽取市场主体1378户(企业419户、个体工商户959户),目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全面实施。

(三)以“服”为导向,助力企业惠及民生。一是全力促进放心消费。开展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销毁假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农资、烟酒等商品,进一步净化市场消费环境。积极做好消费投诉处理,2019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43件,解决48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7.35万元;受理消费者举报89件,解决77件。对29名消费者进行了电话回访,受访消费者都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二是结合创文固卫工作,提升打造农贸市场规范工程、餐饮提升工程、示范商超创建工程、公益广告投放工程等示范创建活动,推动创建取得较好阶段性成效。三是深入推进计量惠民。开展对公平秤、电动自行车的检查校验工作。对加油机、眼镜店、能效水效标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等专项监督抽查工作。逐步建立“政府指导、市场自律、社会监督”的市场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四是脱贫攻坚力度不断加大,各项扶贫措施进一步落实。2019年市场局对扶贫点投入  万元扶贫资金,帮助3个村委会28个村小组解决危房改造、清洁家园、外出务工等困难,切实让扶贫见到实效。

      二、实施质量兴市战略,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和质量走廊创建

一是强力推进质量品牌创建。目前,蒙自获得云南质量走廊省级示范单位2家。获得云南质量走廊州级示范单位3家,获得红河州政府质量奖2家;有效注册商标数为2615件(其中涉农商标719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5件),今年已完成新申请注册商标50件。二是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实施了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云油利剑行动、电气火灾检查、烟花爆竹检查、安全帽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检查、塑胶玩具产品增塑剂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求限期整。三是加强认证认可工作。我市共有检验检测机构24家,管理体系获证组织24家,共获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能源、信息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2份;四是积极开展打造绿色食品牌工作,我市现共有6家企业8个产品取得有机产品认证,其中转换期认证5家7个产品,认证面积272.91公顷、产量2600吨;积极做好培育申报“西北勒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于今年4月重新上报了申报材料。

     三、坚持“四个最严”要求,食药特设安全得到新巩固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整治。认真贯彻落实《蒙自市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责任,明确部门职责,有序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目前,全市有食品生产企业33家、食品加工小作坊179户、食品经营户8091户(其中餐饮4681户、流通3410户)。一是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二是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非法添加等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经营户5907户次、批发市场农贸市场53个次,共查办食品案件98件,罚没收入合计59.5万元。三是深入开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稳步推进餐饮服动食品安全保障。蒙自市各类餐饮“明厨亮灶”达90%,其中56家餐饮单位实施了“网络厨房”。四是加大食品监督抽检力度。从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已抽取食用农产品78批次,抽取国抽88批次,抽取省抽48批次,专项抽取过桥米线140批次。抽检工作做到程序合规,环节相扣,实施有序。五是落实非洲猪瘟防控措施,切实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对餐厨剩余物(泔水)单位发放《非洲猪瘟防控告知书》6100份,与全市的4681户经营户签订了《餐厨剩余物处置承诺书》,做到两个百分之百。六是以食品安全宣传周为契机,开展“进口食品安全社区行”、“小手拉大手”等宣传活动,共发放食安宣传资料近45000余份,展出宣传展板46块,横幅28条,发放环保袋3200余份、食品安全宣传围腰1400条,宣传、咨询、服务群众近8000多人。发布预防野生菌中毒消费警示180条,播放《野生菌预防警示宣传片》18期,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3次。七是组织做好重大活动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分别承担了蒙自市政协会议、2·17复员军人扫墓活动等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全程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共出动保障人员80余人次,保障就餐人员9000余人,全年无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严惩药械经营违法行为。一是加强药械经营主体监管。做好各类许可审批以及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2019年依法行政许可药品83家、医疗器械经营91家。督促指导19家药品经营企业通过GSP认证。开展药品专项整治4个、医疗器械1个,化妆品1个专项检查。加大药械经营主体检查力度,查处违法案件25起罚没款44483.04元。完成抽样52批(药品45批、化妆品4批、医疗器械3批),收到检报告42批,抽样结果不合格9批(药品),抽样不合格率21%。二是加强不良反应监管。完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215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59例;药物滥用监测上报350例。

(三)持续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检查。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660人次,检查使用特种设备单位176家,主要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电梯、扶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液化气钢瓶充装站,共检查设备2970台(套),发现一般安全隐患172条,下达安全指令书36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已整改170条,对未整改的两家单位按特种设备安全法之相关规定进行立案处理。

