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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2345
  • 发布机构
    蒙自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1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蒙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300955201000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蒙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蒙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蒙自市委政法委员会(简称:市委政法委)是中共蒙自市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从宏观上组织领导全市政法部门的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政法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相互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推动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工作,推动政法工作改革;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的建设,协助市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指导政法各部门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的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以来,市政法机关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全面推进“平安蒙自、法治蒙自、智能化、过硬队伍”四项建设,全力确保了全市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为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蒙自提供了坚强的政法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蒙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蒙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 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蒙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803,9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03,92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2017年度收入合计4,569,406.61, 本年比上年增加1,234,522.39元,收入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一是2018年工资及津补贴增加、政法津贴增加;二是增加社会治理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蒙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010,881.08元。其中:基本支出4,682,302.97元,占总支出的93.44%;项目支出328,578.11元,占总支出的6.5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2017年度支出合计4,347,466.61元。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663,414.47元,支出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一是2018年工资及津补贴增加、政法津贴增加;二是增加社会治理工作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蒙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82,302.97元。2017年度基本支出合计4,347,466.61元。本年度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334836.36,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年工资及津补贴增加、政法津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9.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9.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蒙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000.00元。2017年度无项目支出,本年度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50,000.00,主要原因分析为上年没有项目支出,本年度增加了社会治理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蒙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00,082.11,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47,406.61,本年度比上年增加652675.5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是2018年工资及津补贴增加、政法津贴增加;二是增加社会治理工作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57,275.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1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566,567.00,商品服务支出2,190,408.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2,8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主要用于支出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240,407.00元,办公费24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蒙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0,000元,支出决算为143,880.77元,完成预算的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8,342.77元,完成预算的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538元,完成预算的2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车辆管理工作,减少经费开支,严格控制接待人员、批次和接待经费出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06,039.22元,下降-58.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67,321.62元,增长/下降-38.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138,717.6元,增长/下降-79.6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车辆管理工作,减少经费开支,严格控制接待人员、批次和接待经费出支。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8,342.77元,占75.3%;公务接待费支出35,538元,占2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8,342.7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8,342.7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市委政法委按工作规定送(取)机密文件,综治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53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53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综治、法制、平安建设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蒙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4,230元,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8,478.00,本年比上年增加185,752, 主要原因2018年社会治理专项工作,增加了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中国共产党蒙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2,160,414.64元,其中,流动资产1,025,887.64元,固定资产1,113,52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1,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0,355.6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63,071.65元,固定资产减少65,716,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减少585,948元,无形资产减少536,948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72923元;报废报损资产12项,账面原值13957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876,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876;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8,87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社区结合实际印制宣传品,运用集中宣传、讲座、入户宣传等形式,实现社区法治宣传全覆盖,居民法治知识有明显提高。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居民参与度高、对社区的服务满意率达95%以上,各项宣传措施落实到位,普法宣传教育普及率有明显提高,各项工作均已按照具定目标完成,自评为优秀。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建立了绩效考核督查评价机制,本项目的实施,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市财政局绩效评价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2018年度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现将市委政法委2018年综治维稳工作经费项目绩效报告如下: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蒙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简称市委政法委)是蒙自市委领导、管理全市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市委政法委机关是市委政法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2.绩效目标和项目情况 

  ①绩效目标。按照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市委政法委年初制定了绩效考核指标值,社区治理有效,面貌有较大改善,矛盾少,纠纷少,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②项目情况:做好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点解决社区的矛盾、纠纷等突出问题,提升法治社区、平安社区综合治理水平,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绩效。 

3.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建立绩效考评监督机制,签订综治维稳目标管理责任书,检查考评,建立台账。组织相关人员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市委政法委制定内部控制基本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收支及票据业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对单位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确保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 

  4.项目绩效情况 

  社区治理有效,面貌有较大改善,矛盾少,纠纷少,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社区治理工作得到居民普遍认可。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是明确了绩效考评工作由绩效考评工作组统一组织、实施工作。实施绩效考评的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实地考核、调查等方式,二是对相关信息资料进行核实。三是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建立适应我委和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今后再根据我委担负的工作任务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变化适时调整绩效自评指标内容。 

  6.项目评价工作情况 

  对各项职能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检自查,各项工作均已完成,自评为优秀。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250300955201111



附件【政法委2018年度决算报表2019082710422003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