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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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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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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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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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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新安所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蒙自市新安所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蒙自市新安所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蒙自市新安所镇中心卫生院组建于1951年,蒙自市新安所镇中心卫生院组建于1951年6月,属蒙自市卫生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医疗、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院前急救、巡回医疗、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预防保健、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计划免疫、卫生技术培训,乡村医生业务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合作医疗组织与开展,卫生监督与卫生信息管理。单位占地1597.26平方米,年末在职职工35人,退休人员13人。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巩固医院发展成果
我院以安全生产为基线,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医疗保障应急救护、志愿服务为基点,以推进医改、保障就医、服务民生、建立新形势下的和谐医患关系为基本面的“点—线—面”管理模式,促进了团队协作,逐步实现了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信息公开化、服务多元化的目标。一是扎实推进医德医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院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评先进、树典型、汇聚正能量,利用身边人、身边事进行感知教育,从而扎实推进医德医风教育深入开展,狠抓行业不正之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职工的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团队凝聚力,做党的群众路线的践行者。二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通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学习和医疗设备添置更新,使我院技术力量得到加强,在此基础上我们狠抓医疗质量管理,严格医疗文件书写,门诊日志要求项目齐全,处方书写规范,用药合理安全,病历书写及时规范,护理记录详实,医疗质量考核小组严格按考核方案每月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全年没有发生医务差错与纠纷。三是坚决贯彻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我院(包含我院辖区内的卫生室)已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为巩固新医改成果,我院将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督协管,将药品零差率销售与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及村医补助资金直接挂钩,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督查力度,确保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落到实处。四是提升基础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是卫生院发展的永恒主题,我院派人参加全科培训、邀请上级专家来院内授课、鼓励开展院内讲座、技能操作竞赛、参加专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基本医疗水平,对于医疗质控节点薄弱,医疗安全隐患增加的现象,抓住上级医师下基层的契机引进专家到医院进行帮教,从而提升医疗安全管理水平和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及综合服务能力。
(二)注重医院文化建设,努力提升医疗服务技能
1.找准医院定位,打造医院特色科室。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找准定位,制定工作目标及发展思路。一是以中医药服务为特点,建设特色科室,投入资金100余万元打造了独具特色的“心安中医馆”,是目前蒙自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最具规模的中医馆,有效提升了医院的中医药服务能力,改善了医院的环境,方便了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二是以慢性病防治为抓手,率先在蒙自基层医疗机构成立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门诊,做好慢性的前期预防和治疗,专业、方便、快捷地服务好患者;三是投资50余万元购置了DR、中药熏蒸治疗机、乳腺治疗仪等多种先进诊疗设备,有效提升了医院的诊疗能力。通过以上举措,医院的环境舒适,业务服务能力得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得以提高,紧张的医患关系得以有效缓解。
2.强化人才培养,不断提高诊疗技术水平。我院根据实际情况,年内先后引进两名专业技术人才(检验、中医),医院技术力量得以加强;同时针对现有人才技术和个人特长,采取送出去进修、请进来讲学指导、开展学术交流、继续医学教育和外出学习经验等各种形式培养人才。2019年共派出5名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行进修学习中医诊疗、心内科、急诊科等;同时抓住市卫健局上级医师下基层的契机引进2名专家到医院进行帮教。通过派出进修,引进帮扶的模式,尤其是医师下基层的有效落实,快速高效地提升了医院的执业能力,夯实了参保居民实现就近就医的医疗服务基本功,使我院以治疗小病小痛为主逐步转治有一定难度的疾病。
3.注重医联体建设,提升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为给新安所镇的老百姓少花钱、少跑路、治好病、保健康做好服务,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多发病不出乡”的目标。我院不断加强医院学科建设,努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确保分级诊疗落到实处,加强特色科室打造,积极响应卫健局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与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心内科,市中医院、市人民医院心内科、骨科、耳鼻喉科、妇科等多个科室组成专科联盟,上级医院定期派出专家到卫生院进行坐诊、义诊并进行了现场指导,带动基层医疗技术持续提升,让患者在新安所镇中心卫生院就能享受到州市级医院的优质医疗资源。如市中院赵鹏主任医师每周一到卫生院中医科带教坐诊,受到了广大群众的肯定(每天患者不少于60人);与州医院心内科组建的“国家心血管病中心高血压专病医联体”,及大地提升了医院的服务能力,为群众方便看病少花钱提供了有力保障;与市医院胸痛中心的合作更是大大缩短了对辖区内胸痛病人的救治时间,为病人赢得了生命(胸痛病人到卫生院就诊确诊到市医院介入室手术不超过两小时)。以上举措抢得了时间,节省了资金,方便了群众,赢得了口碑,获得了新生。
4.贯彻落实“两个允许”,努力改善医院职工待遇。为激励我院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创新,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进我院全面健康科学发展。按照蒙自市卫健局下发的《关于印发蒙自市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分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蒙卫健发﹝2019﹞75号),我院将政策落到实处,按照比例提取收支结余的50%作为奖励基金,用于职工的日常绩效,通过绩效工资的有效落实,多劳多得,付出与收获成为了正比,职工干事创业的精神更足啦,由以往的推、拉懒散转变为了想干事、主动找事干,在这种氛围下我院得以全面发展的同时,职工的待遇得以大幅提高,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以有效解决。
(三)建立医共体,促进基层医疗协同发展
为解决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不好病”问题,切实减轻老百姓就医负担,按照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自市医共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蒙政办发〔2019〕71号)及《蒙自市卫生健康局关于组建紧密型医共体的通知》(蒙卫健发〔2019〕71号)文件精神,蒙自市新安所镇中心卫生院与期路白乡卫生院组建医共体,医共体建设开展4个月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期路白乡卫生院各项工作得以有效推进。一是与去年同期相比,门诊人次增长了44.6%,收入增长了59.7%;住院人次增长100%。二是公共卫生各项指标有了显著提升。截止2019年12月,累计建立健康档案14712份,建档率77.6%,增长率11.6%;老年人健康体检 733人,较去年增长26.3%。三是家庭医生签约履约及知晓率分别从50.6%提高到96.2%、20%提高到90%。四是健康扶贫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改变了往日拖全市后腿的局面,群众知晓率及满意度显著提高,并且顺利通过了州级扶贫考核。五是群众就近就医问题得以有效解决,新安所镇及期路白乡辖区内群众公共卫生服务满意度大幅提升,就诊率达到65%以上。
(四)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人民共建共享
截止2019年12月累计建立健康档案31982份,建档率93%。按照要求较好地完成辖区内的慢性病管理、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计划生育防治、卫生监督等工作。
(五)强化家庭医生签约,助力健康扶贫
1.家庭医生签约。我院紧紧围绕做细、做实的原则,以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为重点,确保辖区内群众不发生因病致贫返贫的工作思路,稳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及健康扶贫工作。我院共有家庭医生团队23个,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数15125人,签约率43.99%,其中建档立卡户1631人数人,签约1617人,未脱贫人数448人,签约441人,(死亡7人);已脱贫1183人,签约1176(死亡1人、离异1人、外地签约5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签约率100%,履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36人,履约率达95%以上;0-6岁儿童签约人数2333人,签约率85.24%;孕产妇签约人数310人,签约率100%;65岁老年人签约人数3124人,签约率80.68%;高血压患者签约人数2530人,签约率98.1%;糖尿病患者签约人数774人,签约率97.1%,重性精神病患者签约172人,签约率96.63%;肺结核签约人数8人,签约率100%,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29人,签约率100%,特殊人群履约率达95%以上,各项工作在稳步推进。