    四、坚持狠抓执法办案,严打市场违法行为结出新成果

     我局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共查处各类案件225件,罚没总额161万元。2019年持续深入开展流通领域反走私专项治理、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小微金融企业排查、反不正当竞争案件查处、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整治、“扫黑除恶”、禁毒、“寄递物流”、“缉枪治爆”、“反恐防恐”、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等工作,有效发挥了职能作用。加强违法广告监管。共检查户外广告380条次,对蒙自电视台播出广告实施监测20条次,移交违法广告线索5条;函告市金融办和州银监局企业涉嫌非法开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案件线索1件;发现使用国旗图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标志进行商业宣传的户外广告4起,共督促更换无国旗内容的户外广告170块、收缴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标志”的宣传单150张、撤除喷绘广告5张。

     五、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建工作不断加强

  一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强化“两个责任”,以向先进倾斜、向基层倾斜、向执法一线倾斜、向重点岗位倾斜的“四个倾斜”考核激励制度为保障,组织专题教育,推进风险排查。二是强化理想信念教育。聚焦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五个大抓、三个蒙自、三大攻坚战,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开展“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读学考”宣讲活动、扶贫干部实战能力提升学习培训,全局干部职工共参加活动220余人次。开展“学习强国”学习和廉政警示教育。三是坚定不移纠正“四风”不止步。开展对定制、收受、赠送高档酒、茶及其他特殊定制品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四是全方位开展专项巡察。制定下发了《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巡察工作方案》,确保方案有内容、有责任领导、有责任科室和具体巡察时间,杜绝了“只走形式,没有实质”的表面工作。针对市委第二巡查组“回头看”问题反馈整改清单,组织事项决策机制执行情况等问题专项治理,所有问题事项已全部落实整改到位。五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制定工作开展方案,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要求,加强学习教育,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检视问题,扎实整改落实,为市场监管改革创新提供强大动力。六是稳步推进非公党建工作,2019年“小个专”党委共组织9个党组织,在94名党员经营户门店组织开展“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活动,推动创造经济效益约42万元;为蒙自市水田乡小寨村和鸣鹫镇扎门村委会捐助生活物资和5车水共计10万元;吸收预备党员2名,确定发展对象2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1人。其中:行政编制7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5人。

实有车辆编制16辆,在编实有车辆18辆(其中在用16辆,报废2辆未下账)。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2,473,164.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90,239.09元,占总收入的92.0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782,924.95元,占总收入的7.93%。收入比上年下降0.22%财政拨款收入上年下降5.19%其他收入上升154.84%。原因是财政预算减少,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9,985,723.95元。其中:基本支出17,560,024.20元,占总支出的87.86%;项目支出2,425,699.75元,占总支出的12.1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支出比上年下降13.19%,基本支出下降17.17%,项目支出上升33.06%。原因是基本支出下降,相关项目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560,024.20元。与上年对比下降17.17%,主要原因是人员、养老保险、公积金都有所下降。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25,699.75元。与上年对比上升33.06%,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增加,本年新购入食品快速检验车一辆,实际支出187,920.00元,本年食品专项检查增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80,295.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7%。与上年对比下降11.42%,主要原因人员、养老保险、公积金都有所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835,892.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0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行政运行支出15,280,823.40元,市场监督管理专项支出479,312.04元,市场监管执法支出214,005元,事业运行支出922,602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939,15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44,403.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1%。主要用失业保险支出10,236.70元,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28,234元,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88,774.32元,公益岗位补助支出90,127.71元,死亡抚恤支出127,030.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3,000元,支出决算为371,885.86元,完成预算的82.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6,536.86元,完成预算的115.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349.00元,完成预算的16.5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了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371,885.86元比2018年增加180,490.94元,增长9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46,536.86元比2018年增加180,418.94元,增长108.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349.00元,比2018年增加72元,增长0.2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购入食品快速检验车一辆,实际支出187,920.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6,536.86元,占93.18%;公务接待费支出25,349.00元,占6.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6,536.8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87,920.00元,购置车辆1辆。主要由于省局统一配置本年新购入食品快速检验车一辆,实际支出187,920.0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8,616.8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34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34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食品安全专项、扫黑除恶等各类专项和业务工作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94,486.73元,较上年减少48.92%,减少的原因是由于本年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减少导致用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的差旅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机关运行的办公用品、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2,560,887.04元,其中,流动资产3,936,266.53元,固定资产7,931,700.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92,919.99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12,560,887.04元,较上年减少8,342,423.84,其中;流动资产3,936,266.53元,较上年增加1,949,018.79元,固定资产7,931,700.52元,较上年减少9,892,083.2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692,919.99元,较上年减少399,359.35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资产总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较上年减少是因为2019年补提了2018年折旧。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560887.04

3936266.53

7931700.52

5673273.08

1740600.2

 

517827.24

 

 

692919.9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8,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8,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8,1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300941401111



附件【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2020092403500809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