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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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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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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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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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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新安所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300755301000
红河州蒙自市新安所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蒙自市新安所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蒙自市新安所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史志编纂、统战、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文秘、办文办会、督查督办、保密、档案、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机关事务、自身建设等职责,负责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和“新安所镇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辖区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纪检监察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工作,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开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党代会、党组织换届选举、村级干部及村级后备干部的管理培养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组织、机构编制、老干部、大学生村官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农危房改造、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利用及保护、水利建设与管理、投资促进、交通运输、工业商务和信息化、通信、电力、统计、能源开发和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搬迁安置、市场监管、食品安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拥军优属、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科学技术、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救灾救济、科协、商会、红十字会、防震减灾、气象等职责。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反恐、反邪教、禁毒、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5、扶贫开发办公室。承担扶贫开发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各级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辖区内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 “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驻村工作队员的管理工作。
6、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农村能源、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具;承担乡村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负责农机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开展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处置重大疫情应急事件;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和合同管理、农村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农村统计调查等服务性工作。
7、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电影、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景区、文物普查保护、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8、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医疗救助、优抚安置、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9、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耕地保护、园林绿化、村镇公用设施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10、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承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水资源、野生动植物等开发利用及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火巡护、处理山林权属纠纷等服务性工作。
11、水利工作服务中心。承办农村饮用水和节水用水、水利工程、水资源保护及节约用水、人畜饮水安全;负责渔业环境、水质、气象、水产资源监测、试验、示范及推广、水产品疫病监测预报防治工作;承办防汛抗旱及水土保持等服务性工作。
12、财政所。承担编制财政预决算、金融工作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负责对财政资金实施监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管理等相关服务性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强化政治担当。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发挥镇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高扬意识形态领域的鲜红旗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引导带领全镇各族人民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2.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夯实发展基础。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把农业农村发展摆在重要位置。加快石榴公园提升改造项目,推进小鸡冲养牛村、理海寨梨花村、响水河枇杷村、小红寨石榴村、大沙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启动朗敞寨搬迁安置地建设,推进新庄石漠化治理项目,解决新庄多年缺水的问题。
3.转变发展思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树立开放意识,依托蒙自市食品加工园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和培育一批有实力的企业带动发展。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充分整合资源,依托传统民居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美食等资源,打造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发展社会事业。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全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工作,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条件。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严格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及城乡低保、养老保险、社会救助等保障制度,加大对特困群众、弱势群体的社会救济救助力度。
5.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构建美丽宜居新安。重点抓好集镇和重点村的环境卫生整治,不断改善全镇环境卫生面貌。开展道路交通整治、占道经营整治,规范市场行为,加强对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的监管。认真落实河长制,加大群防群治力度,有效提升环境。
6.坚持精准扶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好产业发展、教育、就业培训等的帮扶机制,帮助贫困户构建稳定增收、长远增效致富。加强技术指导培训,借助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程,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非建档立卡户进行多种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7.加强社会治理,维护和谐稳定。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持续开展扫黑除恶、禁毒防艾等工作,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认真做好道路交通、森林防火、建筑施工、非煤矿山等安全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蒙自市新安所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新安所镇党委、政府设置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的5个综合办公室合并在1个行政单位账套核算;设置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利工作服务中心6个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蒙自市新安所镇人民政府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其他人员0人,人员主要构成如图表所示。
序号 |
部门 |
单位性质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备注 |
1 |
行政 |
行政单位 |
30 |
28 |
含工勤编制3。 |
2 |
财政所 |
参公单位 |
5 |
2 |
|
3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事业单位 |
18 |
17 |
|
4 |
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
事业单位 |
5 |
5 |
|
5 |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事业单位 |
5 |
4 |
|
6 |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
事业单位 |
5 |
4 |
|
7 |
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
事业单位 |
4 |
4 |
|
8 |
水利工作服务中心 |
事业单位 |
5 |
4 |
|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蒙自市新安所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收入合计24,235,084.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35,084.9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比上年收入数19,678,807.06元增加4,556,277.84元,增幅为23.15%,主要原因为工资调整等原因造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蒙自市新安所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支出合计22,064,241.22元。其中:基本支出16,009,967.96元,占总支出的72.56%;项目支出6,054,273.26元,占总支出的27.4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数字23,375,491.4元相比,减少1,311,250.18元,减幅为5.61%,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910,591.74元,减幅为5.38%,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400,658.44元,减幅为6.21%,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政府性基金项目等项目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蒙自市新安所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009,967.9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10591.74元,减少5.38%,减少原因为人员调出、执行厉行节约带来的基本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4.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5.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蒙自市新安所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54,273.2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0658.44元,减少6.21%,减少原因为政府性基金项目等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蒙自市新安所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46,641.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6%。与上年对比增加4587477.84元,增加23.7%,增加原因为工资调整等原因造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61,935.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政府各部门日常运行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20,85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武装部相关建设及民兵工作支出等;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7,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科普宣传员工资;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963,062.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3%。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行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4,276.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1%。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行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7,48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行经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78,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2%。主要用于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等工作;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64,95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6%。主要用于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行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4,736,266.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78%。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利工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行经费和相关工作开展经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757,2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28%。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4,543.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蒙自市新安所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4,831.77元,完成预算的41.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0,121.77元,完成预算的69.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4,710.00元,完成预算的28.6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因为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理念,减少不必要的“三公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29,181.16元,下降40.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853.66元,下降6.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7,327.50元,下降58.4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执行厉行节约理念。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0,121.77元,占53.79%;公务接待费支出154,710.00元,占46.2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0,121.7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0,121.7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4,71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4,7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3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东南组团项目工作、石榴公园征地工作、招商引资等工作产生的接待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蒙自市新安所镇人民政府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89,428.60元,比上年增加1,869,069.03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原因为日常办公用品支出、水电支出、临聘人员劳务费用等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州蒙自市新安所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28,616,273.31元,其中,流动资产25,899,482.06元,固定资产2,221,930.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94,860.5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03,512.2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47,256.60元,固定资产减少5,340,936.3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减少15,319.3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50平方米,账面原值169,8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48,670.15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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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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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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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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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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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8616273.31 |
25899482.06 |
2221930.72 |
1706203.08 |
204058.48 |
|
31166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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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486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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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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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24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24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247.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科学技术支出,指保障科普宣传员工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市级财政保障的公补公积金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镇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指市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300755301111
附件【红河州蒙自市新安所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