2. 健康扶贫工作。为做好健康扶贫工作,努力让我镇建档立卡贫困户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尽量少生病,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我院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工作。一是对医院职工及乡村医生进行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并对参训人员进行测试,同时对村组干部进行宣讲,做到宣传培训全覆盖,确保工作人员对各项措施掌握清楚;二是医院实现 “一站式”即时结报;三是在医院新开设了中医科,规范开展中药汤剂、针剂、灸法、推拿、火罐、刮痧、敷贴、熏蒸等多项中医药适宜技术,让群众在基层就可享有优质的中医服务。四是按照省卫健委《健康扶贫疾病预防控制方案及重点疾病分病种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实行 “一病一策一方案的”模式,对辖区内的因病致贫人员进行了管理;五是加强慢性病患者的管理,确保慢性病患者的到规范的治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蒙自市新安所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蒙自市新安所镇中心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蒙自市新安所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新安所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9,777,200.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01,848.92元,占总收入的35.9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2,576,907.39元,占总收入的63.59%;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8,444.11元,占总收入的0.5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0796.28元,事业收入增加5162743.38元,其他收入减少166087.23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中2100399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经费拨入减少,单位医疗就诊人数增加,医疗收入相应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新安所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8,206,044.25元。其中:基本支出15,333,419.97元,占总支出的84.22%;项目支出2,872,624.28元,占总支出的15.7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3121939.36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2826924.28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列为基本支出,2019年被列为项目,所以2019年项目支出增加,但是由于卫生健康支出增加,基本支出也随之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新安所镇中心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333,419.97元。与上年对比日常支出较上年增加3121939.36元,主要是尽管2018年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列为基本支出,2019年被列为项目,但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基本支出也随之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7.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2.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新安所镇中心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72,624.28元,主要为:
1、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目支出380,927.1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0,927.10元,其中:办公费3,285.80元、邮电费8,737.30元、劳务费358,904.00元、委托业务费10,000.00元)。
2、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445,447.1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45,447.18元,其中:水费3,862.32元、办公费3,888.40元、印刷费48,000.80元、电费4,524.26元、邮电费5,905.99元、专用材料费5,970.80元、劳务费2,301,233.81元、委托业务费57,060.8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元)。
3、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5,4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400.00元,其中:办公费1,435.00元、维修费65.00元、劳务费23,900.00元)。
4、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20,85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850.00元,其中:维修费11,4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00.00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3412752.25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列为基本支出,2019年被列为项目,所以项目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2826924.28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列为基本支出,2019年被列为项目,所以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新安所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56,431.2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9.31%。较上年增加304762.25元,,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下的劳务费增加,2019年补发以前年度离岗乡医工资,其次事业收入增加,相关费用也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1,290.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715,140.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83%。主要用于单位工资福利支出3,841,941.2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72,624.28元(其中:办公费8,609.20元、印刷费48,000.80元、水费3,862.32元、电费4,524.26元、邮电费14,643.29元、维修费11,515.00元、专用材料费5,970.80元、劳务费2,684,037.81元、委托业务费67,060.8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4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5.00元(其中奖励金575.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新安所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4,40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40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三公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4,400.00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4,400.00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下乡基本公卫服务项目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400.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4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4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新安所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蒙自市新安所镇中心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15,415,280.68元,其中,流动资产10,557,891.87元,固定资产4,139,878.8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71751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74487.4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973755.33元,固定资产减少516777.8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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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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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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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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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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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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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5415280.68 |
10557891.87 |
4139878.81 |
199681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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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306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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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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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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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8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3,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五、“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蒙自市新安所镇中心卫生院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