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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2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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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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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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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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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蒙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蒙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的职能是:1、负责全市道路的巡逻执勤,维护市区和公路沿线的治安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2、负责道路管理、车辆管理和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3、负责对全市道路交通和道路网络进行科学研究及规划设计。4、维护政治、商贸、文体大型群体性活动的交通秩序。5、负责大型警卫任务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交警大队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交通保卫任务及围绕创建文明城市开展的多项工作任务。对多个路口进行了交通设施改造,重新设置施划交通标志、标线保障了全市道路交通畅通有序,规范了交通参与者的部分不文明行为。处理了全市发生的几千起道路交通事故。对全市几十万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及其驾驶人进行规范管理。在全市范围内的学校、单位(包含各乡镇)进行交通安全宣传。蒙自市智能交通指挥中心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提前淘汰黄标车工作的开展及补贴的发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蒙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因详细数据属涉密内容,按照保密规定,不予对外公开。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5,969,950.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669,950.65元,占总收入的92.8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300,000元,占总收入的7.18%。与上年收入32,758,498.30元相比,增加13,211,452.35元,增加幅度为40.33%,原因是省级、州级拨入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5,186,458.9元。其中:基本支出17,318,079.8元,占总支出的38.33%;项目支出27,868,379.1元,占总支出的61.6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总支出41,783,899.29元对比,比上年度增加3,402,559.61元,增加幅度为8.14%,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蒙自市智能交通指挥中心项目建设支出增加,交通路口改造项目经费、城市交通设施维修维护经费增加,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的发放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318,079.8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2.9%。与上年基本支出16,193,599.85元对比,增加1,124,479.95元,增加幅度为6.94%,增加原因是民警工资增加和协管员工资、五险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868,379.1元。与上年项目支出25,590,299.44元对比,增加2,278,079.66元,增加幅度为8.9%。原因主要是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的发放。具体项目开展工作情况:蒙自市智能交通指挥中心项目建设,交通路口改造项目、城市交通设施维修维护工程,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的发放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875,905.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46%。与上年支出31,871,895.79元对比增加9,004,009.96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蒙自市智能交通指挥中心项目建设支出增加,交通路口改造项目经费、城市交通设施维修维护经费增加,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的发放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33,524,164.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01%。主要用于公安交通管理业务工作的各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0,04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节能环保(类)支出6,251,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9%。主要用于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的发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51,631.66元,完成预算的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39,397.66元,完成预算的45.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234元,完成预算的13.5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购置车辆支出50万元,实际没有购置;以厉行节约为原则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都小于预算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39,853.40元,增加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2,978.40元,增加10.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125元,下降6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汽油价格上涨导致车辆运行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9,397.66元,占98.12%;公务接待费支出12,234元,占1.8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9,397.6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39,397.6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7辆。主要用于公安交通管理业务的各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234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23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交通事故检验鉴定工作接待各专业鉴定机构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29,7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59,860.71元,增加11%,主要原因分析协管员工资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交通协管员的工资支出、民警公务交通费、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蒙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65,894,905.44元,其中,流动资产2,511,105.07元,固定资产18,709,524.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4,376,232.28元,无形资产298,044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340,858.3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830,085.04元,固定资产减少1,274,086.4元,在建工程增加9,806,403.66元,无形资产减少8000元。处置车辆14辆,账面原值1,540,627.40元;报废报损资产167项,账面原值817,623.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9,4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0,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2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89,45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大队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在每年的年初预算中,对项目经费预算及中央、省下达的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都进行绩效目标申报并通过自查、财政核查等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本部门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50300955301111
附件【交警大队2018年决算公开表20190827093847361.xls】