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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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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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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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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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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鸣鹫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蒙自市鸣鹫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蒙自市鸣鹫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本乡镇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负责本乡镇的基本医疗服务;负责本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负责本乡镇辖区内的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负责对本乡镇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负责承办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面向农村居民提供综合性卫生服务,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预防保舰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等工作。蒙自市鸣鹫镇中心卫生院组建于1957年,属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担负全镇人民群众公共卫生、疾病预防及基本医疗服务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我院在市卫计局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关心、帮助下,我院紧紧围绕市卫计局年初制定的目标责任书和市委“1336”工作思路,开创蒙自率先跨越的新局面,把全面建成小康的宏伟蓝图变成现实,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扭住关键推进重点领域改革落地见效,坚定不移打好人居环境提升翻身仗,我院从实际出发,以公共卫生服务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工作原则,坚持把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放在第一位,积极探索科学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让职工加快发展的愿望凝聚和升华。进一步调整发展战略,提出新的发展思路,在改革的浪潮中求发展、求质量、求效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蒙自市鸣鹫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蒙自市鸣鹫镇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蒙自市鸣鹫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鸣鹫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6,596,236.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34,835.82元,占总收入的53.5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038,514.45元,占总收入的46.06%;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2,886.51元,占总收入的0.35%。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84659.78元,事业收入增加599760.26元,其他收入减少261494.19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中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入增加,单位医疗就诊人数增加,医疗收入相应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鸣鹫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6,540,852.24元。其中:基本支出4,297,762.77元,占总支出的65.71%;项目支出2,243,089.47元,占总支出的34.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1356430.94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569464.77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列为基本支出,2019年被列为项目,所以2019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鸣鹫镇中心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97,762.77元。与上年对比日常支出较上年减少1356430.94元,主要是2018年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列为基本支出,2019年被列为项目,所以基本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5.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4.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鸣鹫镇中心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43,089.47元,主要为:
1、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48,922.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922.00,其中;劳务费48,922.00元)。
2、2100302乡镇卫生院155,927.3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3,822.00元,其中;印刷费5,248.00元、维修费50,637.70元、委托业务费77,936.30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0,105.30元,其中:房屋建筑物构建10,105.30元。资本性支出12,000.00元,其中:专用设备购置12,000.00元)。
3、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745,224.1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5,224.15元,其中:维修费18,944.15元、劳务费506,280.00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220,000.00元),其中:房屋建筑物构建220,000.00元)。
4、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128,047.7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28,047.74元,其中:电费2,487.74元、邮电费1,100.00元、维修费34,838.00元、劳务费1,089,622.00元)。
5、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0,75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750.00元,其中:办公费7,550.50元、邮电费3,199.50元)。
6、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99,818.2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518.28元,其中:维修费34,918.28元、专用材料费20,600.00元。资本性支出44,30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9,8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34,500.00元)。
7、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54,4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400.00元,其中:劳务费54,400.00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569464.77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列为基本支出,2019年被列为项目,所以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鸣鹫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56,998.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44%。较上年增加1191830.29元,,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下的劳务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1,702.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95,295.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70%。主要用于单位工资福利支出1510678.8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56684.17元(其中:办公费7550.5元、印刷费5,248.00元、电费2,487.74元、邮电费4,299.50元、维修费139,338.13元、专用材料费20,600.00元、劳务费31,699,224.00元、委托业务费77,936.3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30.00元(其中:生活补助3,120.00元、奖励金11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鸣鹫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蒙自市鸣鹫镇中心卫生院2019年年度“三公”经费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故也不存在支出决算,公务用车经费均由卫生院自己的医疗业务收入列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鸣鹫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蒙自市鸣鹫镇中心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8,505,892.96元,其中,流动资产2,070,841.17元,固定资产3,568,119.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856,932.74元,无形资产10,0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97695.2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9758.78元,固定资产增减少1154589.8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增加367135.74元,无形资产增加10,000.00元,其他资产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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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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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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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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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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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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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8505892.96 |
2070841.17 |
3568119.05 |
1855274.76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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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284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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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6932.74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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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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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3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五、“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2080801死亡抚恤 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八、2100302乡镇卫生院 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九、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十、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附件【蒙自市鸣鹫镇中心卫生院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